【招标预告】2026-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及服务招标文件预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6-07-17

【招标预告】2026-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及服务招标文件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及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6-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及服务招标文件预公告 (招标编号:<350205>HC202603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 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及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及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及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6日17时30分到2026年07月21日\17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1日18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1日18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我司受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委托,对2026- 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 项目编号:<350205>HC2026030),现发布招标文件的预公告。各潜在投标 人、专家如对招标文件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 书面原件材料送至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投 标人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18时00分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6- 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及服务 备案编号:TZFQXM-2026-350205-00006<2026>00104 项目编号:<350205>HC2026030 采购人: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6年07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2026- 2028学 年厦门市 海沧区 中小学校学生簿 册供货资格及服务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TZFQXM-2026-350205-00006<2026>00104 2、项目编号:<350205>HC2026030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允许。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规定 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小微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 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 .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 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
特定资格1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
特定资格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购活动,投标人各方均需为中小: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 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 O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 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 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 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 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 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 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 邮编:361026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邮编:361026 联系人:***、危青、刘瑞凤 联系电话:0592-6581068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981,94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793,349.24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元) 1 228316 228,316.00 3,424,740.00 人次 工业 否 2 102288 102,288.00 2,557,200.00 人次 工业 否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小学作业簿籍 人次 元 3,244,332.28 总价 因系统格式固化不可更改采购标的一览表 2 中学作业簿籍 人次 元 2,549,016.96 总价 因系统格式固化不可更改,采购标的一览表 (2)报价明细要求: 小学作业簿籍
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武报价说明
1低年级生字簿低年级生字簿人次131,211.84总价
2中高年级生字簿中高年级生字簿人次293,455.92总价
3写字簿写字簿人次131,211.84总价
4低年级数学簿低年级数学簿人次131,211.84总价
5高年级数学簿高年级数学簿人次440,183.88总价
6拼音簿拼音簿人次131,211.84总价
7周日记本周日记本人次212,333.88总价
8作文薄作文簿人次385,854.04总价
9300格稿纸300格稿纸人次422,384.60总价
10英语簿英语薄人次359,061.84总价
11图画薄图画薄人次292,244.48总价
12笔记簿笔记簿人次146,727.96总价
13实验报告单实验报告单人次167,238.32总价
中学作业簿籍
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
1科作业纸科作业纸人次756,931.20总价
2图画薄图画薄人次130,928.64总价
3英语薄英语簿人次325,275.84总价
4作文簿作文簿人次207,644.64总价
5400格稿纸400格稿纸人次189,232.80总价
6暗纹笔记簿暗纹笔记簿人次622,933.92总价
7周日记本周日记本人次207,644.64总价
8实验报告单实验报告单人次108,425.28总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招标文件编列内容
序号(第三章)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
1 210.4标前答疑会: 采购包1:不组织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 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 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 介质中另存0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 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 包: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个日历日。
5 612.1 12.2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3名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r 包为单位): 1. (1)
人: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 汇 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招标专用单 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 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a.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b.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 术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c.技术项得分相同的,按商务 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d. 商务项得分还是相同的,采取 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备注: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 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 条款要求为准。)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
“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随机抽取。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 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 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采购包1:1名
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 个日历日内。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
8 915.1-(2) 15.4提交:书面形式。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 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胸招态 式提出质疑。 AS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人 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 X 日内向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事用单 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 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 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件 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受物惑 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0 1116.1 18.13 监督管理部门H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联系方出音 式0592-6055972。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 物或服务类项目)。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 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 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 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 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 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 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发布的为准。
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 /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本项 目类别:货物。②招标代理服 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 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具体为: 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 计取;100万元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1编列内容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
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 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的为准。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 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 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 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 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 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 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 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 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 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服价朗细水 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a 报价明细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风童 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射应准备 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 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 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 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 、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 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 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 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 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 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 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 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 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 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 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 投标无效。 ③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 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 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 :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 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别、使用。 识别码; 其他: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 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③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 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 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 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①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授切么 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果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 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 V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a.根据闽财规<2023>29号文规定,福建省财政 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三) 》(闽财购<2010>28号)已废止,取消本招标文件 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及资信证明 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 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 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 定,不适用本条款)"、“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 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 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规定 。(备注:本条款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约定不一 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 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 法》有 关 规 定和《中 华人 民 共和国妇 女 权 益 保 障 法 》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 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 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O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 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 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 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1) 厦 门 市 华 沧 采 购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 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 厦 门 市 华 沧 采 购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 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 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 购 活 动 结 束 厦 门 市 华 沧 采 购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 厦 门 市 华 沧 采 购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 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 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报价)一览表 ②投标(响应)明细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 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 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 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 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O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 供“单位授权书”。 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 厦 门 市 华 沧 采 购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 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 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 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 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 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 标人不得分包: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 厦 门 市 华 沧 采 购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 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 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 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 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 一章。 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 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 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其他形式:无 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 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兴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 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 止 招 标 的 厦 门 市 华 沧 采 购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 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兴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 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切坛去田音/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兴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 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 知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 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 1.1 厦 门 市 华 沧 采 购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 程 参 与 开 标 流程的投标人 需提前 在 福 建 省政府 采 购网 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 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 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 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 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 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 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 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 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兴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 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 束 厦 门 市 华 沧 采 购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 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切坛士田音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 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 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 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 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o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 厦 门 市 华 沧 采 购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 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 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 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 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逋规或不符合 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箐:杯专川首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 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 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兴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 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 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 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 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本国产品与非本国产品相关约定 17.1.1本国产品 (1)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 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 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②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具体判定标准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 政部相关文件为准。③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具体判定标准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 政部相关文件为准。 (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 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 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 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 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7.1.2非本国产品 17.1.2.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 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 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 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 标。 17.1.2.2其它非本国产品:指非进口产品且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 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 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 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 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 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 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 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 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 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 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 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兴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 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 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 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 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 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标 1、开 结 束 后 由 厦门市华 沧 购招 标 有 限公 司 采 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 由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厦门市华 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日 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亻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7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开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4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C
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这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
兴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 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 单位公章。 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 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 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 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 .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
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 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
特定资格1 特定资格2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
购活动,投标人各方均需为中小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 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 0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购包1: 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 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 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厦 门 市 华 沧 采 购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米 二、评标 4、资格审 查结束后 由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 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 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 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 对 厦 门 市 华 沧 采 购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 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兴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 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 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 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 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 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 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 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 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 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 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采购包1:
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4情形4不符合★号条款视为无效投标:★1.印制要求1.1各种簿册封底下方统一印有“厦门市海沧区 1.2学生簿册封面的左上角需统一标注此作业本由政府免费提供”,不得在学生簿册上出理 中标人的违约责任。1.5中标人不得将印有“此作业本由政府免费提供”“厦门市海沧区教育 质、生产质量、学生簿册的种类、数量、规格、价格及簿册封面的规范制作等要服从采购人
5情形5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标准要求,课业薄册内芯纸张D亮度应≤85.0 不符合★号条款视为无效投标:★2.中标人不得将簿册生产供应资格转包给其他制造厂商生 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有关课业薄册的技术要求。纸张质量参照G
6情形6不符合★号条款视为无效投标:★3.中标人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将拟供货的样品和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无 商务符合性:无 价格符合性:无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 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 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 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 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兴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 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 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 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 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 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 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 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 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 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 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 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 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 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 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 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 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 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 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X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2) 每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 个 投 标人 的评标 总得分 FA= Flx Al+ F2x A2+ F3x 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 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 8.4其他: 无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 项 目 为 2026- 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及服务采购项目,包括生字 簿、数学簿、作文簿、英语簿、图画簿等产品的印制、分套打包及送货服务。各投 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各投标人应详 细核算市场价格波动成本及相关费用并进行投标响应报价。 2.该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定标后,厦门市海沧区各公办中小学与中标 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条件执行。 3.本项目核心产品指:采购清单表中带号标识的产品,若本项目多家投标 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4条第(2)款第①、 ②规定处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女”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 求) (一)整体要求 1.所有簿册按种类单独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单品类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投标 无效。 2.所有簿册的封面、封底统一印制格式,必须印制有种类名称、学校以及年 段、班级、姓名、学号、教师姓名等项目。 3.学校可根据自身的实际学生数和需求征订簿册种类和数量,各类簿册的实 际征订数量以各个学校签订线下合同的数量为准。 (二)簿册种类清单 1.小学(低年级)
统一订购簿册种类
纸张要求小学(低年级)簿册生字簿"的纸张完全满足:封面:不低于120g牛皮纸,丙页:不低于70g双
装订冷胶胶装
最高限价(元/本)0.93
每套征订数量2
4学期采购数量
2.小学(中高年级)
统一订购簿册种类1.生字薄
纸张要求小学(中高年级)簿册"生字簿"的纸张完全满足:封面:不低于120g牛皮纸,内页:不低于70g
装订冷胶胶装
最高限价(元/本)0.93
每套征订数量2
4学期采购数量
3.初中 统一订购簿册种类 1.科作业纸 纸张要求 初中簿册“科作业纸”的纸张完全满足:不低于70g书写纸,单面印刷,不低于36张/本,A4开
装订 糊头 1 最高限价(元/本) 每套征订数量 4学期采购数量 409 备注: ① 上 述 纸 张 质 量 参 照 GB/T30130- 2023《胶版印刷纸》标准执行,纸张定量标准:70克、80克定量偏差为±3g, 90克定量偏差为±3.5g,100克定量偏差为±4g。(单位为:g/m) ②上述采购数量仅作为报价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本项目按实结算,各使 用学校根据簿册实际需求及预算情况自由搭配,采购人不保证各学校的最低采 购数量,即下不保底。 4.采购标的一览表(投标人应按此内容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核心产品用 标识的采购标的名称)
序号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低年级生字簿工业
2●中高年级生字簿工业
3●写字簿工业
4●低年级数学簿工业
5●高年级数学簿工业
6●拼音簿工业
7周日记本工业
8●作文簿1. 工业 1 1
9¥300格稿纸T.: 工业
10·英语薄工业 I
11·图画簿工业
12●笔记簿/ 工业
13●实验报告单工业
14●科作业纸工业
15图画薄工业
16●英语簿工业
17●作文簿工业
18¥400格稿纸工业
19●暗纹笔记簿工业
20●周日记本工业
21●实验报告单工业
(三)印制要求 女1.印制要求 1.1各种簿册封底下方统一印有“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监制”字样;各种簿册 封底右下方统一印有簿册的“规格、承印厂家名称、标准代码”字样。 1.2学生簿册封面的左上角需统一标注“此作业本由政府免费提供”,不得在 学生簿册上出现如“专供教育局”、“福建(或厦门)统一簿册”等字样。 1.3若采购人对簿册的封面和封底的印刷有其他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服 从采购人的印刷要求。
1.4中标人不得自行在各种簿册上印刷有二维码、网址链接或含其他广告内 容等,一经发现并查实,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1.5中标人不得将印有“此作业本由政府免费提供”、“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监 制”等字样的簿册投放到市场上销售,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采购人有权解除 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限制其参加海沧区教育系统的有关招 投标活动。 1.6中标人从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印刷、整套产品独立包装等方面应接受采 购人及使用方检查、监督;纸质、生产质量、学生簿册的种类、数量、规格、价格 及簿册封面的规范制作等要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要求,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无条件纠正,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7簿 册 应 符 合 GB40070- 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标准要求,课业薄册内芯纸张D亮 度应
序 号项目名 称制作 要求数量
1小学低 年级簿 册按招 标材 质和 技术 要求1套(生字簿、写字簿、数学簿 、拼音簿、周日记本、作文簿、 300格稿纸、图画簿、英语簿)
2小学中 高年级 簿册 制作1套(生字簿、数学簿、周日记 本、300格稿纸、英语簿、图画 簿、笔记簿、作文薄、自然实
验报告单)
3初中簿 册1套(科作业纸、图画簿、英语 簿、作文簿、400格稿纸、暗文
笔记簿、周日记本、实验报告 单)
注: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簿册样品( 每套所包含的各种类别的簿册可只提供一本),未完 整提供簿册样品的相应的样品评分项不得分。 (2)样品封底无需印制监制单位名称,如有印制,仅 能印制本项目的监制单位名称,否则,与投标样品有 关的评分项不得分。 (3)不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2.投标样品应隐去投标人名称、投标产品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及其他可能 泄露投标人信息的标志、符号等,如有违反上述上述要求,样品的评分不得分。 投标人应在递交样品时自行检查样品的标记是否符合要求,并对样品的符合性 承担全部责任。 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与其投标样品相一致。若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与投 标样品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 还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投标样品的评审:样品评分采用评暗标方式,采用编号的方式进行评审。 5.中标人的样品将移交采购人,作为后续供货的验收依据之。未中标的投标 人请于结果公告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退走其提交的样品,若逾期未退走样 品,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其负任何保管责任,同时视为投标人放弃对该样品的所 有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该样品。 6.样品递交时间与地点: (1)交样时间:样品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提交的样品将 不予接收,同时投标人应按规定分类包装。 (2)交样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A440样 品间。 3.技术响应要求 3.1各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产品标准、规范提供最优 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详细说明所提供的产品或材料品 牌型号、制造厂家、详细的技术指标、质量情况。 3.2评分条款若有对优于本章要求进行加分的,投标人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的可获加分,具体详见评分条款。 3.3投标人除根据本章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应技术响应及佐证材料外,还应 根据技术项评分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参数佐证材料,原件备查,未按要求 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 3.4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所使用的油墨及油墨辅料等的品牌、主要 参数等质量情况;簿册的印刷辅料、装订材料、包装材料等的质量情况;印刷制作 流程、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描述的完整性、符合性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簿册专 业生产设备(包含印刷设备、裁剪设备、装订设备)的情况;供货实施组织安排计 划方案;簿册贮存仓库;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及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学
生簿册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 O 3.5投标人应明确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与采购需求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对 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 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投标人若未对采购需求进行逐条响应,将可能导致不利 的评审后果。 3.6本招标文件中若有列明具体设备或材料型号、产地或品牌的,并非限制只 能投用该型号或产地或品牌,而仅作为招标产品及技术指标的相关说明,投标人 可以在满足招标文件相关具体选型技术与使用等要求的基础上,自行合理确定 具体投报的实际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产地、品牌并适当加以说明。 3.7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投标人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 强制性要求。 三、商务要求(以“女”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商务要求
序号 类型. 要求
1交货时间(1)交货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生产、运 (2)供货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2028年6月30日止。
2交货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各学校实际地址。
3交货条件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交付。
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验收标准:(1)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 福建省学生簿册标准》、《课业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供货合同 资质的单位对货物质量进行复核。(6)采购人将委托市质监部门每学
6合同支付方式每学期供货完成,经学校验收合格,收到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说明:(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标人中标后,可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50 %提交履约保证金。(2)收取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 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时将履约保证金全额一次性提交给采购人或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按自动放弃中标处理。(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期履行完毕之日后5 个工作日。(4)退还时间:项目履约时间结束后,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现金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或履约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等方式 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自行选择。(6)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 中标,若无故放弃或未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上报监督部门。 其他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1.2投标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产品运输、材料费、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 、人工费、税收、售后服务(质保期维修保养、上门服务等)、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及 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 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1.3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 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2.商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的包装要求如下: 2.1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2.1.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 2.1.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 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2.1.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 2.1.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 2.1.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 2.1.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2.1.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2.2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 2.2.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 2.2.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 2.2.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 mg/kg; 2.2.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 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 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 2.2.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 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作为增塑剂; 2.2.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 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2.2.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 2.2.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 2.2.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2.2.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2.2.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2.2.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 求。 2.3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2.4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 途中的各种情况。 2.5中标人负责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人地点,所需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O 2.6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部分或全部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 免责解除合同。 3.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3.1.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3.2本次采购所供的簿册如出现印刷、装订、质量及数量问题,中标人应在接 到学校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上门更换同种类、同规格、合格的新簿册。 3.3集中订购的学校,要求在学校附近设有专门的服务部或在学校小卖部设 立专柜,备有一定的库存,便于学生能随时购买,并提供定期的上门回访等售后 服务。具体方案由各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具体售后服务条 款的保证和承诺。 3.4中标人应根据各个学校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供独立成套包装、运输、贮存 、送货等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负责运送地点要求到各学校。 3.5采购人将会同市质监部门每学期从批量中随机抽取相同簿册(数量视成 批生产供应的规模而定)送检测单位进行有关项目指标的检测。一经发现检测不 合格的,再随机抽取进行检验,若再次随机检验不合格,则认定中标人未完全履 约,采购人可根据检验不合格严重程度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检测费用 及因检验不合格导致的所有费用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6采购周期结束后(即2028年6月30日以后),中标人的厍仔簿册由中标人自 行消化解决,采购人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商务条件响应要求 4.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投标人可提供本地化服务并能满足零星采购需求。招标 4.3投标人应提供完善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4.4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类似簿(本)册 印制项目业绩及好评。 5.投标人必须承诺接受“海沧区教育装备及后勤服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 装备平台)的信息化过程管理,在“装备平台”中公开投标文件、合同与合同清单, 接受厦门市海沧区教育、财政、审计等行政部门的网络在线监督。“装备平台”网 址:http://xmhc.jyzbhq.com,没有账号的企业请在登陆页面自行注册。 6.投标人必须承诺在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装备平台”的技术与管理规范, 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填报相应的合同履约资料,包括照片,中标人务必保证材料 中无虚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同时帮助学校完成资产入库,本项是验收的重要 环节,未完成验收不予通过。 7.投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必须通过“装备平台”申请验收。项目验收报告 和清单须在“装备平台”中打印,否则视为无效验收报告和清单,将不予付款。验 收不合格即记录在平台中,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法律追究合 同责任方的责任。 8.投标人必须承诺通过“装备平台”提供售后维护维保服务。并接受采购人和 海沧区教育主管部门依据“装备平台”中投标人的履约服务质量进行履约保证金 的有效退还。 9.合同签订 9.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联系 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均为合同签订的基 础。 9.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须及时凭合同有效复印件与各学校联系签 订供货合同事宜。 9.3中标人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一式三联,分别为海沧区教育局联 、学校联和供货商联,其中海沧区教育局联由供货商在合同签订后的七个工作日 内送海沧区教育局备案。 9.4中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应承担 因违约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中标人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行使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的权利;保证金不足以偿付采购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的部分,采购人有权继续追 偿。主要条款如下: 10.1.1书面警告及扣罚保证金的二分之一(符合下列之一): 10.1.1.1抽查检验产品质量存在不合格项的。 10.1.1.2三所到五所(含)学校书面反应不能及时供货并被认定符合事实的。 10.1.1.3有效投诉5次到10次(含)。 10.1.2书面严重警告并扣罚全部保证金的(符合下列之一): 10.1.2.1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抽查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或一次抽查产 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严重不合格为: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抽检,环保不合格,或 三项(含)以上指标不达标)。 10.1.2.2五所以上(不含五所)学校书面反应不能及时供货并被认定符合事实 的。 10.1.2.3一个学年内有效投诉11(含)次以上。 10.2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抽查检验不合格的,或者有效投诉田次(含)实上, 且影响较大或性质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在采购人下一周期的学生簿 册招标中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资格。若供货产品经质监部门检测存在严重不合 格,影响学生健康的,采购人验收不予通过,并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 费用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若供货产品经质监部门检测存在不合格指标,但不影 响学生健康,不影响继续使用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情节 严重的,将在该学期供货完成后解除合同。 10.3收到严重警告后,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中标人立即整改,且未对采 购人造成太大影响和损失的,采购人同意其继续履约后又达到警告或严重警告 标准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直接解除合同。 10.4若因产品质量造成学生身心受损的或是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 权继续追诉其经济与法律责任。 10.5在项目履行过程中,中标人未按其承诺进行履约的,将对其按虚假投标 进行处理。 11.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虚假投标的风险提示》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成交的”。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加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的违法行为的辅助执法力度。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供应商可登陆中国政府采 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望引以为戒。 附件2:关于串标情形及后果的告知函 致各投标人: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嫌串通投标情形处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恶意串通、视为| 一、恶意串通情形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阳/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二、视为串通情形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 (一)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1.保证金验核阶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败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雷同的,扌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t (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 (二)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出现本意见第一点所列情形的,属 三、供应商需承担的后果 1《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 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月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 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 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认定串: 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口2020囗46号; 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及服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
序 号采购标的所属 行业制造商(承接商、承 建商)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万元)
1◆低年级生字 簿
2●中高年级生 字簿
3●写字簿
4●低年级数学 簿
5◆高年级数学 簿
6●拼音簿
7◆周日记本
8●作文簿
9¥300格稿纸y
10·英语薄
11·图画薄
12●笔记簿
13●实验报告单
14●科作业纸
15·图画薄
16·英语薄
17●作文薄
18●400格稿纸
19●暗纹笔记薄簿
20●周日记本
21●实验报告单
备注:投标人应按上表中所列的采购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除上表所列的采购标的外,其们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行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扑 3.投标人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止 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不是按照 5.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 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4:关于本国产品政策的补充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规定,现就本项目涉及的本国产品政策执行要求明确如下: 1.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序 号8,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且经评标 委员会认定该《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2.由于采购文件第三章17.1.1条中第(1)点中“2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 比达到规定比例”及“3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尚未发布, 故符合“1在中国境内生产”要求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3.当投标产品中同时存在本国产品与非本国产品时,对被认定为本国产品的 投标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非本国产品的报价按 原始报价进行评审。 4.若所有有效投标产品均被认定为本国产品,或均无法被认定为本国产品; 则所有报价按原始评审价进行评审。 5.评审中发现《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填写不完整、含义不明确或与投标文件其 他内容存在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 未按要求进行或经澄清、说明、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其相关产品将不被认定 为本国产品。 6.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声明函》或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依然 有效,但其提供的产品在评审中不被认定为本国产品,视为非本国产品,无法享 受本国产品的价格评审优惠。 7.投标人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8《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 完成。
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1 经本公司(单位)核算,在本项目/本采购包中,上述声明为本国产品的成本总和,占本公司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 ①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②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④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③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 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项目支持供应商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即政采贷),具体相关政策详见《关于促进中 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健康开展的通知》(闽财购函【2019〕16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财购<2018>7 号)。办理渠道及政策查询网址:http://120.35.30.176/zcdproject/home/。2.2关于毋标义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夕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 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兹 段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远 程 解 密 远 程 签章 苫\\ (3)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前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 以 福 建 省 政 府 采 购网 上 公 开 信 息 系 统 所 示 为 准 O (5)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投标文件加密时所 用CA证书一致)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6)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 的 视 同 认 可 开 标 结 果 O (7)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 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8)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2- 2858142)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文本 政府采购货物买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 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 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 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 (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 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 (供应商) 乙方2(全称): (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 (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 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 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 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 其他: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金额: 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 (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 约验收情况挂钩) 其中涉及预付款的: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完成曰期: 年 月 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 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 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融资支付约定 8.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 本合同项下 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 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 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未填写}}(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未填写}} 住所:{{未填写}} 联系人:{{未填写}} 联系电话:{{未填写}} 通信地址:{{未填写}} 邮政编码:{{未填写}} 电子邮箱:{{未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填写}}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 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 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 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 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 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 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 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 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 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 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 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 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 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 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 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 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 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 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 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 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 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 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 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 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 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 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 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 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 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 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 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 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 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 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 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 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 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 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 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 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 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 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 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 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 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 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 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 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 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 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 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 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 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 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 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 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 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O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 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 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 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 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 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 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 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 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 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 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 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 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 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 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 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 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 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第二节 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
第二节指定现场 运输特殊要求
第7.2款 第二节保险要求
第7.3款 第二节质量保证期
第8.2(1)项 第二节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第8.2(3)项 第二节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11.1款 第二节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第12.2款 第二节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13.2款 第二节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第13.3款 第二节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第14.1(3)项 第二节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14.1(5)项 第二节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14.1(6)项
第二节 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 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
第二节 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
第二节 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 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
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 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意。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 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 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 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 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阳怀夕川早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 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 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 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报价)一览表 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及“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j, 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 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 、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 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 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 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9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10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 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 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 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 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口期:斗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兴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 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 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 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 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证明材料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资格审查的1.3的“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 用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二-2- 1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二-2-1、二-2- 2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供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2-1 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 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 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 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 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二-2-2 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 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o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 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o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 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兴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口”(若有)后,再按 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 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 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 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口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口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 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 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口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 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口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兴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口”(若有)后,再按 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 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兴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 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 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 小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十 月 日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 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旦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 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兴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 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旦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兴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 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兴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 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 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兴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 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 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 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 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 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 他有效依据)。 二-4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口2020囗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兴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 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 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 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 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口2020囗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兴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 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 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 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蕨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 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 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兴)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5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2.成员方: 2.1(成员1的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 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 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 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 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耜庥专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兴注意: 早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6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 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 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 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约日期: 年月旦
兴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7-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 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报价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报价)一览表 二、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350205>HC2026030 项目名称:2026-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及服务 采购包:1(2026-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
12026- 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5793349.24 元「汇总引用> 元总价
备注:无 时间: 年 月 日 签章: 投标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350205>HC2026030 项目名称:2026-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及服务 采购包:2026-2028学年厦门市海沧区中小学校学生簿册供货资格 投标人名称: 228316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最高限价单价
1低年级生字簿(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31211.84 元<=总价/数量} 元
2中高年级生字簿(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293455.92 元(=总价/数量) 元
3写字簿(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31211.84 元(=总价/数量) 元
4低年级数学簿(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31211.84 元(=总价/数量 元
5高年级数学簿{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440183.88 元(=总价/数量) 元
6拼音簿(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31211.84 元(=总价/数量) 元
7周日记本{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212333.88 元(=总价/数量) 元
8作文簿{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385854.04 元(=总价/数量) 元
9300格稿纸{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422384.6 元(=总价/数量) 元
10英语簿{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359061.84 元(=总价/数量) 元
11图画薄(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292244.48 元(=总价/数量) 元
12笔记簿{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46727.96 元(=总价/数量) 元
13实验报告单{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67238.32 元(=总价/数量) 元
合计: 备注:无 102288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地厂最高限价单价
1科作业纸(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756931.2 元(=总价/数量) 元40
2图画薄{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30928.64 元(=总价/数量) 元10
3英语簿{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325275.84 元(=总价/数量) 元30
4作文簿{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207644.64 元(=总价/数量) 元10
5400格稿纸{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89232.8 元(=总价/数量) 元10
6暗纹笔记簿(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622933.92 元(=总价/数量) 元30
7周日记本{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207644.64 元(=总价/数量) 元10
8实验报告单{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08425.28 元(=总价/数量) 元10
合计: 备注:无 时间: 年 月 日 签章: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H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
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
**-1供应商自行填写 种类,并上传证 明附件以便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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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兴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 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 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 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口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兴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 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 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 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 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口2020囗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 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 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 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 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 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 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女)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 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封面格式(技术商务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兴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 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
**-1
兴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 (“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 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 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 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 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 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 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 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投标客 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
**-1
.
.
兴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 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 ;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 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 ”;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 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
**-1
.
兴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 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 ”;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 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 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 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 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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