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标公示】福安市城区污水处理更新改造工程第1标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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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安市城区污水处理更新改造工程第1标段(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江苏宏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福安市城区污水处理更新改造工程第1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本工程于2026年6月18日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安市新华北路55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霞浦县福宁大道68号海润尚郡6幢23A 05室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福安市城区污水处理更新改造工程第1标段(监理)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福建信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投标人拟派出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函中,正文部分的姓名与总监签字及 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的名字不一致。)依据第三章评标办 法第 4 点的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江苏宏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180日历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江苏宏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35014017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业绩 / 八、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技术、报价等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评标专家1(组长)(2572)、评标专家2(4131)、评标专家3(3521)、评标专家4(2318)、评标专家5(0181)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1、本工程于2026年7月2日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进行重新评审。2、中标人名称:江苏宏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元。 3、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盐城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泰正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三明信乃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迦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闽建[2025]5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5、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6、监管部门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3-6381718。 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8.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总评分:无。 十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3日 至 2026年7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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