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连江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剩余周期服务招标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连江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剩余周期服务招标项目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卫生健康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5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剩余周期服务招标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连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
剩余周期服务招标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剩余周期服务招标项目
2.服务期限: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12月10日
3.预算金额:16.0677万元(人民币)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低价中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采购询价的供应商,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下列全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证明文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政府采购失信行为;
3.具备履行本项目服务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4.近一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条件。
7.供应商须自行出具书面《技术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完全满足本项目公告载明的全部技术参数、服务内容、人员资质、设备配置、信息化系统、服务标准及各项工作要求,保证服务质量达标、人员合规、设备齐全,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全过程监管,若未达到公告及原协议标准,自愿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三、提交资料及时间地点
1.提交资料: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潜在供应商,请按规定至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询价参与资格。登记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对应本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2项,供应商须提交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实质性审查依据;
(2)对应本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第3、4、5、6、7项,供应商须统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承诺完全符合对应全部资格要求及本项目技术服务标准,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采购失信责任。
2.询价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18:00
3.询价地点:连江县江南镇魁岐村朝晖路800号连江县卫生健康局4楼
4.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0591-62999300
四、询价评审安排
1.询价开启时间:2026年6月22日9:00
2.询价开启地址:连江县江南镇魁岐村朝晖路800号连江县卫生健康局7楼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和资金来源:16.0677万元(省卫健委优化生育政策经费)。
2.费用说明:
2.1县内特殊家庭重点人员共66人,每人每月服务限额为250元,服务对象可从自选服务项目中选择服务内容(紧急救援服务和基础医疗服务为免费且必须提供的基础服务项目,无需选择),自选服务超出限额部分由服务对象自行承担。特殊家庭重点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家庭情况变化或其他特殊因素,无法或不愿接受以上服务,可将当期未使用的服务转换为同等价值的礼品。
2.2结合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和重阳节等传统节假日,每年对特殊家庭重点人员开展入户访视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慰问品金额不低于319.7元。
3.报价要求:
3.1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服务的一切有关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员工工资、行政办公费用、员工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设备工具折旧费、清洁用品、人员培训费、清洁费用、税收、保险、企业提取的管理费用、绩效考核工资费用、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合理利润等费用等一切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供应商应保障采购人免于承担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或其他费用。
3.2本项目按折扣结算,计算公式如下:报价总价=采购预算金额×折扣。例: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元,折扣为9.0折(即折扣系数为0.9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计算公式为***×0.90=144609.3元。
3.3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总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审时报价总价仅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折扣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不超过***元。
(二)技术要求
1.项目人群:全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人员(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
2.项目内容:由县卫健局牵头为特殊家庭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等重点人员,提供定期访视、紧急联系、生活照料、陪同就医、陪伴陪聊等购买第三方服务。走访慰问、入户访视特殊家庭重点人员(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人员)每年不少于4次,做到重大疾病必到、重要节日必到、突发事件必到。
3.有与开展紧急救援服务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以及相匹配的智能监测设备。
4.有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具备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等。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其中养老护理员同时需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老人照护专项证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
5.有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移动式洗澡床、便携式护理包等照料护理设备。
6.服务项目清单
7.其他申明
本次采购项目系2025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剩余周期服务招标项目,本次承接服务的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原协议约定标准,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保持衔接。
连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1日
📁 来源 | 局人口家庭发展科
✍️编辑 | 林 蓉
🔎初审 | 谢 兴
📑审核 | 陈清丽
🎬监制 | 黄端明
2025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
剩余周期服务招标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剩余周期服务招标项目
2.服务期限: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12月10日
3.预算金额:16.0677万元(人民币)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低价中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采购询价的供应商,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下列全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证明文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政府采购失信行为;
3.具备履行本项目服务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4.近一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条件。
7.供应商须自行出具书面《技术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完全满足本项目公告载明的全部技术参数、服务内容、人员资质、设备配置、信息化系统、服务标准及各项工作要求,保证服务质量达标、人员合规、设备齐全,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全过程监管,若未达到公告及原协议标准,自愿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三、提交资料及时间地点
1.提交资料: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潜在供应商,请按规定至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询价参与资格。登记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对应本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2项,供应商须提交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实质性审查依据;
(2)对应本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第3、4、5、6、7项,供应商须统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承诺完全符合对应全部资格要求及本项目技术服务标准,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采购失信责任。
2.询价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18:00
3.询价地点:连江县江南镇魁岐村朝晖路800号连江县卫生健康局4楼
4.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0591-62999300
四、询价评审安排
1.询价开启时间:2026年6月22日9:00
2.询价开启地址:连江县江南镇魁岐村朝晖路800号连江县卫生健康局7楼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和资金来源:16.0677万元(省卫健委优化生育政策经费)。
2.费用说明:
2.1县内特殊家庭重点人员共66人,每人每月服务限额为250元,服务对象可从自选服务项目中选择服务内容(紧急救援服务和基础医疗服务为免费且必须提供的基础服务项目,无需选择),自选服务超出限额部分由服务对象自行承担。特殊家庭重点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家庭情况变化或其他特殊因素,无法或不愿接受以上服务,可将当期未使用的服务转换为同等价值的礼品。
2.2结合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和重阳节等传统节假日,每年对特殊家庭重点人员开展入户访视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慰问品金额不低于319.7元。
3.报价要求:
3.1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服务的一切有关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员工工资、行政办公费用、员工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设备工具折旧费、清洁用品、人员培训费、清洁费用、税收、保险、企业提取的管理费用、绩效考核工资费用、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合理利润等费用等一切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供应商应保障采购人免于承担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或其他费用。
3.2本项目按折扣结算,计算公式如下:报价总价=采购预算金额×折扣。例: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元,折扣为9.0折(即折扣系数为0.9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计算公式为***×0.90=144609.3元。
3.3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总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审时报价总价仅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折扣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不超过***元。
(二)技术要求
1.项目人群:全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人员(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
2.项目内容:由县卫健局牵头为特殊家庭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等重点人员,提供定期访视、紧急联系、生活照料、陪同就医、陪伴陪聊等购买第三方服务。走访慰问、入户访视特殊家庭重点人员(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人员)每年不少于4次,做到重大疾病必到、重要节日必到、突发事件必到。
3.有与开展紧急救援服务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以及相匹配的智能监测设备。
4.有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具备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等。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其中养老护理员同时需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老人照护专项证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
5.有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移动式洗澡床、便携式护理包等照料护理设备。
6.服务项目清单
7.其他申明
本次采购项目系2025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剩余周期服务招标项目,本次承接服务的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原协议约定标准,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保持衔接。
连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1日
📁 来源 | 局人口家庭发展科
✍️编辑 | 林 蓉
🔎初审 | 谢 兴
📑审核 | 陈清丽
🎬监制 | 黄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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