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杏林街道购买社区治理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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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杏林街道购买社区治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350211]FJXS[GK]2026001
二、项目名称:杏林街道购买社区治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类别:服务类。②收费标准以采购包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收费标准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滨北支行,账号:592907085010802)。③中标人企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投标人若欲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应根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进行认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杏林街道购买社区治理服务:2.14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陂街道龙岩大道龙岩大道中282号B栋7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二、项目名称:杏林街道购买社区治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北大道1104号10楼 | 2,100,000.06元 | 99.7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社区治理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 2,100,000.0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苏哲鹏 |
| 评审专家: | 蓝勇 、 邹瑞清 、 洪彤华 、 任志青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类别:服务类。②收费标准以采购包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收费标准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滨北支行,账号:592907085010802)。③中标人企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投标人若欲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应根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进行认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杏林街道购买社区治理服务:2.14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陂街道龙岩大道龙岩大道中282号B栋7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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