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平潭综合实验区裕藩村两岸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裕藩滨海休闲体验区)配套设施设备出租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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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裕藩村两岸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裕藩滨海休闲体验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裕藩村两岸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裕藩滨海休闲体验区)配套设施设备出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标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裕藩村两岸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裕藩滨海休闲体验区)配套设施设备出租
项目编码
DSCQ2026DCA81443706
挂牌价格
300,000元/年
价格说明
挂牌价为租赁标的每年年租金底价。租金不含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6-18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7-03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联系方式
******
标的基本情况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一)租赁标的:平潭综合实验区裕藩村两岸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裕藩滨海休闲体验区)配套设施设备,租赁标的详见《租赁标的采购清单》(附件),附件《租赁标的采购清单》(详见《租赁合同》附件)仅作参考及列明品类规格之用,不作为交付唯一依据。租赁标的实际数量、品相及状况,最终以双方签署《交付确认书》时现场实际现状为准。
(二)租赁标的建设情况:租赁标的目前暂未采购且尚未开始安装建设,由出租方出资采购,并完成安装建设后交付承租方,具体交付时间以双方签署的交付确认书为准。租赁标的最终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二、免租期:1个月(自标的移交之日起计算),免租期内免收租金,承租方需承担免租期内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三、租赁用途:仅限于裕藩村两岸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裕藩滨海休闲体验区)范围内,开展与滨海休闲、乡村振兴相关的合法合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每年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
(二)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金后使用,按年度支付的原则。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度剩余租金;后续每年度租金,承租方应在当年度首月开始前10日一次性足额支付。
五、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5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得抵充租金及其他费用。
六、租赁期限:60个月,实际租赁期限起止日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相应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完整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置。
具体公告链接详见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官网:
https://biz.fjcqjy.com/#/projectDetail/8f26d5e1f3c343deacd5389b1989bf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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