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市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第一批监测检测项目—桩基基础检测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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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第一批监测检测项目—桩基基础检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条件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第一批监测检测项目—桩基基础检测已由宁德市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源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等,行政监督部门为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福安市福泰路232号)
2.2控制价(估算价):38.94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38.94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检测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中标人依据国家及本地区相关标准对桩基工程质量及建筑进行检(监)测,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所需的、真实有效的检(监)测报告,具体以本项目实际情况为准,附件中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反映的项目情况作为参考,附件中合同模板中规定的的检测人员、检测批次等条件是完成本项目的最低要求。当中标方承诺投入的人员、检测批次等不能满足现场实际需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监测机构另外增加人员、仪器设备。中标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因此增加的费用,应视为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之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结束。
2.5质量要求:检测报告需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建筑与市政地基检测技术标准》DBJ/T 13-146-2021、《关于进一步规范桩基检测的通知》闽建建[2017]1号、《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 GB50086-2015、《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以及设计图纸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专业规范、规程和规定;以上所列规范中如国家或相关部门发布更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须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2.6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由中标人自行提供监测设备及仪器、人员产生的费用、检测方案专家论证相关费用、监测材料费、税费、技术服务费、设备运输费、装卸费、进出场费及转场费等一切与监测相关的费用。(2)结算:总价包干,《检(监)测内容一览表》均为目前涉及的检(监)测项目与检(监)测数量,中标后可能由于不确定因素(如设计变更、工程甩项、预算漏项等)增减检(监)测项目与数量,实际检(监)测项目与数量可能存在一定的变化(减少或增加),中标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结算时合同总价不调整(即不论数量变化幅度的大小,单价均不调整),增加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招标价中。(3)该项目发包价已充分考虑因监测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和监测次数增加等因素,成交后不予调整;若因特殊原因,造成部分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调整等以及按照规范需调整监测次数,委托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4)因中标人提交不真实报告或者逾期提交报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损失、质量赔偿损失、评估费、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资质要求:
3.3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注:①若资质证书按新规已变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②为省外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③若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延期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④若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延期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拟派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岗人员。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07月17日18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交易时间:2026年07月20日 16时30分
5.2交易地点: 宁德市区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安市福泰路23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人)
时间:2026年07月13日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第一批监测检测项目—桩基基础检测已由宁德市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源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等,行政监督部门为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福安市福泰路232号)
2.2控制价(估算价):38.94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38.94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检测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中标人依据国家及本地区相关标准对桩基工程质量及建筑进行检(监)测,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所需的、真实有效的检(监)测报告,具体以本项目实际情况为准,附件中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反映的项目情况作为参考,附件中合同模板中规定的的检测人员、检测批次等条件是完成本项目的最低要求。当中标方承诺投入的人员、检测批次等不能满足现场实际需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监测机构另外增加人员、仪器设备。中标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因此增加的费用,应视为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之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结束。
2.5质量要求:检测报告需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建筑与市政地基检测技术标准》DBJ/T 13-146-2021、《关于进一步规范桩基检测的通知》闽建建[2017]1号、《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 GB50086-2015、《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以及设计图纸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专业规范、规程和规定;以上所列规范中如国家或相关部门发布更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须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2.6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由中标人自行提供监测设备及仪器、人员产生的费用、检测方案专家论证相关费用、监测材料费、税费、技术服务费、设备运输费、装卸费、进出场费及转场费等一切与监测相关的费用。(2)结算:总价包干,《检(监)测内容一览表》均为目前涉及的检(监)测项目与检(监)测数量,中标后可能由于不确定因素(如设计变更、工程甩项、预算漏项等)增减检(监)测项目与数量,实际检(监)测项目与数量可能存在一定的变化(减少或增加),中标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结算时合同总价不调整(即不论数量变化幅度的大小,单价均不调整),增加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招标价中。(3)该项目发包价已充分考虑因监测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和监测次数增加等因素,成交后不予调整;若因特殊原因,造成部分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调整等以及按照规范需调整监测次数,委托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4)因中标人提交不真实报告或者逾期提交报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损失、质量赔偿损失、评估费、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资质要求:
3.3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注:①若资质证书按新规已变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②为省外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③若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延期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④若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延期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拟派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岗人员。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07月17日18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交易时间:2026年07月20日 16时30分
5.2交易地点: 宁德市区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安市福泰路23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人)
时间:202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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