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德化县医院病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门诊病房综合大楼(5号楼)8-14层工程补充通知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6-06-18

【招标公告】德化县医院病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门诊病房综合大楼(5号楼)8-14层工程补充通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德化县医院、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德化县医院病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大楼(楼)8-14层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德化县医院病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大楼(****楼)8-14层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德化县医院、****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德化县医院病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大楼(****楼)8-14层工程(招标编号:德建招字【2026】010号),现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提问:公告中: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是否有误?
回答:无误,《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二、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做以下调整
项号23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c./。”修改为:“c.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项号40“①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因免缴投标保证金事项而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当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人民币390000元)
2、删除《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关于“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的约定。
3、《招标文件》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发包人不予支付相关违约金及利息。”修改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4、《建筑工程审核说明》“3.地质勘察报告:福建磐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德化县棘胸蛙初加工及冷链仓储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编号:251208C50)”,修改为“3.地质勘察报告:/”
5、附件:《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
我单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没有失信记录或影响参与本次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按照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我单位作出的任何处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德化县医院、****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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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79/hWfj1J4BMqitpwL5SVuZ.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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