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惠安县溪滨公园(一、二期)整体委托运营招商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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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福建惠安纵横文化体育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惠安县溪滨公园(一、二期)整体委托运营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惠安县溪滨公园
(一、二期)整体委托运营招商公告
为打造集生态休憩、全民健身、惠女文化展示、便民服务于一体的城区滨溪活力公共空间,争创惠安县城市休闲文旅示范标杆公园,福建惠安纵横文化体育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合作运营企业,开展惠安县溪滨公园(一、二期)整体委托运营招商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惠安县溪滨公园(一、二期)整体委托运营项目
2.项目区位:项目坐落于惠安县城区林辋溪沿岸(霞苑路—324国道),总占地面积11.693公顷。紧邻县体育中心、世纪大道、惠黄公路,周边成熟居民社区密集,交通便捷、区位优越,是惠安城区核心滨溪公益性生态休闲绿地。
红色虚线内为溪滨公园(一、二期)整体委托运营项目区位图
3.委托运营期限:合作期限8年,自项目正式移交运营之日起计算,具体起止日期以正式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4.暂定收费标准:合作方按年度向招商方缴纳国有资产经营权使用费,底价标准:陆地120元/平方米/年;水域(溪流)12元/平方米/年。最终合同执行价格以中标报价为准。
5.暂定运营面积计费规则:项目陆地最低计费运营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实际运营陆地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的,按1000平方米计收经营权使用费;实际运营陆地面积超出1000平方米的,按实际使用面积计费。水域计费面积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使用面积为准。
(二)项目定位
本项目立足滨溪生态保护、便民休闲服务、本土文旅融合三大核心定位,坚守公园公益属性底线。通过市场化整体托管运营,优化园区景观配套、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植入惠安本土特色业态、常态化落地文旅文体活动,将公园打造为集生态休憩、全民健身、亲子游乐、惠女文化展示、便民消费服务、社区公益服务于一体的城区滨溪活力公共空间,争创惠安县城市休闲文旅示范标杆公园。
(三)核心运营要求
1.合作模式:采用整体全权委托运营模式,合作企业全权负责项目全周期整体运营管理;招商方仅承担合规监管、年度考核职责,不承担任何项目改造投入、运维成本及经营亏损。
2.暂定投资约束要求:合作方应保障足额资金投入,运营首年项目改造、业态升级实际投入资金不低于300万元;8年合作周期内,项目累计实际落地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合作方应独立承担项目改造升级、设施运维、场地养护、人员管理、营销推广、安全保障等全部运营成本。
3.费用缴纳规则:国有资产经营权使用费实行先缴后用制度,合作方每年应按照正式合同约定的时限足额缴付当年费用,逾期未缴纳的,应严格按照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计收违约金。
4.加分择优规则:评审设置专项加分项,企业具备惠安本地市政公园、滨水公共空间、惠安文旅项目落地运营实绩的,可在综合评审中予以加分,同等总分下加分更高企业优先入围、优先确定候选合作方。
二、招商范围与经营业态规划
(一)招商运营范围
招商范围为溪滨公园一期、二期全域场地(豁免区域除外),豁免区域具体为:一期公厕一楼现有经营便利店(43.46㎡)、二期亲水平台(233.3㎡)、一期管理房(156.24㎡)。可运营范围包含园区休闲空地、亲水广场、滨溪步道、儿童游乐区、公共活动广场、滨溪景观带等全部合规可运营空间。
(二)鼓励准入业态
遵循公益优先、文旅赋能、轻量业态、便民惠民原则,优先准入以下业态:
1.惠安本土文创零售:石雕文创、惠女IP衍生品、惠安农特优品、非遗手作展销,打造常态化惠安本土文旅对外展示窗口;
2.无明火便民轻消费:轻茶饮、文创咖啡、精品便民零售、便民服务驿站、无明火甜品简餐等轻量化配套业态;
3.亲子自然研学体验:无动力亲子游乐配套、自然科普研学展示、手工DIY体验、少儿文体配套服务;
4.滨溪休闲配套:露天休憩设施配套、轻量化景观打卡装置、合规滨溪休闲茶座等休闲业态;
5.文旅体活动运营:文艺展演、主题市集、文体赛事、主题文化交流活动、研学团建落地服务;
6.公共便民配套:物品寄存、共享饮水机、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等普惠性便民服务。
(三)禁止准入业态
严禁引入高污染、高噪声、高能耗类项目;严禁各类明火重餐饮、高油烟、烧烤、污水废气排放类餐饮业态;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相关经营业态;严禁一切破坏公园生态环境、违背公共服务定位、影响市民休闲体验、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经营业态。
摄影/戴艺
三、合作企业资格条件
1.主体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公园运营管理、文旅项目策划运营、商业空间运营等相关类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分公司报名参与招商。
2.资金履约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无大额债务逾期、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可足额保障项目500万元总投资、年度经营权使用费、运维应急资金按期足额落地。
3.运营履历要求:近3年内拥有城市滨水公园、市政公共空间、文旅商业街等文旅项目整体托管运营落地成功案例;深耕惠安本地、有惠安文旅项目、城市公共空间运营落地实绩的企业,评审予以加分优先。
4.信用合规要求: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行政处罚、刑事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报名时须同步提交企业征信自查报告。
5.专业团队要求:具备自有固定专职运营团队,人员配置覆盖运营策划、工程维保、安保保洁、活动执行、安全应急等全岗位,可独立完成园区全周期运维及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6.履约承诺要求:自愿签署《项目履约承诺书》,全面接受招商方全周期监督管理及年度考核,严格履约落实项目投资、公益服务、生态保护等全部合同约定。
四、报名及招商评审流程
(一)报名时限
自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8日止,仅工作日受理报名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意向企业报名资料。
(二)报名递交资料
1.非密封常规资质资料
①企业招商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近一年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③企业近三年同类公园、文旅空间等运营项目合同、落地成果、业绩佐证材料;
④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查询报告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佐证材料。
2.密封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文件封口加盖企业公章)
①《溪滨公园项目整体运营方案》
②《项目8年投资落地实施方案》(含资金明细、分年度投入计划表)
③《国有资产经营权使用费报价单》(报价低于官方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运营方案必须包含以下7项核心内容:
①园区全域业态整体布局规划、常态化运营管理制度;
②500万元总投资明细及分年度投入进度计划;
③项目运营组织架构、团队配置及全周期运维模式;
④园区全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⑤年度惠民公益服务落地清单及实施计划;
⑥项目8年分阶段运营发展工作计划;
⑦园区商户招商准入标准及业态合规管控、长效监管方案。
(三)评审遴选流程
1.资质初审:招商方对报名企业主体资质、报名材料完整性进行严格核查,资质不符、材料缺失的企业直接淘汰,不进入综合评分环节。
2.组建评审组:由招商单位联合县文旅、城管、国资等主管部门组建专项专家评审小组,全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3.百分制综合评分(总分100分)
①企业综合实力(10分)
②项目运营方案完整性、科学性、落地可行性(40分)
③500万元投资方案合理性、资金落地保障能力(10分)
④国有资产经营权使用费报价(30分)
⑤公益服务规划、安全管理体系、整体运营服务理念(10分)
4.加分项说明:评审设置本地运营实绩专项加分,拥有惠安本地市政公园、滨水公共空间、惠安本土文旅项目完整运营落地案例的企业,可在综合得分基础上额外加分;多家企业综合基础得分一致时,按加分分值从高至低排序确定候选顺序。
5.入围问询答疑:评审小组可对入围优质企业开展现场问询,核实方案细节、运营规划及企业实际履约能力。
6.结果公示确认:综合得分(基础分+加分)排名第一的企业为第一候选合作方,排名第二的为备选合作方。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启动合同洽谈、正式签约流程;若第一候选方放弃签约或违约弃标,按排名依次顺延备选企业,若与备选合作方仍未能签约,本次招商结束,后续重新开展招商评审工作。本次招商秉持选取最优原则,若最终评分的最高分低于80分,本轮评审作废,后续重新开展招商评审工作。
(四)签约落地全流程
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完成项目现场全面踏勘→细化项目改造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签订正式委托运营合同→合作方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进场开展改造施工→完成项目试运营验收→启动项目常态化正式运营。
五、履约管控重要约定
(一)项目投资刚性管控
招商方按年度核查项目投资付款凭证、施工票据等佐证材料。若合作方年度实际投资未达标、8年累计总投资不足500万元,招商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委托运营合同、无偿收回项目运营权。
(二)公益属性刚性底线
公园全域绿地、步道、休闲广场、健身场地永久免费对公众开放,严禁运营方私自围挡公共空间、违规收取入园门票。所有商业经营活动仅限规划配套用房开展,严禁侵占公共休憩空间、超范围违规经营。
(三)生态与建设管控
林辋溪岸线、水体资源、园区原生绿化受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所有园区改造施工方案须提前报送园林、水利、城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严禁擅自毁绿、开挖河道、污水直排溪流等破坏生态行为,施工设施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避难场地,不得遮挡园区核心景观。
(四)安全运维全责约定
运营范围内的日常保洁、安保巡查、防汛防台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等全部工作,由合作方全权负责。运营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环保处罚、市容违建整改、民事赔偿等问题,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五)年度考核与解约规则
招商方每年从公益服务落地、设施完好率、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生产管控、业态合规经营、投资履约落实六个维度,对项目开展量化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招商方可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项目全部经营权。
(六)资产权属划分
1.公园土地、原有建构筑物产权均归招商方所有,合作方仅享有合同期内合规使用权;
2.合作方自主采购的可移动经营设备、软装资产归其自有;运营期间改造形成的固定、不可拆除构筑物,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招商方,不得擅自拆除、损毁。
(七)履约保证金约定
合作方需缴纳不低于20万元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可选择现金缴存或银行合规履约保函形式,须在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清。合同期满,合作方无违约行为、资产完好无损、费用全额缴清的,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可用于抵扣合作方违约赔偿、设施损坏赔偿、欠缴的经营权使用费等费用。
(八)运营权禁止转包分包
未经招商方书面正式审批同意,合作方不得将项目整体经营权转包、拆分分包(自主合规招商合作除外)。一经查实存在转包分包行为,招商方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责令企业清场离场。
(九)招商暂停/终止条款
因国家政策调整、重大不可抗力、政府规划变更等客观因素,招商方可单方面暂停或终止本次招商工作,并对外公示,不承担报名企业前期筹备投入的任何损失。
六、报名咨询与现场踏勘
1.招商单位:福建惠安纵横文化体育有限公司
2.办公地址:惠安县体育中心B区B201室(田径场主席台)
3.咨询联系人:***
4.咨询电话:***
5.现场踏勘:意向企业可提前电话预约,由招商方统一组织实地踏勘,现场确认场地现状。特别提示:本招商公告旨在广泛征集合作意向,不构成任何合同约束力。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委托运营合同为准。招商方保留对本次招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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