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荔城区税务局本部及西天尾、镇海、拱辰分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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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荔城区税务局本部及西天尾、镇海、拱辰分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荔城区税务局本部及西天尾、镇海、拱辰分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委托,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兴源采招〔2026〕034号 、荔城区税务局本部及西天尾、镇海、拱辰分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荔城区税务局本部及西天尾、镇海、拱辰分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兴源采招〔2026〕034号
项目名称:荔城区税务局本部及西天尾、镇海、拱辰分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包1(荔城区税务局本部及西天尾、镇海、拱辰分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00元
磋商保证金: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服务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 | 荔城区税务局本部及西天尾、镇海、拱辰分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 1(年) | 否 | 详见磋商 文件 | ***.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07-08 至2026-07-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2.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2.2邮件方式报名:供应商先将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信息发送邮箱(165473325@qq.com)至我司,我司再将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2.3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21 09:00 :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801室 六、开启
时间:2026-07-21 09:00 :00 (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8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111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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