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源山齐云路五台峰路段林相改造提升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6-06-30

【招标公告】清源山齐云路五台峰路段林相改造提升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泉州清源山景区资源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合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清源山齐云路五台峰路段林相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合拍招字【2026】003号

 

邀请单位:  福建省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泉州河市花木有限公司、福建省奇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源山齐云路五台峰路段林相改造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清源山景区资源保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泉州清源山景区资源保护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合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清源山齐云路五台峰路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44.739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源山齐云路五台峰路段林相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造价为44.7392 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林绿化、给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44.7392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44.7392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苗木养护管理期为12个月(其中成活养护期6个月,日常养护期6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中  园林绿化 专业职称。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

[2017]251 号)规定和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并且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

3)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2 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4)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 06  29 日至2026 07  06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处(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水利水电综合楼三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联系方式: 0595-28765333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当天核验登记时递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0.8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等 12 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 号),减免投标保证金对全市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2)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单位自行用信封密封住并体现出单位名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07  10 1000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  泉州清源山景区资源保护中心二楼会议室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6 07  06 17  30 分前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清源山景区资源保护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合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水利水电综合楼五楼 

电子邮箱: fjshpxmgl@163.com ,邮编:   362000   

电话:0595-28765333/13107879606 ,传真: /   

联系人:  ***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日收到你方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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