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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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泉州市十洲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征求意见稿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ZGCJLS2026-74 招 标 人:泉州市十洲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9 一、总 则9 二、投标人9 三、招 标9 四、投 标10 五、开 标14 六、中标与招标合同14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5 八、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7 九、其他事项17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18 一、资格审查18 二、评标21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26 第六章   合同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68 投 标 文 件(报价部分)69 投 标 文 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73 投 标 文 件(技术商务部分)88 注:本招标文件(不含封面、目录)共93页,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泉州市十洲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欢迎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编号:QZGCJLS2026-74。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响应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月 日 时 分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 7、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及平台交易服务费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于2026年 月 日 : : (北京时间)前提交。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万捌仟元整(¥:58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保函或现金(转账)形式(需备注项目编号)。 现金或电子保函:①以电汇或转账形式(需备注项目编号),汇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中,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若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汇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进场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流水由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完成关联,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关联要求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关于投标单位项目保证金到账自助维护功能上线的通知》进行。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霞支行 账号:9070220050010000421087 新账户投标保证金关联功能将于系统更新维护后启用,请相关投标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16:00后使用投标码登录采购平台后台管理系统完成关联操作。 ②以电子保函形式(需备注项目编号)提交,可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官方网址:https://www.qzgzcg.cn)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在采购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热线电话:0595-968856; 7.4本项目中标人必须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三、货物、服务类收费标准”规定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 交易服务费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账 号:13500101040044662。 7.5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制度》执行,资格材料需同步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在线公开开标,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D栋三层,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若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如遇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电子签章安装包更新至2.1版本、标书软件安装包更新至2.1版本。 9、签到、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可和投标文件签到同时进行。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电话:0595-968856)。若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办理CA数字证书请联系平台客服。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联系电话:0595-968856。 10、信息发布媒体: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招标信息发布媒体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十洲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668号9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688号城建水墨芳林8号楼泉州城建集团 电话:0595-28288970 泉州市城市生活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督职能部门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中央活力区海丝大街T1写字楼3楼 电话:*** 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丰田路16号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网址:https://www.qzgzcg.cn/ 联系电话:0595-968856 13、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最高控制价(元)投标保证金(元)
11-1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1***.0058000.00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
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1、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再提供所有投标文件各正本1份,副本3份,正副本须用A4纸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用正本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2份,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备案。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也应在可读介质中保存。 2、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 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即为解密操作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若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若在开标或评标时,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采用电子招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可加盖投标人电子单位公章,无需再另行纸质文件加盖上传;需个人签字或盖章处,电子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签字或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310.5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10.7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10.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10.10产生中标人后须提供的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投标文件分为报价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三部分必须分别胶装成册。 (2)其他:全部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位置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
7招标文件 第四章 7.1评标方法、标准及定标原则: 评标方法:合同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按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定标原则: (1)本项目推选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须承担相应责任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中标时,招标人有权确定下一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资格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中标,使中标人数少于1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合同签订及工期中标公告发布后30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起3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
915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方式。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 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提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的报名表签署时间为准。 ② 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③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除上述规定外,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0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
11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1.1 经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单位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1.2 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指导价的40%计取,最终以项目中标价为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计取。由招标代理单位向中标方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并且应当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给中标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1.3 支付时间:中标公告发布,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时候。 1.4支付办法:现金、转账或电汇。 1.5招标代理服务费交至: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账户3500 1656 0370 5000 1160
收款单位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公对公转账,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准确、完整及合法有效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若在中标后或签约时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因追索该损失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进行赔偿。 (4)质疑受理的其他要求: 4.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4.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需出具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正式发票或收款收据)。 4.3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 4.4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同时提供质疑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质疑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4.5质疑函格式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为准,请自行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下载。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疑,不予受理。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招标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招标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或者工程。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采购法及实施条例、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招标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 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其他格式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招标活动结束后,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 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同一母公司下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产生中标人后须提供的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报价部分 ① 开标一览表 (2)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 投标函 ②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 投标保证金 (3)资格及技术商务部分 ① 标的一览表 ②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 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其他未提供格式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每部分须分别单独胶装成册。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骑缝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 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控制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控制价由招标单位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控制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招标活动的需要,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 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至时间前提交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予以无效投标处理;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的网上银行记载的为准。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 ②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填写书面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及中标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证明材料,列明需要进行退款的中标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提交采购平台,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 ④ 终止招标的,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⑤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 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 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 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招标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招标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控制价; (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 标 11、开标 11.1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均由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进行远程电子签到并解密成功。 11.4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招标活动结束,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招标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招标合同 13.1签订招标合同参照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招标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公告发布后30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 13.3招标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招标单位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中标人在招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询问,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参照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参照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 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 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 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 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 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单位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监督管理部门:泉州市十洲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7、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7.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7.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其他事项 18、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评标专家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评审专家5人由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专家库随机产生;或由采购人派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由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专家库随机产生。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① “投标函”; ②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a.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 细描 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任意一项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资格承诺函1、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中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供应商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格式附后)
b.其他资格要求:无 ③ 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材料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无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招标活动结束,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 标 4、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评审专家5人由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专家库随机产生;或由采购人派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由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专家库随机产生。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 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 对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抄录翻印和外传。 ③ 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 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 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单位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单位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点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商务技术符合性: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③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无。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 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 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 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 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 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单位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单位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单位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 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招标单位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单位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招标单位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招标活动结束,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标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中标时,招标人有权确定下一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资格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中标,使中标人数少于1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货物为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的设备 (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 技术和服务要求(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如有负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 1、采购清单
序号标的名称技术要求参考品牌单位数量
交换机
1交换机机框式核心交换机交换容量≥102Tbps,包转发率≥76800Mpps;为保证安全可控,设备采用国产 CPU 及转发芯片整机支持主控引擎≥2,整机业务槽位≥6,支持颗粒化电源,整机电源槽位数≥6;整机实配:双电源,双主控,千兆电口≥24个,千兆Combo口≥8个,千兆光口≥20个,万兆光口≥20个,25G光口≥4个为适应机柜并排部署,设备机箱(包括业务板卡区)采用前进后出风道设计;支持独立交换网板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2.000
2交换机核心交换机交换容量≥2.56Tbps,包转发率≥1476Mpps;为保证安全可控,设备的CPU、转发芯片、MAC控制器和物理层接口PHY芯片为国产芯片提供10/100/1000M Base-T以太网端口≥24个,10GE SFP+≥16个,25GE SFP28≥8个,40/100GE QSFP28≥2个;支持扩展槽位≥2个为了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支持1+1电源备份,并实配双电源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1.000
3模块(模块箱)万兆SFP光口模块 光模块-SFP+-10G-单模模块(1310nm,10km,LC)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80.000
4防火墙防火墙 1)千兆Combo接口≥8,千兆电口≥2,万兆光口≥2;为保证安全可控,设备采用国产 CPU 芯片 2)吞吐量≥5Gbps,最大并发连接数≥40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8万,IPSec VPN吞吐量≥3.7Gbps,SSL VPN吞吐量≥500Mbps ;IPS吞吐量≥2.1Gbps 3)支持冗余电源,要求防火墙安装了两块电源模块时,其中的一块可以进行热插拔;为满足设备的散热需求,严格前后风道设计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1.000
5控制设备安全审计网关 1)标准1U规格,支持千兆电口≥10,千兆光电复用口≥4个,支持外置Reset插孔,标配 1T硬盘,支持硬件Bypass模块 2)吞吐量 ≥4.5G,并发连接数 ≥70万,新建连接数 ≥1.5万 3)支持路由模式、透明(网桥)模式、混合模式、旁路模式;旁路部署支持加入多个物理接口;部署模式切换无需重启设备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2.000
6交换机24口汇聚交换机(SFP)交换容量≥1.36Tbps,包转发率≥420Mpps;为保证安全可控,设备采用国产 CPU 及转发芯片提供1/2.5GE 光端口≥24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8个,万兆SFP+端口≥4个为了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支持1+1电源备份,并实配双电源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38.000
7交换机24口接入交换机交换容量≥432Gbps,包转发率≥160Mpps;为保证安全可控,设备的CPU和转发芯片为国产芯片提供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下行≥24个,100M/GE/2.5GE SFP≥2个,100M/1/2.5/10GE SFP+上行≥2个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8.000
8交换机8口接入交换机交换容量≥400Gbps,包转发率≥102Mpps;为保证安全可控,设备的CPU和转发芯片为国产芯片提供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下行≥8个,100M/GE/2.5GE SFP端口上行≥2个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73.000
9交换机48口接入交换机 1)交换容量≥672Gbps,包转发率≥171Mpps;为保证安全可控,设备采用国产 CPU 及转发芯片 2)支持10/100/1000 BASE-T以太网端口≥48个,万兆SFP+端口≥4个,12GE专用堆叠口≥2个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2.000
10模块(模块箱)千兆SFP光口模块 光模块-eSFP-GE-单模模块(1310nm,10km,LC)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446.000
11交换机机框式核心交换机交换容量≥68Tbps,包转发率≥51200 Mpps;为保证安全可控,设备采用国产 CPU 及转发芯片整机支持主控引擎≥2,整机业务槽位≥4,支持颗粒化电源,整机电源槽位数≥6;整机实配:双电源,双主控,千兆电口≥24个,千兆Combo口≥8个,万兆光口≥16个,25G光口≥4个为适应机柜并排部署,设备机箱(包括业务板卡区)采用前进后出风道设计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1.000
12防火墙防火墙千兆Combo接口≥8,千兆电口≥2,万兆光口≥2;为保证安全可控,设备采用国产 CPU 芯片吞吐量≥2.5Gbps,最大并发连接数≥30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8万 ;IPSec VPN吞吐量≥2.1Gbps,SSL VPN吞吐量≥300Mbps ;IPS吞吐量≥1.8Gbps支持冗余电源,要求防火墙安装了两块电源模块时,其中的一块可以进行热插拔;为满足设备的散热需求,严格前后风道设计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1.000
13交换机16口接入交换机交换容量≥415Gbps,包转发率≥114Mpps;为保证安全可控,设备的CPU和转发芯片为国产芯片提供10/100/1000 BASE-T以太网端口≥16个,万兆SFP+端口≥4个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4.000
14交换机24口接入交换机(POE+)交换容量≥432Gbps,包转发率≥177Mpps;为保证安全可控,设备的CPU和转发芯片为国产芯片提供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下行(PoE+)≥24个,100M/GE/2.5GE SFP≥2个,100M/1/2.5/10GE SFP+上行≥2个支持快速POE和永久POE,整机POE最大输出功率400W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169.000
15收发器光纤收发器(收) 单口,千兆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20.000
16收发器光纤收发器(发) 单口,千兆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10.000
17收发器光纤收发器 单口,千兆锐捷、H3C(华三)、华为、中兴、信锐10.000
18监控设备无线网桥 1)100m 2.4G电梯网桥,包含发射端和接收端两个设备 2)最大桥接速率300Mbps,内置定向天线水平60度,垂直30度 3)工作温度:-10℃~+55℃(电源标配)海康威视、大华、宇视64.000
线
19双绞线缆六类非屏蔽网线通过标准最高传输频率250MHz测试额定传输速率(NVP):69%导体规格:4×2×0.57±0.02绝缘:HDPE ,绝缘外径1.0±0.05mm护套材料:PVC,护套外径:6.0±0.4mm传播时延差≤45nF/100m线缆须采用低烟无卤阻燃型线缆m121648.443
20光缆4芯室外单模光纤 1)光纤芯数:4芯 2)护套材料:PVC/聚乙烯(LSZH) 3)光缆参考外径:8.5mm±0.3 4)包层直径:125±1.0μm 5)模场直径:(8.6-9.5)±0.5μm 6)光纤涂层执直径:245±10μm 7)动态/静态弯曲半径:20D/10D(光缆外径) 8)光缆衰减:1310波长≤0.4dB/km,1550波长≤0.3dB/kmm7966.985
21光缆12芯室内单模光纤光纤芯数:12芯护套材料:PVC/聚乙烯(LSZH)光缆参考外径:8.5mm±0.3包层直径:125±1.0μm模场直径:(8.6-9.5)±0.5μm光纤涂层执直径:245±10μm动态/静态弯曲半径:20D/10D(光缆外径)光缆衰减:1310波长≤0.4dB/km,1550波长≤0.3dB/kmm6312.229
22光缆24芯室内单模光纤光纤芯数:24芯护套材料:PVC/聚乙烯(LSZH)光缆参考外径:8.5mm±0.3包层直径:125±1.0μm模场直径:(8.6-9.5)±0.5μm光纤涂层执直径:245±10μm动态/静态弯曲半径:20D/10D(光缆外径)光缆衰减:1310波长≤0.4dB/km,1550波长≤0.3dB/kmm9940.043
23大对数电缆25对大对数缆产品芯数:25对导体外径:0.4mm±0.02导体材质:99.99%无氧铜绝缘材质:高密度聚乙烯(HDPE)缆芯包带:非吸湿不透聚酯薄膜护套材质:PE 护套料+涂塑钢带m2257.214
24配线多芯软导线 WDZB-RYY2x1.0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20605.187
25配线BYJ-2.5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132.300
26配线多芯软导线 ZR-RVV2×1.5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2.171
27配线多芯软导线 WDZB-RYY4x1.0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1486.976
28电力电缆UPS输入电源线WDZB-YJY-4×50+1×25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8.444
29电力电缆室内铜芯电力电缆敷设 YJY-3x2.5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14769.523
30电力电缆UPS输出电源线WDZB-YJY-3x6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6439.598
31电力电缆UPS输入电源线WDZB-YJY-5×16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10.201
32配线多芯软导线 WDZB-RYY3x1.0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17.507
33配线多芯软导线 WDZB-RYYSP4x0.5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12.992
34配线BYJ-1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27.581
35配线多芯软导线 WDZB-RYY-8×1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77.857
36配线多芯软导线 WDZB-RYYSP2x1.0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3341.743
37配线多芯软导线 WDZB-RYYP-4×1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1200.400
38配线多芯软导线 J-Y(St)Yh-4×0.8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2342.678
39配线电源线BV1.5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386.820
40配线接地线(设备接地)BVR35mm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10.500
41电力电缆室内铜芯电力电缆敷设 WDZB-YJY-4x35+1x16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5.050
42电力电缆室内铜芯电力电缆敷设 WDZB-YJY-4x95+1x50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5.050
43配线多芯软导线 WDZB-RYYSP-4*1.0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537.854
44配线多芯软导线 RYSP-4*1.0南平太阳、上海胜华、上上m845.211
监控
45服务器监控存储服务器(48盘位) 1)主处理器:64位高性能多核处理器 2)操作系统:国产操作系统 3)控制器:单控制器 4)高速缓存:标配8GB,可扩展至64GB 5)视频直存(私有协议):最大支持450路(1024Mbps)前端接入、存储、转发,32路(64Mbps)网络回放 6)硬盘接口:48个;SATA;单盘最大支持24TB,SMR单盘最大支持30TB;支持热插拔;支持CMR,SMR海康威视、大华、宇视9.000
46存储设备监控专用存储硬盘10T 单盘容量:10TB;缓存:256MB;转速:7200RPM;硬盘接口:SATA海康威视、大华、宇视422.000
47服务器监控流媒体服务器 1)流媒体转发能力:单网卡:700Mbps、多网卡绑定:1400Mbps 2)录像存储:单节点最大管理存储空间600TB 3)持多协议拉流,如rtmp,rtsp,hls,flv,websocket等 4)网卡配置,支持对网卡的网络模式(多址、容错、高级绑定)、IP地址、子网掩码、网关、首选DNS、备选DNS进行配置 5)网络管理,支持手动添加路由表,包含目的IP地址、子网掩码、默认网关 6)安全配置,支持手动开启系统SSH访问,重启后自动关闭SSH访问 7)处理器:Intel Xeon E3-1225V5 8)内存:32G,DDR4内存条-8GB-VLP-ECC-UDIMM*4 9)接口:DB-15 VGA接口:1个、千兆网口:4个、BMC管理网口:1个、USB3.0接口:后置2个,前置2个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000
48服务器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 1)尺寸:2U机架式服务器机箱 2)处理器:核数≥8核,主频≥3.0GHz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000
49软件综合管理平台软件 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包括系统管理、视频管理、报警管理、门禁管理、可视对讲、设备运维等。可实现监控模块数量500个,门禁模块数量150个。 1.系统管理 1)支持基础资源(组织、设备、人、卡、车等信息)管理,提供事件中心、数据存储、电子地图、日志记录等基础功能 2)支持平台运维,提供服务部署维护功能、支持模块化升级部署、系统资源使用情况监控等运维相关功能 3)支持级联、分布式、集群,实现系统核心能力提升 4)支持双机热备,提升系统灾备能力,保障系统的可靠性 5)支持mysql数据库、云数据库,统一云、标准云、智微云,满足图片、视频、结构化数据的按需求存储 6)支持标准开放平台,提供rest ful 等多维度接口,显示数据互联互通 7)支持光栅、矢量、3D 三种类型,不同厂家的地图 8)支持自定义定制,如:皮肤切换,设备校时,表单自定义 9)支持按照用户配置的权限过滤展示组织设备树、部门人员树、数据查询 2.视频管理支持实时视频、录像回放、录像下载、电视墙、雷球联动,热成像支持与车载单兵等移动设备的对接,提供车载单兵设备GPS信息接收服务支持手机移动客户端进行实时视频监控,音频播放,本地截图,本地录像,云台控制,远程视频回放3.报警管理 支持报警主机接入及布撤防 4.门禁管理支持门禁设备管理支持门禁控制,包括:门通道控制、门组分配、首卡开门、多卡开门、多门互锁、反潜回、开门计划、远程验证、常开常闭支持门禁控制授权及复核,支持门禁管理任务查询支持门禁系统集群,分布式方式提升接入能力5.可视对讲支持设备管理、权限分组、呼叫分组、监控权限分组、信息发布分组支持卡片、人脸等授权及复核支持呼叫通话、信息发布、开门记录查询支持同时最大100路对讲6.设备运维资源监控模块:最大支持对十万点位运维,支持对前端点位、物联设备、动环主机、服务器、服务进行统一纳管监控运,绘制服务拓扑报警管理模块:最大支持存储一年报警数据,支持对所纳管资源配置报警策略,并将产生的报警消息进行统一汇聚和展示,支持对报警进行确认处理,联动工单,推送报警消息、短信及邮件自动化巡检模块:支持对前端视频点位的视频质量及录像巡检、服务器及服务的资源占用巡检、网络环境巡检可视化报表模块:支持故障工单统计和报警统计运维工具箱模块:提供巡检平台,支持上传可执行文件生成巡检记录和手动执行记录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000
50控制设备监控控制键盘10.1英寸电容触摸屏,分辨率1280*800支持在触屏观看图像或通过HDMI将图像投到屏幕上最大支持4路1080P或者1路4K解码支持10000路以上设备控制支持支持抓图、录像功能,文件保存至U盘支持POE供电,语音对讲,一键抓图支持画面预监,电视墙画面回显,场景预编辑功能海康威视、大华、宇视2.000
51音频、视频及脉冲分配器18路视频解码终端支持≥18路HDMI信号输出输出接口最大支持3840×2160@60及以下常规分辨率和自定义分辨率输出输入接口最大支持1920×1080@60及以下常规分辨率采集编码具备1对语音对讲接口:1个3.5mm音频输入接口和1个3.5mm音频输出接口支持每屏1/4/6/8/9/16/25/36分割,支持M×N自由分割支持任意开窗、漫游,每屏最大支持36路开窗支持电视墙默认底色设置,支持高清底图显示支持预案轮巡支持多屏融合拼接,跨屏画面毫秒级完美同步支持在大屏上叠加OSD文字信息,支持位置,字体大小等自定义设置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000
52显示设备55寸拼接显示屏 1)尺寸:55英寸 2)屏幕比例:16:9 3)对比度:1400:1 4)亮度:500cd/m2 5)响应速度:8ms 6)拼缝:3.5mm 7)输入接口:VGA*1、CVBS(BNC)*2、DVI-D*1、HDMI*1、RS232(RJ45)*1、USB*1、 8)输出接口:CVBS(BNC)*2、 RS232(RJ45)*1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5.000
53显示设备LED显示屏 1)LED封装形式:SMD2121 2)物理点间距:4.75mm 3)分辨率:44321点/㎡ 4)长:6.175米,高:0.6米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000
54电视墙电视墙 1)电视墙规格为6175宽*3955高mm*400深(可安装18块55寸拼接屏(拼缝3.5mm)及LED显示屏) 2)表面进行脱脂、酸洗、防锈磷化后再防静电喷涂处理,颜色:黑色 3)全套采用1.0-2.0-3.0mm优质冷轧钢板制造,达到国际IP23级安全保护标准 4)配置:大屏多功能挂钩及配套专用螺丝,6个六位电源插座,12个排风扇,4块非标层板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000
55监控摄像设备高速球型网络摄像机 球型支架(铝合金 7.0kg 壁装) 1)采用400万像素1/2.8英寸CMOS传感器 2)支持超低照度,彩色:0.005lux@F1.6黑白:0.0005lux@F1.60Lux 3)支持H.265编码,实现超低码流传输 内置150米红外灯补光,采用倍率与补光灯功率匹配算法,补光效果更均匀 水平方向360°连续旋转,垂直方向-20°~90°自动翻转180°后连续观察,无观察盲区 4)支持300个预置位,8条巡航路径,5条巡迹路径 支持1路音频输入和1路音频输出 内置2路报警输入和1路报警输出,支持报警联动功能 5)支持IP66防护等级,6000V防雷、防浪涌和防突波保护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5.000
56监控摄像设备室内星光网络枪型摄像机 枪型支架(铝合金 1.0kg 壁装) 1)采用高性能400万像素1/2.9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低照度效果好,图像清晰度高 2)最大可输出400万(2560×1440)@25fps 3)H.265编码,压缩比高,实现超低码流传输 4)内置高效暖光灯,红外补光灯,最大红外监控距离60米,暖光监控距离30米 5)支持宽动态,3D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数字水印,适用不同监控环境 6)支持ROI,SMART H.264/H.265,灵活编码,适用不同带宽和存储环境 7)内置1个麦克风 8)支持DC12V/PoE供电方式;方便工程安装 9)支持IP67防护等级海康威视、大华、宇视828.000
57监控摄像设备室外星光网络枪型摄像机 枪型支架(铝合金 1.0kg 壁装) 1)采用高性能400万像素1/2.9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低照度效果好,图像清晰度高 2)最大可输出400万(2560×1440)@25fps 3)H.265编码,压缩比高,实现超低码流传输 4)内置高效暖光灯,红外补光灯,最大红外监控距离60米,暖光监控距离30米 5)支持宽动态,3D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数字水印,适用不同监控环境 6)支持ROI,SMART H.264/H.265,灵活编码,适用不同带宽和存储环境 7)内置1个麦克风 8)支持DC12V/PoE供电方式;方便工程安装 9)支持IP67防护等级海康威视、大华、宇视41.000
58监控摄像设备室内星光网络半球型摄像机 1)采用高性能400万像素1/2.9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低照度效果好,图像清晰度高 2)最大可输出400万(2560×1440)@25fps 3)H.265编码,压缩比高,实现超低码流传输 4)内置高效暖光灯,红外补光灯,最大红外监控距离50米,暖光监控距离30米 5)支持宽动态,3D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数字水印,适用不同监控环境 6)支持ROI,SMART H.264/H.265,灵活编码,适用不同带宽和存储环境 7)内置1个麦克风 8)支持DC12V/PoE供电方式;方便工程安装海康威视、大华、宇视355.000
59监控摄像设备彩色网络半球摄像机(电梯专用) 1)采用高性能200万像素1/2.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低照度效果好,图像清晰度高 2)支持H.265编码,压缩比高,实现超低码流传输 3)广角镜头,带音频接口 4)支持IP67防护等级海康威视、大华、宇视43.000
60监控摄像设备高空抛物摄像机 1)支持前盖玻璃加热,有效减轻雨雪天气影响 2)支持高空抛物智能检测,抛物轨迹可实时显示,支持过滤干扰目标,配合楼层标定功能,能快速定位抛物楼层 3)内置GPU芯片,支持深度学习算法,有效提升检测准确率 4)支持高空抛物检测,抛物轨迹可实时显示,支持过滤干扰目标 5)支持楼层标定,便于快速定位 6)采用超星光低照度400万像素1/1.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低照度效果好,图像清晰度高 7)最大可输出400万(2688×1520)@25/30fps 8)支持H.265编码,压缩比高,实现超低码流传输 9)支持走廊模式,宽动态,3D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数字水印,适用不同监控环境 10)支持DC12V/PoE供电方式,方便工程安装 11)支持IP67防护等级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1.000
61监控设备摄像机电源36V 国标36V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5.000
62监控设备摄像机电源12V 国标12V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04.000
63监控摄像设备室内客流统计半球型摄像机 半球支架(铝合金 1.0kg 壁装)传感器类型:1/2.7英寸CMOS像素:400万最大分辨率:2688×1520最大补光距离:20m(红外)镜头类型:定焦镜头焦距:2.8mm热度图:支持人数统计:支持绊线人数统计,并可显示及输出日、月、年统计报表;支持区域内人数统计;支持排队管理功能;支持4个绊线人数统计,4个区域内人数统计,4个排队管理功能;支持客流去重,并可设置去重方向和去重时间段;支持经过客流,可单独统计经过人数,支持报表输出;支持拥挤检测,自适应、自定义两种模式可选,自定义模式下最大可设置添加5个拥挤等级;支持智能轨迹,可显示3秒行人跟踪轨迹;支持智能信息叠加方式设置,可选码流叠加、视频叠加两种人数统计OSD叠加方式;支持过滤人员统计,导入工装过滤库,布控后可统计工装过滤人数;支持客流人员属性提取并上报客流统计采用视频识别方式,极限情况下准确率达到95%以上人脸识别采用视频识别方式,极限情况下准确率达到80%以上智能编码:H.264,H.265音频接口:支持内置扬声器:支持报警事件:网络断开;IP冲突;非法访问;动态检测;SMD;视频遮挡;绊线入侵;区域入侵;快速移动;物品遗留;物品搬移;徘徊检测;人员聚集;停车检测;场景变更;音频异常侦测;电压检测;外部报警;区域内人数统计;滞留报警;人数统计;人数异常检测;安全异常;离岗检测;拥挤检测供电方式:DC12V/PoE防护等级:IP67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87.000
64监控摄像设备室外客流统计枪型摄像机 枪型支架(铝合金 1.0kg 壁装)传感器类型:1/2.7英寸CMOS像素:400万最大分辨率:2688×1520最大补光距离:60m(红外视频监控距离)30m(暖光视频监控距离)5m(暖光人脸检测距离)镜头类型:电动变焦镜头焦距:2.7mm~13.5mm热度图:支持人数统计:支持绊线人数统计,并可显示及输出日、月、年统计报表;支持区域内人数统计;支持排队管理功能;支持4个绊线人数统计,4个区域内人数统计,4个排队管理功能;支持客流去重,并可设置去重方向和去重时间段;支持经过客流,可单独统计经过人数,支持报表输出;支持拥挤检测,自适应、自定义两种模式可选,自定义模式下最大可设置添加5个拥挤等级;支持智能轨迹,可显示3秒行人跟踪轨迹;支持智能信息叠加方式设置,可选码流叠加、视频叠加两种人数统计OSD叠加方式;支持过滤人员统计,导入工装过滤库,布控后可统计工装过滤人数;支持客流人员属性提取并上报客流统计采用视频识别方式,极限情况下准确率达到95%以上人脸识别采用视频识别方式,极限情况下准确率达到80%以上智能编码:H.264,H.265音频接口:支持内置扬声器:支持报警事件:网络断开;IP冲突;非法访问;动态检测;SMD;视频遮挡;绊线入侵;区域入侵;快速移动;物品遗留;物品搬移;徘徊检测;人员聚集;停车检测;场景变更;音频异常侦测;电压检测;外部报警;区域内人数统计;滞留报警;人数统计;人数异常检测;安全异常;离岗检测;拥挤检测供电方式:DC12V/PoE防护等级:IP67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3.000
门禁管理控制系统
65出入口目标识别设备门禁发卡器 1)支持IC卡(Mifare卡)发卡 2)免驱动安装,即插即用 3)USB供电和通讯,工作电流<150mA 4)发卡距离:>3cm 5)发卡成功有LED指示灯和蜂鸣器提示 6)工作温度:-30℃-+60℃, 工作湿度:≤95%宇视、大华、海康威视2.000
66出入口目标识别设备人脸采集仪 1)采用高性能200万像素CMOS图像传感器,支持720P/1080P等多种分辨率高清视频通话 2)支持UVC协议并免驱动适配Windows、Linux、MacOS、Android等各类操作系统 3)支持USB2.0接口无须安装驱动满足即插即用 4)支持UAC协议可满足音频同步对话及录像 5)支持YUV/MJPEG等多种视频格式和分辨率及帧率输出 6)支持远距离拾音,定向拾音,音频降噪等保障声音清晰完美还原原声 7)支持自动电子快门,自动电子增益功能,自适应不同场景 8)支持自动对焦距离0.1~5米,可自适应视频场景及用户距离宇视、大华、海康威视2.000
67接口卡IC卡宇视、大华、海康威视2000.000
68出入口目标识别设备人脸门禁一体机 1)采用2.5曲面屏,时尚大方 2)采用7英寸液晶屏,屏幕显示分辩率达到1024x600 3)采用 200万CMOS双目摄像头 4)采用高性能图像传感器,无需白光补光,在暗光或无光环境下也能识别 5)支持IP65防护等级 6)支持自动补光,可有效降低环境光污染 7)支持1万个用户(最大支持不超过50个管理员)、1万张人脸、1万个密码、5万张IC卡、10万条记录 8)支持人脸、IC卡、CPU卡(需另购PSAM卡)、密码、二维码(支持2.2cm*2.2cm~5cm*5cm大小且内容小于128字节的二维码)等多种识别方式,并支持多种组合识别鉴权方式 9)人脸识别速度0.2秒,可实现无感通行 10)支持活体检测功能,支持手机照片、打印照片和视频防假 11)支持逆光、顺光等强光场景的稳定识别,场景适应性更广 12)支持门控安全模块扩展,防止暴力开门,提升通行安全 13)支持胁迫报警、 防拆报警、 闯入报警、 门超时报警、非法卡超次报警、非法密码超次报警宇视、大华、海康威视40.000
69出入口目标识别设备门禁读卡器 1)采用PC+ABS材质、亚克力面板 2)采用STN显示屏,屏幕显示分辨率达到123x32 3)支持1万个用户、1万个密码、1万张卡、5万条记录 4)支持卡片、密码等多种识别方式,并支持多种组合识别鉴权方式 5)支持非接触式读卡,可读取IC卡卡号、CPU卡序列号、身份证序列号 6)支持RS485通信,韦根通信 7)支持防拆报警 8)支持胁迫报警、 闯入报警、 门超时报警、非法超次报警 9)支持门控安全模块扩展,防止暴力开门,提升通行安全 10)支持TCP/IP、支持主动注册宇视、大华、海康威视264.000
70门禁设备直流12V电源模块 12V宇视、大华、海康威视102.000
UPS系统配电系统
71不间断电源设备UPS主机(40KVA) 1)三进三出高频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系统,在线式高频机,容量为40KVA 2)具有并机可共用电池组功能;具备经济运行模式(ECO)功能 3)面板显示要求:LCD+LED的显示方式,可直观显示,UPS各工作状态、负载大小显示及故障提示 4)整流输入电压范围:285VAC~475VAC(三相五线) 5)输出过载能力:负载≤110%,60min,≤125%,维持10min,≤150%维持1min,≥150% 立即转旁路 6)电池电压要求: ±180VDC~±300VDC需中性线 7)通讯接口RS232通讯口,光耦干接点,SNMP卡(可选),并机卡(可选),RS485通讯口(可选),集中监控卡(可选),告警继电器卡(可选)科华、宁德时代、易事特、科士达1.000
72不间断电源设备UPS主机(60KVA) 1)三进三出高频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系统,在线式高频机,容量为60KVA 2)具有并机可共用电池组功能;具备经济运行模式(ECO)功能 3)面板显示要求:LCD+LED的显示方式,可直观显示,UPS各工作状态、负载大小显示及故障提示 4)整流输入电压范围:285VAC~475VAC(三相五线) 5)输出过载能力:负载≤110%,60min,≤125%,维持10min,≤150%维持1min,≥150% 立即转旁路 6)电池电压要求: ±180VDC~±300VDC需中性线 7)通讯接口RS232通讯口,光耦干接点,SNMP卡(可选),并机卡(可选),RS485通讯口(可选),集中监控卡(可选),告警继电器卡(可选)科华、宁德时代、易事特、科士达1.000
73机柜、机架UPS电池柜 可放12V100AH*40节科华、宁德时代、易事特、科士达6.000
74蓄电池电池12V100AH 12V100AH铅酸蓄电池配置专用支架科华、宁德时代、易事特、科士达240.000
注: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 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2、交付地点:以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3、交付条件:中标人根据清单的内容进行供货,并负责设备的运输、搬运、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调试、技术支持、安装指导、培训、保险、税费,并确保所供设备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签约合同价的5%。 ①担保形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现金)或银行保函、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所提供保函应为见索即付的不可撤销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地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提供担保保函应为见索即付的不可撤销保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若为银行保函或担保函提交的,投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采用保函等形式提供履约担保的,投标人应确保保函有效期完全覆盖至投标人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履行完合同,履约保函已到期,投标人应无条件延期履约担保,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的时间为准,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形式提交的,以保函到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③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在最终验收合格后且投标人无违约的前提下,扣除应由投标人承担的费用之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给投标人(即不计利息)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 6.1验收依据: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如有冲突以标准最高者为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招标人要求、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相关工程管理、质检、计量等部门的检验。 招标人有权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必要的破坏性实验,以检查材料是否符合上述标准;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全部检测费用及被损坏样品的补充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 任何验收均不减轻投标人对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招标人保留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投标人货物隐蔽缺陷时追责的权利。 6.2到货验收:投标人发货前须提前三日通知招标人并取得招标人同意,未经许可发货的,招标人有权拒收,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智能化设备运抵现场后,投标人须提交合同文件、出厂货物清单(含包装、装箱明细)、产品合格证、设备出厂检测报告、产品技术说明书、原厂质保文件,并提请招标人、监理、安装单位共同开展到货初验,核查货物包装、外观、规格及数量。招标人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各方完成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本次到货验收仅为外观及数量初验,验收通过不代表设备质量合格,不免除投标人全部质量保修及履约责任。初验不合格货物,投标人须无条件更换;投标人拒不更换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按合同总价款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另行补足差额。 6.3试运行阶段 (1)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智能化工程整体初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书面通知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各个货物的试运行期限以双方确认的设备清单附件要求为准)。 (2)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运行维护保障,确保本项目各设备稳定运行,试运行期内如出现任何影响正常使用或不符合设备或项目约定性能指标的故障、缺陷等,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免费修复或更换,修复或更换后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6.4最终验收 试运行期满且本项目运行正常,各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合同约定后,投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申请最终验收并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验相关证明文件、调试记录、测试报告、设备操作手册等)。招标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的,甲乙双方签署项目最终验收报告,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次日开始计算质保期;若验收不合格,投标人应立即整改直至满足验收要求,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5项目验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将本项目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招标人。 6.6培训 在智能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中,投标人应有计划、无偿地对招标人派出的安装、管理、维保人员进行智能化设备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指导,直到受训人员能独立排除智能化设备的常见故障,以保证智能化设备的良好运行。 备注: ①验收时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字确认。 ②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③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人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经招标人催告后投标人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投标人赔偿。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支付节点
1合同清单内的50%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到货验收合格后,投标人提出相应付款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国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支付相应合格货物金额的80%;
2全部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到货验收合格后,投标人提出相应付款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国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合格货物金额的80%;
3全部货物与软件调试完成、试运行结束且经最终验收合格后,移交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各方签署移交确认单,投标人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全部培训任务,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结算报告,招标人对上述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并盖章后,在收到投标人提供等额的国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7%(发票需开至结算价款的100%)。
4投标人承诺的项目免费质保期期满后,不存在需要扣款的项目或违约情况,且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相应付款申请并经招标人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注:①招标人每次付款前,投标人均应按对应付款阶段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招标人所需付款申请材料,否则招标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履行的全部义务; ②结算方式以本合同约定的签约合同总价为基础,加上双方另行书面确认的变更及补充采购所增减的价款,最终结算价款须经甲方审核确认。任何涉及结算价款变动的书面材料,其均应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的相关规定,非经甲方加盖公章确认的书面材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8、设备质量保证 8.1本项目的材料、设备等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条文及招标人要求执行,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8.2投标人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均为未经拆封、原厂正规合格、品质优良的正品,且无任何质量及使用问题,非假冒伪劣品,且严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同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本合同及附件约定。投标人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二手充全新等,投标人保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招标人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8.3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要求认证产品的(如3C认证等),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相关指控均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应自行与第三方交涉处理,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人因此产生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8.4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产品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视为投标人根本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投标人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投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并赔偿招标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8.5投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安装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验收规范标准和地方标准,且应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确保设备技术安装成果完全满足本项目及招标人实际需求。 8.6为确保项目设备样式选用及提高整体项目观感,原则上下列设备样式,在设备交货前,投标人应将设备系列、性能参数等报招标人审核确认,并同时书面提交与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对比表,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方可供货,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性能参数须满足或优于投标文件响应,不允许负偏差; 8.6.1.监控、客流统计等设备及立杆; 8.6.2.门禁系统设备及人行翼闸等设备; 8.7设备封样由工程部、成本部及设计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9、售后服务要求 9.1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 36 个月(国家或厂家对货物另有约定更长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自全部货物调试完成并完成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限内,因项目设备存在问题导致的维修、配件更换、人工服务等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9.2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同一设备50日历天内出现3次报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以不低于原设备规格参数的全新设备给予无偿更换,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更换后的设备质量保修期自更换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9.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应支持电话服务、邮件服务、远程支持、现场维护等服务方式,确保招标人能够及时获得技术支持,具体要求为: (1)紧急故障处理服务(7*24小时/周)。 (2)电话咨询服务(7*24小时/周)。 (3)电子邮件/QQ/微信咨询服务(7*8小时/周)。 9.4在质保期内设备产品运行发生故障,投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投标人须有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并能在6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家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若24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9.5如果招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任何缺陷且被证实为制造原因引起的,投标人应负责调换缺陷部分,因投标人的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维修费用、人工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6免费质保期即将到期前,投标人需对设备产品做全面巡检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9.7投标人违反前述任一约定的,每次应支付招标人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次,且招标人有权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及代用设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报价要求 10.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投标总报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设备供货、运输、搬运、技术支持、安装指导、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调试、技术支持、安装指导、培训、保险、税费以及确保设备达到验收合格要求等投标人履行合同所需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0.2除因项目变更,在合同履行期内无论是市场变化或政策性规定变动,也不论其变动/变动幅度多大,均不得调整。 10.3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需变更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或增加相关产品时,双方应对变更内容及补充报价单(明确变更内容、原因、费用、增减、对交货期限的影响等内容)进行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变更部分的相关费用及交付要求由双方另行确认,招标人在验收合格后将变更部分款项纳入结算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10.4双方确认并同意,本项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一切涉及采购数量增减、费用调整、结算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必须经招标人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作为确定采购金额的有效依据,未经招标人盖章则无效。投标人同意,任何未经招标人共同盖章的书面材料,均不得据此向招标人主张支付合同款项。 11.违约责任 1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无故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的违约金。 11.2投标人逾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应向招标人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除应退还招标人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另外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1.3除合同另有约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外,若投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下列行为,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签约合同价的2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如违约金不足弥补招标人损失,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继续追索:经招标人催告,投标人仍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因投标人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发生破产、重组或停业整顿,或相应资质被有关部门吊销等,无法继续履约的; 其它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致使招标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 11.4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经招标人检验不合格的,投标人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予以整改,直至检验合格,交货日期不予顺延。若经两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合同签约合同价的20% 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1.5投标人必须保证按照投标承诺提供设备、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供应,严禁货不对版,不得用假冒或伪劣设备替代,且应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标准,并按合同约定通过验收、取得相关证书,否则,投标人应承担招标人相应损失并退还招标人对应货款、支付招标人30000元/次的违约金,招标人有权退货;发现三次(含本数)以上,除上述约定外,投标人还应返还招标人全部已付货款并支付招标人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招标人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招标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等)。 11.6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经招标人批准的供货计划执行,否则对逾期的相关节点,每逾期一天,投标人应支付招标人1000元/天的违约金。 11.7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图纸及国家规范标准和省地市条文条例、当地安全管理要求等规定进行安装调试,否则,投标人应支付招标人1000元/次的违约金。 11.8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11.9因投标人违约导致招标人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函担保费、差旅费、查档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应由投标人承担。 11.10对于投标人因违约而应向招标人支付的一切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等),招标人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款项;若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费用及违约金等,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期限内支付不足部分的款项。若投标人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需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招标人支付滞纳金。 12、注意事项 12.1因本项目施工进度受总包工程整体进度制约(包括但不限于总包方未提供符合投标人供应条件的场地、总包工程关键节点延期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推进安装调试等情形,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导致投标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完成所有设备供应、调试并达到最终验收标准的,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相应交货日期应根据总包工程实际进度情况予以顺延。但投标人在投标踏勘工程现场时应明确并确认及认可工程现场现状,应自行协调交叉施工问题,因交叉施工协调不力,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投标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12.2交货日期顺延期间,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及总包方的工作安排,在总包工程提供符合施工条件后,及时组织力量推进本项目剩余工作,尽可能缩短延误时间。 12.3因本条约定情形导致交货日期顺延的,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设备质量标准、安装要求、付款条件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2.4若因招标人计划调整或图纸重大变更情况,在不影响项目运营及主要系统运行的情况下,经招标人同意,交货日期可适当顺延。 第六章 采购合同 智能化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乙方是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设备采购相关事项,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 3、项目所需机械及人员:本项目设备采购等相关事宜所需机械、工具、人员等全部由乙方自备。 4、项目内容:详见附件清单。乙方按本合同所附清单的内容进行供货,并负责设备的运输、搬运、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调试、技术支持、安装指导、培训、保险、税费,并确保所供设备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5、项目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进度控制要求合理安排并满足其合理的交货期限调整要求。上述交货期限(含合理调整后的期限)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天的违约金,予以累加。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 第二条 项目采购方式 1、乙方按本合同所附清单的内容进行,提供全部货物的采购、调试、测试、技术支持、安装指导及配套服务,确保满足甲方及项目的建设需求供货,并负责设备的运输、搬运、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调试、技术支持、安装指导、培训、保险、税费,并确保设备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2、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需变更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或增加相关产品时,甲乙双方应对变更内容及补充报价单(明确变更内容、原因、费用、增减、对交货期限的影响等内容)进行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变更部分的相关费用及交付要求由双方另行确认,甲方在验收合格后将变更部分款项纳入结算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3、双方确认并同意,本项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一切涉及采购数量增减、费用调整、结算价款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必须经甲方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作为确定采购金额的有效依据,未经甲方盖章则无效。乙方同意,任何未经甲方共同盖章的书面材料,均不得据此向甲方主张支付合同款项。 第三条 设备质量 1、本项目的材料、设备等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条文及甲方要求执行,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2、乙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均为未经拆封、原厂正规合格、品质优良的正品,且无任何质量及使用问题,非假冒伪劣品,且严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同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本合同及附件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二手充全新等,乙方保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甲方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要求认证产品的(如3C认证等),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相关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与第三方交涉处理,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产生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若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5、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验收规范标准和地方标准,且应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确保设备技术安装成果完全满足本项目及甲方实际需求。 6、为确保项目设备样式选用及提高整体项目观感,原则上下列设备样式,在设备交货前,乙方应将设备系列、性能参数等报甲方审核确认,并同时书面提交与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对比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供货,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性能参数须满足或优于投标文件响应,不允许负偏差; 6.1.监控、客流统计等设备及立杆; 6.2.门禁系统设备及人行翼闸等设备; 6.3.弱电信息柜体等; 7、设备封样由工程部、成本部及设计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第四条 验收 1、验收依据及要求: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如有冲突以标准最高者为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甲方要求、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相关工程管理、质检、计量等部门的检验。 甲方有权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必要的破坏性实验,以检查材料是否符合上述标准;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全部检测费用及被损坏样品的补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 任何验收均不减轻乙方对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甲方保留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货物隐蔽缺陷时追责的权利。 2、到货验收 乙方发货前须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未经许可发货的,甲方有权拒收,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智能化设备运抵现场后,乙方须提交合同文件、出厂货物清单(含包装、装箱明细)、产品合格证、设备出厂检测报告、产品技术说明书、原厂质保文件,并提请甲方、监理、安装单位共同开展到货初验,核查货物包装、外观、规格及数量。甲方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各方完成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不合格则甲方有权拒收。本次到货验收仅为外观及数量初验,验收通过不代表设备质量合格,不免除乙方全部质量保修及履约责任。验收不合格货物,乙方须无条件免费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款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补足差额。 3、试运行阶段 (1)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智能化工程整体初步验收合格,经甲方书面通知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各个货物的试运行期限以双方确认的设备清单附件要求为准)。 (2)试运行期间,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运行维护保障,确保本项目各设备稳定运行,试运行期内如出现任何影响正常使用或不符合设备或项目约定性能指标的故障、缺陷等,乙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修复或更换,修复或更换后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4、最终验收 试运行期满且本项目运行正常,各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合同约定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申请最终验收并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验相关证明文件、调试记录、测试报告、设备操作手册等)。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的,甲乙双方签署项目最终验收报告,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次日开始计算质保期;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立即整改直至满足验收要求,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项目验收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将本项目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 6、培训 在智能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中,乙方应有计划、无偿地对甲方派出的安装、管理、维保人员进行智能化设备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指导,直到受训人员能独立排除智能化设备的常见故障,以保证智能化设备的良好运行。 备注: ①验收时乙方必须派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字确认。 ②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③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支付方式 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合同价款含税共计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元,增值税税率为 %,增值税税额为 元。上述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设备供货、运输、搬运、技术支持、安装指导、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调试、技术支持、安装指导、培训、保险、税费以及确保设备达到验收合格要求等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除因项目变更,在合同履行期内无论是市场变化或政策性规定变动,也不论其变动/变动幅度多大,均不得调整。 3、付款方式:本合同价款按以下阶段分期支付,甲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完成支付。 (1)合同清单内的50%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相应付款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国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相应合格货物金额的80% (2)全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相应付款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国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合格货物金额的80%; (3)全部货物与软件调试完成、试运行结束且经最终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各方签署移交确认单,乙方完成甲方指定的全部培训任务,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结算报告,甲方对上述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并盖章后,在收到乙方提供等额的国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7%(发票需开至结算价款的100%); (4)乙方承诺的项目免费质保期期满后,不存在需要扣款的项目或违约情况,且乙方向甲方提出相应付款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按对应付款阶段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甲方所需付款申请材料,否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履行的全部义务: 3、结算方式:以本合同约定的签约合同总价为基础,加上双方另行书面确认的变更及补充采购所增减的价款,最终结算价款须经甲方审核确认。任何涉及结算价款变动的书面材料,其均应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的相关规定,非经甲方加盖公章确认的书面材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乙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甲方提交签约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即 元。 2、履约担保形式: 可以是银行转账(现金)或银行保函、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所提供保函应为见索即付的不可撤销保函,由乙方基本账户所在地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提供担保保函应为见索即付的不可撤销保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履约保证金若为银行保函或担保函提交的,乙方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乙方承担一切后果;采用保函等形式提供履约担保的,乙方应确保保函有效期完全覆盖至乙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如乙方未履行完合同,履约保函已到期,乙方应无条件延期履约担保,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的时间为准,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形式提交的,以保函到达甲方的时间为准。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在最终验收合格后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之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给乙方(即不计利息)。 5、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担保单位向其支付与履约保函同等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乙方还应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1)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2)未能按期交货,或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达到15天及以上的; (3)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约定的生产厂家、货物报价和质量、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与性能等内容不相符;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分包他人; (5)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主要条款。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专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为本项目联系人,为乙方完成本项目提供必要协助,如协调设备的堆放场地等。 2、有权随时检查和监督乙方的项目进度及质量等,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有权提出异议,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无条件整改。 3、有权根据项目的客观需要,向乙方提出合理的项目变动要求,若变动产生的价格浮动小于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 的,乙方应予以接受并执行。 4、负责对乙方提供的设备进行查验,协调相关验收工作,审核采购款项支付事宜。 5、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组织设备供货,确保设备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条文及甲方要求,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2、设备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负责无偿更换设备或重新调试,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相关期限不予顺延。 3、根据本项目进度要求,乙方合理安排设备供货工作,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4、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前,乙方承担设备及相关成品、半成品的保护、保管工作,并承担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前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乙方必须承担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原材料、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照管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看管、成品保护、保洁、维修等费用)。 5、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即为工程现场现状,现场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均已完成,乙方在投标踏勘工程现场时已进行确认工程现场现状,需综合考虑相应的措施。 乙方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甲方和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供应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乙方需确保现场作业符合安全操作规范,若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到损害或出现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产生的所有损失。若因乙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与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6、项目竣工后,乙方应负责对甲方指派的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培训,合格标准为:会操作、懂检查、知晓日常维护与保养,能独立排除简单故障。 7、在项目移交之前,乙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乙方的全部施工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8、乙方应及时处理项目所发生的事故(包括无人员伤亡的事故),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及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非预先指定的工作区域进行工作。 10、乙方应指定专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项目实施现场的整改、落实工作,签署现场监管文件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职责。乙方应确保项目负责人的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确实需变动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人。 11、乙方应自行履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事项转委托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合同签约合同价的20%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上报设备供货计划,报甲方审批。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送样封样。 第九条 质量保修服务 1、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 36 个月(国家或厂家对货物另有约定更长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自全部货物调试完成并完成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限内,因项目设备存在问题导致的维修、配件更换、人工服务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同一设备50日历天内出现3次报修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日内,以不低于原设备规格参数的全新设备给予无偿更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更换后的设备质量保修期自更换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3、乙方的售后服务应支持电话服务、邮件服务、远程支持、现场维护等服务方式,确保甲方能够及时获得技术支持,具体要求为: (1)紧急故障处理服务(7*24小时/周)。 (2)电话咨询服务(7*24小时/周)。 (3)电子邮件/QQ/微信咨询服务(7*8小时/周)。 4、在质保期内设备产品运行发生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乙方须有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并能在6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家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若24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5、乙方同意指定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为本项目保修负责人。乙方指定的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6、如果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任何缺陷且被证实为制造原因引起的,乙方应负责调换缺陷部分,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维修费用、人工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免费质保期即将到期前,乙方需对设备产品做全面巡检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8、乙方违反前述任一约定的,每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次,且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及代用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无故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签约合同价的20% 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 个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另外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及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外,若乙方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签约合同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经甲方催告,乙方仍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发生破产、重组或停业整顿,或相应资质被有关部门吊销等,无法继续履约的; 其它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致使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 4、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经甲方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予以整改,直至检验合格,交货日期不予顺延。若经两次检验仍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签约合同价的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必须保证按照投标承诺提供设备、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供应,严禁货不对版,不得用假冒或伪劣设备替代,且应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标准,并按合同约定通过验收、取得相关证书,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损失并退还甲方对应货款、支付甲方30000元/次的违约金,甲方有权退货;发现三次(含本数)以上,除上述约定外,乙方还应返还甲方全部已付货款并支付甲方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甲方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等)。 6、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批准的供货计划执行,否则对逾期的相关节点,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1000元/天的违约金。 7、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图纸及国家规范标准和省地市条文条例、当地安全管理要求等规定进行安装调试,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1000元/次的违约金。 8、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9、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函担保费、差旅费、查档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应由乙方承担。 10、对于乙方因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一切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等),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款项;若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费用及违约金等,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支付不足部分的款项。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需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双方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中止履行超过30个工作日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并根据设备实际交易情况和经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设备数量办理结算。 第十二条 交货期限调整及免责约定 1.因本项目施工进度受总包工程整体进度制约(包括但不限于总包方未提供符合乙方供应条件的场地、总包工程关键节点延期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推进安装调试等情形,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导致乙方无法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完成所有设备供应、调试并达到最终验收标准的,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相应交货日期应根据总包工程实际进度情况予以顺延。但乙方在投标踏勘工程现场时应明确并确认及认可工程现场现状,应自行协调交叉施工问题,因交叉施工协调不力,而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2.交货日期顺延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总包方的工作安排,在总包工程提供符合施工条件后,及时组织力量推进本项目剩余工作,尽可能缩短延误时间。 3.因本条约定情形导致交货日期顺延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设备质量标准、安装要求、付款条件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4.若因甲方计划调整或图纸重大变更情况,在不影响项目运营及主要系统运行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交货日期可适当顺延。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常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就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括设计、及相关软件)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等知识产权或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之异议。就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若争议无法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对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甲方未公开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本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承诺均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且不存在任何一方提供了合同格式条款的情形。 5、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方式(如地址未明确或未详尽,则以营业执照登记/公示地址为准)为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及方式并直接作为今后诉讼、仲裁等各类法律文书和其他材料的确认地址。送达主体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公示地址)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送达地址、受送达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一方应履行通知义务,因当事人送达地址、方式等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导致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邮件签收之日或者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6、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7、合同签订地点: 8、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设备清单 附件二: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廉洁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章):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廉洁协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以及物资(服务)采购中的经济犯罪及其他违法违规不当行为,确保工程建设以及物资(服务)采购活动有序开展并高效优质廉洁,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经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现就【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自愿签订如下条款∶ 一、甲方的廉洁义务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及甲方廉政制度的行为。 2.甲方工作人员、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条款的,按照法律法规、甲方廉政制度及本廉洁条款约定进行责任追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的廉洁义务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制度的规定,支持甲方廉政制度的执行。 2.乙方应当对本单位参与甲方项目建设人员或物资(服务)采购安装人员等进行廉洁教育(包括甲方制定的廉政制度、本廉洁条款等),按甲方要求参加有关廉政建设的会议和培训。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财物;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财物;不得替甲方工作人员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和娱乐活动。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房屋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工作,以及自己和家属出国出境提供便利或安排。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境内外的旅游活动。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要求、评标标准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8.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从事与甲方工程项目或物资采购项目中有关的工程分包或材料设备供应等活动;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它经济合作。 9.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委托,代为进行证券期货投资或者其它理财活动。 10.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赌博方式行贿甲方工作人员。1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约定在甲方工作人员离职后给予其财物或给予其他经济利益或便利。 1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或者使得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以及甲方廉政制度与本廉洁条款的行为。 三、违约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参与甲方建设工程项目或物资(服务)采购活动(包括招投标,下同)中违反本廉洁条款的,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金额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以下标准收取: 合同总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的每次按1‰计;超过 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的每次按 2%o计;超过1亿元的每次按 4%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条款而构成刑事犯罪的,或者虽未构成刑事犯罪但三次及以上违反本廉洁条款的,则甲方有权解除相应的经济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对乙方因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甲方有权予以追缴同时禁止乙方参与日后甲方的项目投标或物资采购活动,并建议相应的主管部门给予乙方处罚。 四、中标资格取消和合同解除情形 (一)建设工程项目或物资(服务)采购招投标阶段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项目或物资(服务)采购招投标阶段中违反本廉洁条款的,甲方有权直接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以谈判文件为准) 乙方中标资格被取消后,甲方有权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招标确定(以谈判文件为准)。 (二)建设工程项目或物资采购实施阶段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或物资安装、验收阶段(即双方已签订相应的合同后)违反本廉洁条款而构成刑事犯罪的,或者虽未构成犯罪但三次及以上违反本廉洁条款的,则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解除相应的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重新招标费用、工期损失等),乙方应当足额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或物资(服务)采购合同被解除后,甲方有权在建设工程项目或物资(服务)采购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新的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或重新招标确定(以谈判文件为准)。 五、违反廉洁条款的举报 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条款的行为,可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的举报部门为【泉州市城市生活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六、廉洁条款的效力 1,本廉洁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承包或物资(服务)采购合同同时签订,作为该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盖章和有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发包、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以及物资(服务)采购实施全过程,包括本条款签订前后,甲乙双方建设工程项目或物资(服务)采购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均适用本廉洁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指投标人的全称。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报价响应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采购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表(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报价备注
11-1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投标总价(小写金额): 。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表(参考格式)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设备名称技术要求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合 计
注:投标(单)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采购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若有)”。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4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5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6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收到的任何投标。 2.7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一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一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一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单位具有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2.我单位具有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我单位具有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10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0-①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 (招标人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单位同意并知悉,项目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情形退还及处置: 若我单位为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若我单位为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 若我单位为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填写书面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附件2)及中标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证明材料,列明需要进行退款的中标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由项目发布单位通过线上操作的方式提交至采购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且未书面告知采购平台其他处理意见的,超出投标有效期(即投标保证金退还截止时间)后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其他处理意见的且中标人已缴纳交易服务费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中标单位均发出《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招标方账户通知函》,采购平台在收到招、中标单位的确认签收单起3个工作日内将按规定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且未书面告知其他处理意见的,超出投标有效期后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其他处理意见的且中标人未缴纳交易服务费的,采购平台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中标单位均发出《关于投标保证金与交易服务费抵扣的通知函》,采购平台在收到招、中标单位的确认签收单起3个工作日内将按规定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交易服务费,采用多退少补形式,多余保证金将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年 月 日 二-9-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采购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采购编号:                   
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采购编号:                   
合同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采购编号:                   
合同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由投标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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