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建信发展-公开竞价-JXFZ2026-XM0433-商舟航空厦门货站轮胎采购-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6-06-18

【招标公告】建信发展-公开竞价-JXFZ2026-XM0433-商舟航空厦门货站轮胎采购-竞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建信发展-公开竞价-JXFZ2026-XM0433-商舟航空厦门货站轮胎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价时间:2026-06-17 17:00:00-2026-06-29 16:00:00
序号 标的 限价(元)
1 轮胎 15000元
2 轮胎 36000元
3 轮胎 11340元
4 轮胎 24300元
5 轮胎 5520元
6 轮胎 1480元
7 轮胎 12460元
8 轮胎 1840元
9 轮胎 1420元
10 轮胎 16000元
11 轮胎 1520元
12 轮胎 1800元
13 轮胎 7800元
14 轮胎 24240元
15 轮胎 19400元
16 轮胎 15200元
17 轮胎 42400元
18 轮胎 39720元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该最高限价为本项目的总价限价,具体采购货物清单及要求详见本说明“9、采购需求一览表”。
2、送货地点:厦门机场。
3、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4、“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应含设计费、配件生产制造、运输费、包装费、全部装运费和检验检测、税费、售后服务费用、保修期内的相关费用、服务人工费用及管理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之前发生的全部费用。
5、供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
6、供应商承诺自采购人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采购人通知时间内完成更换,供应商未能完成更换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退回相应款项,并视供应商不履行合同。
7、违约责任:
a.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的,应按不能履行部分货款金额的20%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交货经初步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处理;如成交供应商交货经初步验收合格后,在最终验收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更换,如逾期完成更换,则按逾期交货处理;如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处理。如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承受的第三方的罚款、扣押、罚没、律师费、赔偿费、诉讼费和与诉讼相关的费用)。
c.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应按逾期交货货款金额的1%/天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15天,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处理。
d.采购人逾期付款,按国家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e.成交供应商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缴纳违约金,或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成交供应商款项中扣除。
f.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除应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外,还应赔偿采购人为主张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通讯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8、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向招标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货物,即为原厂出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质量瑕疵。
9、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产品规格及要求品牌要求单位需求数量含税包邮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元/条)
1轮胎5.50-13 LT朝阳,正新,佳通或质量不低于推荐的三个品牌的其他品牌轮胎60250
27.00-12 NHS80450
36.50-10-NHS36315
4185R14 LT 8PR60405
528*9-15/8.15-15 NHS8690
6P215/75R154370
7225/70R15LT 8PR28445
8215/75R16 LT 10PR4460
9185/75R16 LT4355
107.00R16 LT 14PR32500
11205/60R164380
12225/60R174450
13355/50-20(不带钢圈,含压胎)23900
141200X20-8.00(不带钢圈,含压胎)无品牌要求46060
1512X5X9.25(聚氨酯/带轮芯)44850
1612X5X9.25(聚氨酯/不带轮芯)43800
1716.25X6X11.25(聚氨酯/带轮芯)85300
1816.25X6X11.25(聚氨酯/不带轮芯)123310

备注:
1、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内单价不变,需求清单内产品数量为1年预估量,非一次性采购完成。采购人不设保底不设上限,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上表中序号1-13规格轮胎需满足供应商品牌要求。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附上供应商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信息;
★3、供应商需提供轮胎代理资质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10、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10.1、本项目在竞价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实质性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实质性材料审核且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所有限价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进入报价评审环节。
10.2、按照各供应商提供的最低一轮的所有产品(标的)的含税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总报价并列时,则由采购人决定。
10.3、本项目最终决定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11、补充说明:
11.1、“竞价说明”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于2026年6月29日16:00之前(即竞价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ying_lin@jianxinzb.com。供应商对“竞价说明”中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有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其报价无效。
11.2、因系统格式原因,供应商所填各项报价均应为【总价】(即“需求数量*单价”)。供应商应注意,所报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以及所报各项单价不得超过本说明“9、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含税包邮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元/条)”的要求。各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上述限价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1.3、凡参与本次竞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视为已充分理解、自愿接受本项目各项竞价需求及全部采购约定。本说明中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4、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成交合计金额的千分之八,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成交供应商须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迟应于合同签订前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11.5、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账户: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建发大厦支行
账    号:418276512494
11.6、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供应商须办理并绑定CA后,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进行线上报价。
11.7、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2)项目经办联系人:***,电话:***,邮箱:ying_lin@jianxinzb.com。
(3)注册、开票、CA绑定:联系人:吴小姐,电话:0592-5856269,邮箱:wuan@cnduc.com。
(4)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客服电话:4009955011。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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