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立工贸公司2026至2027年度基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三明市 发布日期: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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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三明市 采购单位 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立工贸公司2026至2027年度基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立工贸公司20262027年度基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FJGC-FS-C-2026-083 新立工贸公司2026至2027年度基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新立工贸公司2026至2027年度基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7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C-2026-083

项目名称:新立工贸公司2026至2027年度基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闽江监狱信息化项目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00

采购包最高限价:***.00

磋商保证金:4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品目类别

标的名称

服务时间

标的金额(元)

1

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

新立工贸公司2026至2027年度基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序号

 明细

描述

1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 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版原件;若资信证明为基本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开具的,须附上情况说明,未按以上要求为无效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为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否则无效)。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采购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的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截止到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采购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内(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其他资格要求2

①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三、获取地点及方式

1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可通过邮件或现场获取。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 07 06日至2026年07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填写《磋商文件报名登记表》并按磋商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邮件获取:

①邮件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83393301@163com(报名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②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相关文件是否收悉;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

3有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4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17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经理:经办人(***、杨旻/0591-83393310)、负责人(林秀晶、黄丽婷、黄稀瑾/***)。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北街道大洲后 26 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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