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泉州两岸数据要素全生态产业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泉州两岸数据要素全生态产业园项目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和建筑施工项目一切
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竞价公告
一、阳光采购平台竞价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 9 时 00 分
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 9 时 00 分
3. 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竞价开始前):2026 年 7 月 8 日 9 时 00 分
4. 资格审查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 9 时 00 分--2026 年 7 月 8 日 14 时 00 分 5. 供应商竞价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 14 时 00 分--2026 年 7 月 8 日 16 时 00 分 6. 联系人:
***
7. 联系电话:
***
8. 供应商资格要求:
8.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开 展本招标项目保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8.2、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 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资格。
8.3、供应商须为保险公司地市级中心支公司及以上层级分支机构,具备独立承保 经营权限、独立理赔处理权限,仅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等下级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 判报价。
8.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公告 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需附相关截图证明)。
8.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附相关截图证明)。
8.6、供应商的 2026 年第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大 于或等于 170%。(需附相关截图证明)
8.7、供应商或供应商总公司在 2023 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为 A 级,符合准入条件。(需附相关截图证明)
8.8、近 5 年内,已承保过一个以上(含本数)工程造价 3 亿元及以上福建省内高 速公路、铁路、市政工程、轨道交通、普通公路或者房建工程项目等建筑工程一切 险、三者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若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安全生产 责任险不是同一个项目时,承保项目的工程造价均应不低于 3 亿元,业绩承保方式仅 限于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符合准入条件。
8.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次招标项目投标。
— 1 —
8.10、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 态受限状态的。
8.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9. 供应商需准备材料:
9.1 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9.1.1 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9.1.2 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1.3 在“其他”上传“资格资料(包含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截图)及保证 金”所有资料;
9.1.4 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9.2 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竞价报价文件”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 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10.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 元(玖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 限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11.监督电话及部门、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 联系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杏园路 69 号
联系电话:0595-22588010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保险名称 | 数量 | 控制价(人民币) |
| 1 | 泉州两岸数据要素全生态产业园项目建筑施工项 目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 1 项 | 246800 元 贰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
| 2 | 泉州两岸数据要素全生态产业园项目建筑施工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 | 1 项 | 740400 元 柒拾肆万零肆佰元整 |
| - | 合计 | 2 项 | *** 元 玖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 |
注:其他条款详见《附件一:保险方案明细》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名
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电子签章安装包更新至 2.1 版本、标书软件安装包更新至 2.1 版本。在 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电脑插入 CA,登录签章软 件,点击获取,可以获取到 CA 信息,投标人信息和 CA 信息一致,可以报名成功,竞标 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
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9000 元整(转账时需备注项目编号)。
— 2 —
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流水由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完成关联,若
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标
保证金退还流程制度》执行,资格材料需同步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否则
视为无效报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9070220050010000421087
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霞支行
新账户投标保证金关联功能将于系统更新维护后启用,请相关投标单位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 16:00 后使用投标码登录采购平台后台管理系统完成关联操作。3. 报价方式及计
算规则。
3.1、本次竞价采用按费率报价方式,投标人须分别填报以下险种的费率(以 **‰为 单位,保留 4 位小数):
(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
3.2、保费计算公式:
(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 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元) × 中标费率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 = 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元) × 中标费率
3.3、报价为含税全费用费率(税率 6%,若适用其他税率须单独注明),包含保险条 款约定的全部保险责任、附加条款、手续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 用。
3.4、平台系统报价操作说明
投标人在系统报价界面只需填写含税保费合计总金额(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该金额必须与《保险费率报价表》(附件七)中计算的“合计保费”完全一致。
系统填报的总金额即为投标人的最终竞价报价,竞价系统将以此数字进行排序,报价 最低者中标。
4. 费率报价要求
4.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报《保险费率报价表》(附件 七),明确各险种费率、计算基 数、保费金额、含税 / 不含税说明、增值税税率,并加盖公司公章。
4.2 费率上限(最高限价):
(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不超过 0.5900‰(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不超过 1.7600‰报价高于费率上限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其他报价规定
5.1、投标人提供的报价费率不低于当地行业纯风险损失率,且不存在恶意低价承保— 3 —
行为。
5.2、未按要求填报费率、填报费率单位错误、拆分费率报价、费率表述不明确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3、中标费率为固定费率,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工程造价调整、工期延长、风险变化 等因素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6.文件上传需知
6.1、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 内按照平台报价系统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或其他相关说明文件的,需加盖公司公 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6.2、投标人在“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其资格将被审查不合 格。
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报价无效
7.1、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 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 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7.2、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的总报价 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表中各 单项的合计金额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 计算误差除外。
7.3、投标人上传的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
8、报价合规要求
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 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 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9、服务费
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 版),本招标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
费。
三、阳光采购平台竞价规则
1.竞价时间规定。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采购公告时间为 3 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 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2.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 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 传完整。
3.竞价成交规则
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 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3.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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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四、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将在 1 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 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代 理机构在 1 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发布公告的媒介 五、
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n)上发布。
六、注意事项
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等将在泉 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竞价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各投 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 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踏 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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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保险方案明细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泉州两岸数据要素全生态产业园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暂按 4.2 亿元,最终以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复的预算金额为准。
项目信息:本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南临西华大街,西临规划一路,建设用地面积 30720.20 平方米。本项目规划设计 1#2#3#楼三栋高层厂房,1-1#楼一栋多层厂房及地下车库。建 筑层数:1#楼 9 层 2#楼 8 层,3#楼 8 层,1-1#楼 3 层,地下室地下 1 层。建筑高度:1#楼
38.45m,2#楼 36.00m,3#楼 36.00m,1-1#楼 14.45m。总建筑面积 109477.68m2,(其中地下建筑面 积 20506.82m2,地上建筑面积 88970.86m2),建筑占地面积 14876.13m2。本项目建设防空地下室 建筑面积 6035 m2。
二、保障内容
(一)建筑施工项目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
在保险期间内,若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 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简称“损失”),保 险公司按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对经保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保险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冰雹、地崩、山 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 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合同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 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 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本项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 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 责赔偿。
如果达不成对第三者的赔偿协议,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所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 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以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第 三者责任保险金额为限。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
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分设有从业人员保障、第三者保障、救援费用保障、调查勘验费 用保障和法律费用保障五项。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从业人员保障或第三者保障,在此基础 上,可以进一步选择投保救援费用保障、法律费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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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人员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过程中,由于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遭受人身损害(包 括但不限于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猝死等事故)的,对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 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第三者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过程中,由于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对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 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救援费用保障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上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所支付的必要 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救援费用”),包括政府或有关社会团体等第三方参与救援而 产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直接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4)法律费用保障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被提起诉讼或仲裁,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必要 的、合理的诉讼费、鉴定费、取证费、案件受理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及 其他相关费用(以下统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三、保险金额
3.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赔偿限额 从业人员保障:
累计责任限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人民币 500 万元;
每人人身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人民币 150 万元;每人突发疾病死亡赔偿限额:人民币 75 万元;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人民币 15 万元;
误工费用:人民币 200 元/人/天。
第三者保障:
每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人民币 74 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人民币 7.4 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人民币 1000 元。
其他保障:
需提供救援费用保障、法律费用保障。
3.2、建筑施工项目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部分
保险金额:暂按 4.2 亿元,最终以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复的预算金额为准。
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部分
累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1500 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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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人民币 100 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人民币 80 万元;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人民币 8 万元。
四、免赔额:
4.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免赔:1、医疗每人每次免赔人民币 100 元后按 100%赔付;2、第三者人身伤亡不设免赔。
4.2、建筑施工项目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免赔:
1、地震、海啸免赔为人民币 20 万元或损失金额的 15%,两者以高者为准;2、洪水、台风、暴雨、暴风、滑坡、泥石流免赔为人民币 10 万元或损失金额 10%,两者以高者为准;
3、其他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免赔为人民币 5 万元或损失金额的 10%,两者以高者 为准;
4、第三者财产损失免赔额:人民币 5000 元或损失金额的 10%,两者以高者为准;5、第三者人身伤亡不设免赔。
五、保险期限
(一)保险期限
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保证期:自建筑期结束之日后 24 个月,如建筑期延期,则保证期相应顺延。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
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二)保险期间自动延长条款
经双方同意,若本保险工程在保险期间届满时无法完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 间届满前 30 日内向保险人书面提出后,保险期间将延长至施工结束,但最多不得延长超 过 180 天,不需缴纳保险费;如果 180 天后仍需要继续延长保险期间,投保人应按照保险 合同的约定办理延期手续并按日比例交纳相应的保险费。
六、保费支付方式
6.1、经双方同意,投保人将按约定分期支付保费。
| 分期数 | 支付比例 | 到账时间 |
| 第一期 | 30% | 保单生效前支付总保费的 30%。 |
| 第二期 | 30% | 保单生效之日起满 3 个月内,支付总保费的 30%。 |
| 第三期 | 25% | 保单生效之日起满 8 个月内,支付总保费的 25%。 |
| 第四期 | 15% | 保单生效之日起满 12 个月内,支付总保费的 15%。 |
6.2、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保险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向客户 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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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保障需求
7.1、本保单发生理赔时项目章的效力可视同公章。
7.2、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生产安全事故,被保险人无需提供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保险人应及时承担赔偿责任。
7.3、满足【附件二】的所有需求。
7.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其他条款
(1)伤残赔偿比例为:一级伤残 100%,二级伤残 80%,三级伤残 70%,四级伤残 60%,五级伤残 50%,六级伤残 40%,七级伤残 30%,八级伤残 20%,九级伤残 10%,十级伤残 5%。
(2)本保险合同对应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以国家现行的最新《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 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为准。
(3)在保险期限内,需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每年提供 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服务;或一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服务。
(4)经双方同意,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交通 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 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5)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共同被保险人为与投保人签订合法、有效分包合同,的分包单位(包括投保后签约或进场的单位,只要存在合约关系均自动成为被保险人) 各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益仅以各自保险利益为限。
(6)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在保 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 救无效死亡,依法应由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7.5、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其他条款
第一部分:适用于物质损失部分
1.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200 万元,累计赔偿 限额:人民币 500 万元)
2.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50 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 币 200 万元)
3.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80 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 民币 300 万元)
4.专业费用特别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200 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 万元)
5.特别费用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50 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200 万元)
6.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人民币 20 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00 万元)
7.地下文物责任扩展特别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人民币 20 万元,累计赔偿限 额:人民币 100 万元)
8.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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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地面下陷条款
10.场外装配扩展条款
11.原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扩展条款
第二部分:适用于第三者责任部分
12.交叉责任条款
13.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50 万元)14.工地访问条款
15.保证期内第三者责任扩展条款
第三部分:适用于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部分
16.第三者定义扩展条款
17.违反义务特别条款
18.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保险工程决算金额与保险金额相差不超过±3%)19.工程完工部分扩展条款
20.批单效力条款
21.临时通道特别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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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理赔服务时效承诺
致: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一)理赔方案便捷性
我方承诺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告知保险理赔中理赔所需资料清单及要求,只要事实清 楚,原因明确,即可办理理赔。
为更好地为采购人提供简单、便捷的保险服务,我司承诺将从宽从快处理好案件,提 高采购人的服务满意度。
我方承诺不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任何非处理本项目赔案所必需的索赔文件、单据或其他 任何材料。
我方承诺在接到被保险人提供的理赔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 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于当天一次性以书面方式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资料。
(二)便捷的理赔流程
1.被保险人或其委托人在出险后及时与我方现场服务团队成员联系,团队成员将随时 接受被保险人或其委托人的报案与咨询,并指导办理理赔手续。
2.我方一旦接到报案后,我方将立即安排专业理赔人员联系报案人,进行电话首次跟 踪了解情况并引导后续保险理赔操作。
3.我方进行相关案件情况调查,一次性告知、协助出险人员办理理赔所需手续。
4.由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提供完整保险事故有关证明和资料,申请索赔。我公司服务 团队成员上门收集理赔手续。
5.服务人员在收到完整保险事故理赔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三)额外便捷性服务
为使采购人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我方免费提供以下增值服务:1.我方提供上门收集理赔资料服务,避免出险人员来回奔波。
2.若出险人员有需要,我方可提供上门或入医院探视咨询服务,并引导出险人员处理 相关事项。
3.若出险人员有需要,我方可提供医疗救治事务沟通服务。
4.若出险人员遇到涉及保险方面的纠纷,我方可提供调解服务。
5.若出险人员涉及诉讼,我方可提供法律顾问咨询或代为聘请律师。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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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
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单位同意并知悉,项目投标保证金按以 下情形退还及处置:
(1)若我单位为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由采 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
(2)若我单位为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3 个 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
(3)若我单位为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填写书面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附件 2)及中标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证明材料,列明 需要进行退款的中标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由项目发布单位通过线上操作 的方式提交至采购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3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 退还。
(4)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30 日内签订合同且未书面告知采购平台其 他处理意见的,超出投标有效期(即投标保证金退还截止时间)后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其他处理意见的且中标人已缴纳交易服务费的,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招、中标单位均发出《关 于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招标方账户通知函》,采购平台在收到招、中标单位的确认签收单起 3 个工作日内将按规定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且未书面告知其他处 理意见的,超出投标有效期后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其他处理意见的且中标人未缴纳交易 服务费的,采购平台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招、中标单位发出《关于投标保证金与交易服务 费抵扣的通知函》,采购平台在收到招、中标单位的确认签收单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按 规定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交易服务费,采用多退少补形式,多余保证金将转入 招标人指定账户。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15 —
— 16 —
附件四、企业信息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企业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或电 子邮箱)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负责人 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 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 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 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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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 18 —
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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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法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为(工程名称)工程的实施、完
成、维护和缺陷责任期修复,签署上述工程的材料报价文件、进行合
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报价单位:(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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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报价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
权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为报价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
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竞价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报价过程中的一切事
宜。报价单位代表在报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
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报价单位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报价单位名称(公章):
报价单位地址: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注:被授权报价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被授权报价代理人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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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保险费率报价表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序 号 | 保险险种 | 计算基数(小写:元) | 计算基数 (大写:) | 投标报价费 率(‰,保 留 4 位小 数) | 计算保费金 额(小写:元,含税) | 计算保费金 额(大 写:) | 备注 |
| 1 | 建筑工程一切险 及第三者责任险 | | | | | | 包含竞价公告约定全部条款,无额外 收费 |
| 2 | 建筑施工安全生 产责任保险(安 责险) | | | | | | 包含竞价公告约定全部条款,无额外 收费 |
| - | 合计保费 | - | - | - | | | 含税全费用总价,为各险种保费之和 |
填表说明
1、本报价表费率单位为 **‰(千分比),须保留 4 位小数,未按单位及精度填报的视为无效报价;
2、计算基数统一填写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暂按 4.2 亿元报价,最终以建设单位批准的预算金额为 准,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保险费,详见竞价公告的工程信息),且大小写金额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保费计算公式:单险种保费 = 对应计算基数 × 投标报价费率,合计保费为各险种保费累加值,计算错误的视为无效报价;4、所有报价均为含税全费用报价(含增值税、保险责任费、附加条款费、手续费等全部费用),中标后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5、投标人须对本表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另有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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