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施工)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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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509010902100255004),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问题一:1.请提供定标方案。2.资格文件《十五、其他资料(资格文件)》后单独提供了《投标人诚信承诺函》,请问第211页《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是否无需填写提供空的格式?
答:1.本项目定标方案详见NDZF格式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2.均需填写,投标人诚信承诺函以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文件《十五、其他资料(资格文件)》后的格式为准。
问题二:根据住建部建市[2010]210号 文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三、资质证书及承包范围(一)对工程设计人员符合本《实施办法》要求,且其他条件符合新《特级标准》的企业,经核定后颁发新版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并注明施工总承包业务范围,同时颁发相应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符合前款的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请问:若施工单位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拥有其中任意3类特级资质,可否等同认可拥有港口与航道一级资质?
答: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三、资质证书及承包范围(一):若施工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问题三:请问: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方部分盖章是否可以以实体章形式,然后联合体主体以电子章形式,请准确回答一下,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20.3中已明确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应按照该要求进行盖章。
问题四:我司拟联合福建省外一家拥有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公司参投该项目,请问用福建省外的港航公司做联合体成员,该省外公司是否需要完成入闽手续,以及该省外单位对应的港航资质注册人员是否需要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以上两个问题,请明确回复,谢谢!
答:需要完成入闽手续;港航资质注册人员需要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问题五:电子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签章是是否可以使用实体印章签章,是否有要求联合体成员签章必须采用电子印章签章。
答:详问题三答复。
问题六:招标文件内未明确具体的定标方案,请问能否提供定标方案。
答:本项目定标方案详见NDZF格式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问题七:1、定标方案6.3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定标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如不满足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是根据投标企业所持资质等级,还是根据项目要求资质等级请明确?联合体单位是否双方都要满足对应要求? 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5〕4号)。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的,企业净资产、厂房、技术装备和技术负责人等条件须满足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须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 请定标方案6.3做出人数给予补充说明。
答:1.企业所持资质证书(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2.具体各专业人数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的各专业资质标准要求执行。定标当日定标委员会将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问题八:招标文件中要求质量员4人,请问是市政工程质量员或土建质量员都可以吗,请代理明确。
答:本项目未对质量员专业做具体要求。
问题九:本项目允许采用联合体。制作投标文件时,涉及联合体非牵头方盖章的资料,能不能用实体章替代电子章?请予明确答复。 请问: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均仅加盖电子印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予明确答复。
答:详问题三答复。
问题十:1.招标公告第7.1项写明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6 日 09:00,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9项开标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6 日 00:00:00,请问具体开标时间以哪一个为准?
答: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09:00,具体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部分“修改五”。
问题十一:致: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施工) 招标编号:E3509010902100255004 我单位在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定标方案过程中,存在以下三点疑问,请招标人予以书面澄清、明确答复: 疑问 1:关于质量员岗位配置专业要求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5 条明确,施工现场质量员最低配备人数为 4 人,现咨询: 配置的 4 名质量员是否存在专业强制划分要求?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房屋建筑)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证书是否均可计入 4 人配置总数,请予以明确。 疑问 2:联合体投标文件电子签章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包含投标函、商务技术资料、各类承诺函、《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等全套资料,现咨询签章规范: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 2.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处应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姓名章。 问:联合体成员资料是否为上传加盖实体公章的扫描件? 疑问 3:定标环节注册人员资质核查判定标准 定标方案第六条定标要素表第 3 点约定:定标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如不满足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现需明确两点: 1、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该要求是否执行的是《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中下列要求: ①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答:1.疑问一详见问题八答复;2.疑问二详见问题三答复;3.疑问三详见问题七答复。
问题十二: 1、本项目定标方案规定:定标当日,需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人员情况,核验其是否满足所持资质证书(对应本项目专业工程类别)的资质标准要求。不满足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①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二级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③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④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请问上述要求是否即指投标单位所持本项目要求的相应专业资质,其注册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和人数须同时满足对应要求,否则将丧失中标候选人资格? 2、为确保定标工作顺利推进,防范因定标候选人资质注册人员不满足要求而 导致的有效候选人不足或项目流标等风险,建议将资质审查环节前置,在评标阶段或定标候选人推荐阶段完成审查。
答:1.中标候选人的注册人员需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对应本项目专业工程类别)的资质标准要求,不满足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具体各专业人数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的各专业资质标准要求执行。定标当日定标委员会将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2.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三:1.拟派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质量员专业是否有要求,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详问题八答复。
问题十四:定标方案中第三点:招标文件中载明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资质标准的注册人员要求,这个具体要求在哪里体现?依据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五人。本项目资质要求为港口三级,我司资质为港口二级,建造师数量为5人,是否满足要求?
答:具体各专业人数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的各专业资质标准要求执行,请投标人自行核对。
问题十五: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按照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请明确定标方案
答:1.本项目定标方案详见NDZF格式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修改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暂以预算价221980315元招标,后期以财神审定的控制价为准元”修改为“***元”。
修改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修改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条款号 18.1/18.2.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修改为“50万(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
修改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条款号 18.1/18.2.1 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c.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修改为“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
修改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29条款号22.1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6日 00:00:00” 修改为“开标时间:2026年7月16日 09:00:00”。
修改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中标法B类)8条款号7.1.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待项目招标控制价财审后以补充通知形式补充”修改为“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序号第1-7、41、66-77、128-148、214、215、221-229、309-313、317-334、462-466、470-485、582、584、586、588-602、683、686、688-703、805、808-817、884、885、889-905、1026-1036、1112-1119、1121、1157-1163、1172、1183、1198、1261-1266、1326-1338、1388-1401、1454-1462、1512-1525、1580-1605、1671-1689、1758-1766、1842-1847、1912-1921、1971-1975、2028-2032、2066-2068、2092-2095、5159-5162、5186、5188、5192-5194”。
修改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中标法B类)9条款号7.1.2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待项目招标控制价财审后以补充通知形式补充”修改为“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第1-58、59-143、145-154、156-177、179-211、214-238、240-247、249、250、252-257、259-263、265-281、284、286-289、291”。
修改八: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中标法B类)10条款号7.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待项目招标控制价财审后以补充通知形式补充”修改为“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序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第1-30、51-114、378-384、443、2496-2523”。
修改九: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 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序号 1-12 修改为“序号1 评审子项目名称 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 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12.5%”修改为“100%”。
修改十: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材料已上传,图纸以最新发布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内容若在《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30 日
[E3509010902100255004001]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施工).NDCF 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施工图CAD汇总(审后最终版).zip 预算审核过程中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图纸.zip 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清单及控制价.rar 尾水排海管道勘察图审报告.rar 污水处理厂勘察图审报告.rar 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施工图(审查合格PDF)1.rar 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施工图(审查合格PDF)2.rar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509010902100255004),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问题一:1.请提供定标方案。2.资格文件《十五、其他资料(资格文件)》后单独提供了《投标人诚信承诺函》,请问第211页《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是否无需填写提供空的格式?
答:1.本项目定标方案详见NDZF格式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2.均需填写,投标人诚信承诺函以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文件《十五、其他资料(资格文件)》后的格式为准。
问题二:根据住建部建市[2010]210号 文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三、资质证书及承包范围(一)对工程设计人员符合本《实施办法》要求,且其他条件符合新《特级标准》的企业,经核定后颁发新版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并注明施工总承包业务范围,同时颁发相应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符合前款的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请问:若施工单位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拥有其中任意3类特级资质,可否等同认可拥有港口与航道一级资质?
答: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三、资质证书及承包范围(一):若施工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问题三:请问: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方部分盖章是否可以以实体章形式,然后联合体主体以电子章形式,请准确回答一下,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20.3中已明确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应按照该要求进行盖章。
问题四:我司拟联合福建省外一家拥有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公司参投该项目,请问用福建省外的港航公司做联合体成员,该省外公司是否需要完成入闽手续,以及该省外单位对应的港航资质注册人员是否需要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以上两个问题,请明确回复,谢谢!
答:需要完成入闽手续;港航资质注册人员需要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问题五:电子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签章是是否可以使用实体印章签章,是否有要求联合体成员签章必须采用电子印章签章。
答:详问题三答复。
问题六:招标文件内未明确具体的定标方案,请问能否提供定标方案。
答:本项目定标方案详见NDZF格式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问题七:1、定标方案6.3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定标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如不满足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是根据投标企业所持资质等级,还是根据项目要求资质等级请明确?联合体单位是否双方都要满足对应要求? 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5〕4号)。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的,企业净资产、厂房、技术装备和技术负责人等条件须满足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须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 请定标方案6.3做出人数给予补充说明。
答:1.企业所持资质证书(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2.具体各专业人数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的各专业资质标准要求执行。定标当日定标委员会将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问题八:招标文件中要求质量员4人,请问是市政工程质量员或土建质量员都可以吗,请代理明确。
答:本项目未对质量员专业做具体要求。
问题九:本项目允许采用联合体。制作投标文件时,涉及联合体非牵头方盖章的资料,能不能用实体章替代电子章?请予明确答复。 请问: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均仅加盖电子印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予明确答复。
答:详问题三答复。
问题十:1.招标公告第7.1项写明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6 日 09:00,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9项开标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6 日 00:00:00,请问具体开标时间以哪一个为准?
答: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09:00,具体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部分“修改五”。
问题十一:致: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施工) 招标编号:E3509010902100255004 我单位在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定标方案过程中,存在以下三点疑问,请招标人予以书面澄清、明确答复: 疑问 1:关于质量员岗位配置专业要求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5 条明确,施工现场质量员最低配备人数为 4 人,现咨询: 配置的 4 名质量员是否存在专业强制划分要求?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房屋建筑)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证书是否均可计入 4 人配置总数,请予以明确。 疑问 2:联合体投标文件电子签章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包含投标函、商务技术资料、各类承诺函、《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等全套资料,现咨询签章规范: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 2.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处应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姓名章。 问:联合体成员资料是否为上传加盖实体公章的扫描件? 疑问 3:定标环节注册人员资质核查判定标准 定标方案第六条定标要素表第 3 点约定:定标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如不满足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现需明确两点: 1、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该要求是否执行的是《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中下列要求: ①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答:1.疑问一详见问题八答复;2.疑问二详见问题三答复;3.疑问三详见问题七答复。
问题十二: 1、本项目定标方案规定:定标当日,需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人员情况,核验其是否满足所持资质证书(对应本项目专业工程类别)的资质标准要求。不满足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①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二级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③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④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请问上述要求是否即指投标单位所持本项目要求的相应专业资质,其注册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和人数须同时满足对应要求,否则将丧失中标候选人资格? 2、为确保定标工作顺利推进,防范因定标候选人资质注册人员不满足要求而 导致的有效候选人不足或项目流标等风险,建议将资质审查环节前置,在评标阶段或定标候选人推荐阶段完成审查。
答:1.中标候选人的注册人员需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对应本项目专业工程类别)的资质标准要求,不满足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具体各专业人数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的各专业资质标准要求执行。定标当日定标委员会将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2.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三:1.拟派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质量员专业是否有要求,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详问题八答复。
问题十四:定标方案中第三点:招标文件中载明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资质标准的注册人员要求,这个具体要求在哪里体现?依据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五人。本项目资质要求为港口三级,我司资质为港口二级,建造师数量为5人,是否满足要求?
答:具体各专业人数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的各专业资质标准要求执行,请投标人自行核对。
问题十五: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按照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请明确定标方案
答:1.本项目定标方案详见NDZF格式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修改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暂以预算价221980315元招标,后期以财神审定的控制价为准元”修改为“***元”。
修改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修改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条款号 18.1/18.2.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修改为“50万(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
修改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条款号 18.1/18.2.1 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c.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修改为“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
修改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29条款号22.1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6日 00:00:00” 修改为“开标时间:2026年7月16日 09:00:00”。
修改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中标法B类)8条款号7.1.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待项目招标控制价财审后以补充通知形式补充”修改为“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序号第1-7、41、66-77、128-148、214、215、221-229、309-313、317-334、462-466、470-485、582、584、586、588-602、683、686、688-703、805、808-817、884、885、889-905、1026-1036、1112-1119、1121、1157-1163、1172、1183、1198、1261-1266、1326-1338、1388-1401、1454-1462、1512-1525、1580-1605、1671-1689、1758-1766、1842-1847、1912-1921、1971-1975、2028-2032、2066-2068、2092-2095、5159-5162、5186、5188、5192-5194”。
修改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中标法B类)9条款号7.1.2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待项目招标控制价财审后以补充通知形式补充”修改为“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第1-58、59-143、145-154、156-177、179-211、214-238、240-247、249、250、252-257、259-263、265-281、284、286-289、291”。
修改八: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中标法B类)10条款号7.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待项目招标控制价财审后以补充通知形式补充”修改为“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序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第1-30、51-114、378-384、443、2496-2523”。
修改九: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 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序号 1-12 修改为“序号1 评审子项目名称 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 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12.5%”修改为“100%”。
修改十: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材料已上传,图纸以最新发布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内容若在《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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