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丰2025-41-4号地块装配式围挡安装分项工程及现场大门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价公告
一、网上竞价邀请
1.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
2.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 00 秒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 00 秒
4.资格审查时间:2026 年 7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 00 秒-2026 年 7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5.投标人竞价时间:2026 年 7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00 秒-2026 年 7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00 秒
6.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
7.投标人资质要求:
7.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的项目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 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7.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 投标人在招标人分包商清单名录上评价等级不得为 D 级。
8.投标人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8.1 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8.1.1 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应加盖单位公章);
8.1.2 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应加盖单位公章);
8.1.3 在“其他”上传“第 3 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应加盖 单位公章);
8.1.4 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8.2 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第 3 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 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9.控制价:本项目最高价为
***.28 元(含税,税率 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 价及单项控制价(若有),否则为无效竞价。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数量 |
| 1 | 丰 2025-41-4 号地块装配式围挡安装分项工程及现场大 门 | 详见《二、投标报价表》 |
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 2025-41-4 号地块(泉州市丰泽区东海组团,北 侧为支十四路(规划),西侧为东宝路 (规划));
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 37320.75 ㎡,总建筑面积约 165050.65 ㎡,其中地上 计容建筑面积约 111961.47 ㎡,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约 53089.18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 终以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按照设计图纸提供的尺寸,严格按 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包括装配式围挡的制作,安装,大门制作与安装,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绿植草皮和太阳能灯安装等,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全部机械工具(本次施工采取包工包料形式,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30 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应符合项目部进度安排,投标人应服从 招标人进度安排。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单位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 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凯特驱动安装包更新至 2.1 版本、标书软件安装包更新至 2.1 版本。
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电脑插入 CA,登录签章软件,点 击获取,可以获取到 CA 信息,投标人信息和 CA 信息一致,可以报名成功,竞标人获得竞标码 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 第 3 章相关的资质文件,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 6000.00)(转账时需备注项目编号)。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流水由投标单位在项目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完成关联,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标保 证金退还流程制度》执行,资格材料需同步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否则视为 无效报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9070220050010000421087
开户银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霞支行
3.报价:投标人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 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并上传第 3 章商务文件“竞价”资料,有详细报价函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投标人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1 未按竞价文件及第 3 章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文件“资格资料及保证金”资料;附有招 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以及不符合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内容;
4.2 在“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
4.3 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4.4 投标人提供的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不相一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不相 一致且未附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说明;
4.5 投标文件中所盖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与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不 一致;
4.6 所提交的材料及证件过期、关键内容不完整、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或提供虚假材料 的(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政策文件规定的应附相关文件);
4.7 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分包商清单名录上的 D 级分包商。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商务文件“竞价”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招标程序:5.1 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 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 关规定给予处理;
5.2 未按竞价文件及第 3 章要求填写并提交商务文件“竞价”资料;
5.3 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的总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表中各单项的合计金额 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除外;5.4 投标人应依据“第 3 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的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更改或漏项 报价;不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第 3 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中规定 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
5.5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竞价文件要求或工程质量低于竞价文 件要求。
6.本次采购项目竞价所要求的报价为含税价,中标人应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 票。因中标人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中标人应承担向招标方赔偿 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法律责任。
7.踏勘现场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 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7.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疑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提出疑问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 台“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中“其他”内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 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9.签订合同
9.1.中标人须于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 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 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竞价文件”“第 2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签订书面合 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提供虚假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平台交易服务费: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 版)》,本招标项 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12.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12.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 5%;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
12.2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竞价结果公示 期满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 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中标人中途无故停止施工或未能按进度 完成或不能按协议约定承包范围等履行,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12.3 履约担保期限:待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后至少 30 天。
12.4 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
名: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户
账 号:5959 0247 7710 601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汇款时请备注:“建工施招字<2026>123 号履约保证金”。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 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投标人 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投标人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 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报价时 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在确定成交人前,对成交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 止时间当日拟推荐为成交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
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 时间当日的拟推荐成交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成交人(不 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4.如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报价无效,确定排序第二的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招标人在 3 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 失败的,由招标人在 3 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等将在泉州国资 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竞价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 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 2 号楼 2 层西侧 联系电话:
*** ***(公司)、张经理 15859574575(项目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 2 号楼西侧三层 联系人:小王 0595-68273537(24 小时)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网址:https://www.qzgzcg.cn/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 D 栋三层 客户服务热线:0595-68806516
招标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