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隆教乡黄坑村万安路口至小学路口路面修复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隆教乡黄坑村万安路口至小学路口路面修复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龙海区隆教畲族乡黄坑村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隆教乡黄坑村万安路口至小学路口路面修复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漳州市龙海区隆教畲族乡黄坑村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隆教乡黄坑村万安路口至小学路口路面修复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隆教乡黄坑村万安路口至小学路口路面修复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WHZZ202606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元(含暂列金58003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721511 元(含暂列金58003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7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隆教乡黄坑村万安路口至小学路口路面修复改造工程 | 1 | ***元(含暂列金58003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按照《转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闽财购[2025]1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及方式:
6.1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908-913室
6.2.1直接至我司办理手续:在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间前至我司办理手续,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908-913室。
6.2.2通过电子邮件办理手续:通过电子邮件的,须将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fjwhxm@163.com)。未在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确认的,视为未办理相关手续,获取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0日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908-913室
8、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07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908-913室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漳州市龙海区隆教畲族乡黄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隆教畲族乡黄坑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代理机构: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908-91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九龙大道支行 |
| 银行账号:161100100100069998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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