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华语典”标准版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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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华语典”标准版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新华语典”标准版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FJBQ【2026】采招033号
2、项目名称:“新华语典”标准版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新华语典”标准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00元
协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6-07-1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6-07-1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6-07-20 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6-07-20 09:00:00,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评标区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区政府大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八二五南街555号2梯704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0日
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新华语典”标准版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FJBQ【2026】采招033号
2、项目名称:“新华语典”标准版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新华语典”标准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00元
协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新华语典”标准版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6-07-1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6-07-1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6-07-20 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6-07-20 09:00:00,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评标区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区政府大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八二五南街555号2梯704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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