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龙岩市永定区殡仪馆建设项目高档智能型环保节能平板火化机及尾气处理设备和储油罐采购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龙岩市永定区殡仪馆建设项目高档智能型环保节能平板火化机及尾气处理设备和储油罐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龙岩市 | 采购单位 | 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龙岩市宏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龙岩市永定区殡仪馆建设项目高档智能型环保节能平板火化机及尾气处理设备和储油罐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龙岩市宏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龙岩市永定区殡仪馆建设项目高档智能型环保节能平板火化机及尾气处理设备和储油罐采购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龙岩市永定区殡仪馆建设项目高档智能型环保节能平板火化机及尾气处理设备和储油罐采购
2.项目编号: FJYH(采)[2026]4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7500.00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现场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07-02至2026-07-0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8:00:00至12:00:00,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应先到福建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九一街中路118-5号)进行报名登记,领取采购文件,未在此期间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收。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07-15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龙岩市永定区下坑广电大楼7楼)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龙岩市宏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环城东路159号
邮编: 3641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0597-3255685
14、代理机构:福建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九一街中路118-5号
邮编: 3641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邮箱:1045983526@qq.com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龙岩市宏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龙岩市永定区殡仪馆建设项目高档智能型环保节能平板火化机及尾气处理设备和储油罐采购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龙岩市永定区殡仪馆建设项目高档智能型环保节能平板火化机及尾气处理设备和储油罐采购
2.项目编号: FJYH(采)[2026]4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75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龙岩市永定区殡仪馆建设项目高档智能型环保节能平板火化机及尾气处理设备和储油罐采购 | 1.00 | ***.00 | 项 | 工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龙岩市永定区殡仪馆建设项目高档智能型环保节能平板火化机及尾气处理设备和储油罐采购 | 项 | 元 | ***.00 | 总价 | 无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 财库〔2022〕19号,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现场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07-02至2026-07-0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8:00:00至12:00:00,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应先到福建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九一街中路118-5号)进行报名登记,领取采购文件,未在此期间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收。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07-15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龙岩市永定区下坑广电大楼7楼)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龙岩市宏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环城东路159号
邮编: 3641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0597-3255685
14、代理机构:福建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九一街中路118-5号
邮编: 3641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邮箱:1045983526@qq.com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永定分公司 |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龙岩永定支行 |
| 银行账号: 173010100100163071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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