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建信发展-公开竞价-JXFZ2026-XM0390-商舟翔安物流园区边界防火墙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招标公告】建信发展-公开竞价-JXFZ2026-XM0390-商舟翔安物流园区边界防火墙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深信服下一代防火墙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价时间:2026-06-11 16:00:00-2026-06-23 16:00:00
项目最高限价:含税包邮最高价总价限价***元。
【特别说明:
①“竞价说明”为关于项目情况、竞价标的要求的介绍。
②“竞价说明”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于2026年6月23日16:00之前(即竞价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ying_lin@jianxinzb.com。供应商对“竞价说明”中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有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其报价无效。】
★一、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于竞价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下列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无效):
a)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页面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c)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页面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d)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能按规定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供应商必须提供本项目需求“12、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所有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所投货物制造商或所投货物合法经销商或合法代理商除外,属货物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整体要求
1.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包邮最高价总价限价***元,该最高限价为本项目的总价限价,具体采购货物详见本项目需求中“12、采购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1)本项目约定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服务费、辅材费、机械费、综合取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综合取费包含施工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规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检验试验费、水电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包干费、维保费、成品保护费、相关政府部门的报验费、其他费用、市场变化或政府颁布的相关文件等原因导致人工费、材料设备费等其他费用上涨的价差、税金等一切费用的包干费用。】
(2)本项目需求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材料及有效的补充资料、通知、函件、纪要等(如有)均为本项目合同的基础组成部分。
(3)本项目需求“12、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不作为采购人保底采购量,具体数量以订单为准,总计金额相应调整。
(4)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为13%,合同签订时,应根据最终成交价格标准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含税价。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相关政府部门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前述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税额及含税总价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具体以业务发生时间为准。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成本无法税前列支等,成交供应商应全额赔偿采购人损失。但在相关政府部门调整增值税税率前,成交供应商已依约开票的部分,因已构成增值税纳税义务,根据政策规定,双方不予调整。
(5)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①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但不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②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
1.2、项目实施要求
(1)工作内容要求
1)配合完成所采购设备上架、安装、调试、理线等工作。
2)配合完成现场网络设备的安装部署及整套网络基础平台的调优工作,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2)人员要求
1)由原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现场实施与培训服务。
2)现场实施人员不少于两人(原厂工程师至少一人)。
(3)实施过程要求
1)实施提供的产品应为原厂原装行货,各项技术参数指标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有关技术标准以产品说明书为准。到货设备品牌、型号等必须与合同一致,应出具合格证、说明书等配套文件。
2)项目实施应符合机房管理规范、理线标准、卫生要求。
3)未经书面批准不得更换实施人员。
4)实施人员不得泄露我司包括网络拓扑、关键设备等在内的敏感信息。
5)实施期间需提供设备管理及配置操作的免费现场培训。
(4)安全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与商舟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网络安全协议》、《信息保护协议书》。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可含有国家网信办发布的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配件或服务。
2、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2.1、对产品质量标准约定为:①合同双方约定的特别标准;②按国家标准执行;③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④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⑤无企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3、交货要求
3.1、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采购订单载明的交货时间为准。
3.2、交货地点: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采购订单为准。
3.3、交货准备:交货前,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全面的检验,并于交货验收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的检验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等证书及提供必要的手段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
3.4、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及供货时间要求按时、按量到货,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卸载及码放货物,运输费用和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5、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不计损耗,按实际情况验收。
4、包装标准
4.1、产品的包装按采购人要求的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防变形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所报总价内。
4.2、包装应能保证产品的安全运输。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风险及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5、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5.1、验收标准:
(1)完成项目部署,调试及策略优化配置,正确实现项目技术要求所列的各项需求,设备正常运行至少30天,且各项功能符合本项目需求中“2、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约定要求。
(2)完成项目验收评审。
(3)按采购人要求的理线标准完成强弱电线路整理。
(4)提供项目实施结果报告和运维资料(实施文档、网络拓扑、运维手册、应急手册等)相关文档。
5.2、采购人有权利随时对本项目范围内产品的生产过程及到场货物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如采购人认定产品的用料、工艺或组件质量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按照本项目需求以及合同质量要求重新生产。
5.3、一切不符合本项目需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成交供应商必须于该批货物交付之时将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已损坏之货物运离交货地,运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未于当时运离交货地,该货物损坏、灭失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4、成交供应商应在供货的同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书、原产地证明、海关进口关单发票、检测报告等采购人认为必要提供的所有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相关产品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补齐所有资料,逾期提供的,视为逾期交货。若因成交供应商没有提供上述资料而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质保期的相关质保期长于三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如合同(协议)有效期届满,不影响成交供应商质保及售后义务的继续履行。
6、售后服务要求
6.1、成交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项目所在地(厦门市)具有完善的服务机构(如:企业注册地、分公司和办事处)和售后服务体系,配备足够的维护技术人员和厂家认可的零备件,负责本项目的售后服务。
6.2、保修期:成交供应商针对采购人所采购的设备免费提供至少【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7*24小时原厂软、硬件维保和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和保养服务,软件硬件漏洞检查和升级服务,设备故障损坏维修、更换等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故障响应修复及备件服务:在本项目维保期内,原厂免费提供备品备件用于故障处理和修复;故障报修算起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上门技术服务,4小时内修复故障,出现硬件问题提供设备整机保障,需在6小时内提供原厂备件并完成更换。若设备发生故障短时间内不能修复,原厂须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同型号的备件或备机进行替换
(2)7*24小时技术支持: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提供7*24小时软硬件技术支持服务;
(3)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本项目维保期内,5分钟内响应采购人的维修维护请求,30分钟内提出解决方案,在无法远程处理故障的情况下将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4)软件升级服务: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提供软件升级与更新服务,制定实施方案,并实施升级工作;
(5)季度设备、健康巡检服务:制定完整的巡检方案,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提供每季度一次上门原厂巡检服务,并于巡检完成后3个自然日内提供巡检报告,巡检查出的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处理;
(6)设备优化服务:维保期内提供免费的设备搬迁、综合布线、配置变更与优化、版本升级服务;
(7)重保值守服务:设备维保期内,提供每年重大活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或网络攻防演练期间的保障,包含安全策略优化、攻击监测分析、应急事件处置和攻击溯源分析等安全服务内容,需安排至少1名原厂工程师远程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
7、结算要求
7.1、货到验收合格并移交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及其他结算文件(如有),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十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二个月内支付货物金额的95%。
7.2、尾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将在保修期满且保修期内无质量问题及双方无遗留争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收款收据作为结算依据。
8、采购订单求
8.1、采购人在采购平台发布的电子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纸质原件或传真件均是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的采购数量和交货时间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订单约定的数量和时间交货。
8.3、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应于48小时内进行书面确认,并确保实际订单的数量和发货时间与平台一致。
8.4、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下达的订单即使实际交付货物时间超出合同有效期,成交供应商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违约责任
9.1、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除应按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有)外,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应的货款,成交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已付的全部相应货款(如有)。同时,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不能履行部分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继续予以补足。
9.2、成交供应商交货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选择下述条款执行:
(1)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在3天内完成更换。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处理;
(2)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处理。
9.3、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的,按下述条款执行:
(1)成交供应商应就该批次交货违约行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天(单笔违约金上限5万元)。
(2)如果逾期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取消当期采购订单直至解除合同。
9.4、因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致采购人取消当期采购订单或解除合同的,按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处理。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本合同时,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供货之外的其它违约行为的,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更新产品资质、违反安全质量要求、不服从现场人员管理、未依约响应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需求】等,成交供应商须按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5、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存在意见分歧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机构由采购人选择,检测机构的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检测机构与合同双方之间应无任何经济、行政等隶属关系,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6、采购人在使用时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项目需求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采购人损失。采购人视该事件为质量事件,每出现一次,成交供应商还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质量事件发生次数累计达五次(含)且时间跨度不足一个日历年(含)的,采购人有权视情与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供货商资格和未来该供应商在采购人其他项目的投标(响应或报价等)资格。
9.7、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且未完成整改及违约赔偿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所有应付款项。
9.8、采购人暂停付款不构成逾期付款,且成交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因采购人原因逾期付款的,除应支付订单约定的金额外,还须按逾期付款金额的0.1‰/天向成交供应商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因采购人未及时付款致使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采购人承担。
10、合同解除情形
10.1、除合同另有约定,成交供应商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书面一致认可方可解除。
10.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采购人书面通知到达成交供应商时合同解除,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全部损失:
(1)成交供应商违反本项目需求中“2、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约定,经采购人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产品与提供样品或技术文件不符,致使产品要求、性能发生改变;
(3)成交供应商服务承诺不能兑现,经采购人书面函告后,仍不能兑现的;
(4)成交供应商出现除产品供货、产品质量外的违约行为,经采购人书面函告,仍未整改、纠正的;
(5)采购人根椐生产及实际需要有权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随时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11、其他要求
11.1、成交供应商库存备货量不得超过采购人合同期内采购需求。合同终止前三个月,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书面确认剩余库存量及合同期限内的采购人剩余采购需求数量,由双方共同确认库存备货量,采购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备货量的订单下达。合同终止后,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下达订单,也无义务协助成交供应商处理库存产品。
11.2、如采购人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有采购需求,可直接向成交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成交供应商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货物。
11.3、合同期间如遇产品型号升级,可视情签订补充协议。
11.4、本项目需求以及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2、采购需求一览表
12.1、表1
12.2、表2:【以下技术参数均为必需项,不允许负偏离。供应商必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响应表,如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佐证。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本项目需求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无效】
13、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1)本项目在竞价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实质性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进入报价评审环节。
(2)本项目对通过审核的合格供应商,按照各供应商提供的最低一轮的所有产品(标的)的有效含税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总报价并列时,则由采购人决定。
(3)本项目最终决定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14、补充说明:
(1)因系统格式原因,供应商所填各产品(标的)的报价为“需求数量*所报单价”的总价,应注意所报的单价不得超过本项目“12.1、表1”中“含税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 元)”的要求。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凡参与本次竞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视为已充分理解、自愿接受本项目各项竞价需求及全部采购约定。
(3)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成交合计金额的千分之八,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成交供应商须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迟应于合同签订前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4)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账户: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建发大厦支行
账 号:418276512494
特别提醒:
一、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供应商须办理并绑定CA后,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进行线上报价。
二、各供应商在本平台进行线上报价时,每次所填报的各项“竞价标的”的价格应是各项标的的合计金额(即所报单价*数量),并自行核对每次报价的“报价总金额”是否正确,否则自行承担因报价错误等情况导致不利评审后果。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2)项目经办联系人:***,电话:***,邮箱:ying_lin@jianxinzb.com。
(3)注册、开票、CA绑定:联系人:***,电话:***,邮箱:wuan@cnduc.com。
(4)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客服电话:4009955011。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序号 | 标的 | 限价(元) |
|---|---|---|
| 1 | 深信服下一代防火墙 | ***元 |
【特别说明:
①“竞价说明”为关于项目情况、竞价标的要求的介绍。
②“竞价说明”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于2026年6月23日16:00之前(即竞价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ying_lin@jianxinzb.com。供应商对“竞价说明”中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有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其报价无效。】
★一、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于竞价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下列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无效):
a)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页面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c)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页面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d)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能按规定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供应商必须提供本项目需求“12、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所有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所投货物制造商或所投货物合法经销商或合法代理商除外,属货物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整体要求
1.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包邮最高价总价限价***元,该最高限价为本项目的总价限价,具体采购货物详见本项目需求中“12、采购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1)本项目约定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服务费、辅材费、机械费、综合取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综合取费包含施工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规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检验试验费、水电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包干费、维保费、成品保护费、相关政府部门的报验费、其他费用、市场变化或政府颁布的相关文件等原因导致人工费、材料设备费等其他费用上涨的价差、税金等一切费用的包干费用。】
(2)本项目需求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材料及有效的补充资料、通知、函件、纪要等(如有)均为本项目合同的基础组成部分。
(3)本项目需求“12、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不作为采购人保底采购量,具体数量以订单为准,总计金额相应调整。
(4)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为13%,合同签订时,应根据最终成交价格标准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含税价。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相关政府部门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前述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税额及含税总价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具体以业务发生时间为准。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成本无法税前列支等,成交供应商应全额赔偿采购人损失。但在相关政府部门调整增值税税率前,成交供应商已依约开票的部分,因已构成增值税纳税义务,根据政策规定,双方不予调整。
(5)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①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但不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②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
1.2、项目实施要求
(1)工作内容要求
1)配合完成所采购设备上架、安装、调试、理线等工作。
2)配合完成现场网络设备的安装部署及整套网络基础平台的调优工作,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2)人员要求
1)由原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现场实施与培训服务。
2)现场实施人员不少于两人(原厂工程师至少一人)。
(3)实施过程要求
1)实施提供的产品应为原厂原装行货,各项技术参数指标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有关技术标准以产品说明书为准。到货设备品牌、型号等必须与合同一致,应出具合格证、说明书等配套文件。
2)项目实施应符合机房管理规范、理线标准、卫生要求。
3)未经书面批准不得更换实施人员。
4)实施人员不得泄露我司包括网络拓扑、关键设备等在内的敏感信息。
5)实施期间需提供设备管理及配置操作的免费现场培训。
(4)安全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与商舟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网络安全协议》、《信息保护协议书》。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可含有国家网信办发布的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配件或服务。
2、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2.1、对产品质量标准约定为:①合同双方约定的特别标准;②按国家标准执行;③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④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⑤无企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3、交货要求
3.1、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采购订单载明的交货时间为准。
3.2、交货地点: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采购订单为准。
3.3、交货准备:交货前,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全面的检验,并于交货验收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的检验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等证书及提供必要的手段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
3.4、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及供货时间要求按时、按量到货,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卸载及码放货物,运输费用和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5、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不计损耗,按实际情况验收。
4、包装标准
4.1、产品的包装按采购人要求的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防变形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所报总价内。
4.2、包装应能保证产品的安全运输。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风险及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5、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5.1、验收标准:
(1)完成项目部署,调试及策略优化配置,正确实现项目技术要求所列的各项需求,设备正常运行至少30天,且各项功能符合本项目需求中“2、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约定要求。
(2)完成项目验收评审。
(3)按采购人要求的理线标准完成强弱电线路整理。
(4)提供项目实施结果报告和运维资料(实施文档、网络拓扑、运维手册、应急手册等)相关文档。
5.2、采购人有权利随时对本项目范围内产品的生产过程及到场货物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如采购人认定产品的用料、工艺或组件质量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按照本项目需求以及合同质量要求重新生产。
5.3、一切不符合本项目需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成交供应商必须于该批货物交付之时将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已损坏之货物运离交货地,运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未于当时运离交货地,该货物损坏、灭失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4、成交供应商应在供货的同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书、原产地证明、海关进口关单发票、检测报告等采购人认为必要提供的所有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相关产品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补齐所有资料,逾期提供的,视为逾期交货。若因成交供应商没有提供上述资料而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质保期的相关质保期长于三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如合同(协议)有效期届满,不影响成交供应商质保及售后义务的继续履行。
6、售后服务要求
6.1、成交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项目所在地(厦门市)具有完善的服务机构(如:企业注册地、分公司和办事处)和售后服务体系,配备足够的维护技术人员和厂家认可的零备件,负责本项目的售后服务。
6.2、保修期:成交供应商针对采购人所采购的设备免费提供至少【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7*24小时原厂软、硬件维保和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和保养服务,软件硬件漏洞检查和升级服务,设备故障损坏维修、更换等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故障响应修复及备件服务:在本项目维保期内,原厂免费提供备品备件用于故障处理和修复;故障报修算起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上门技术服务,4小时内修复故障,出现硬件问题提供设备整机保障,需在6小时内提供原厂备件并完成更换。若设备发生故障短时间内不能修复,原厂须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同型号的备件或备机进行替换
(2)7*24小时技术支持: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提供7*24小时软硬件技术支持服务;
(3)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本项目维保期内,5分钟内响应采购人的维修维护请求,30分钟内提出解决方案,在无法远程处理故障的情况下将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4)软件升级服务: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提供软件升级与更新服务,制定实施方案,并实施升级工作;
(5)季度设备、健康巡检服务:制定完整的巡检方案,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提供每季度一次上门原厂巡检服务,并于巡检完成后3个自然日内提供巡检报告,巡检查出的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处理;
(6)设备优化服务:维保期内提供免费的设备搬迁、综合布线、配置变更与优化、版本升级服务;
(7)重保值守服务:设备维保期内,提供每年重大活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或网络攻防演练期间的保障,包含安全策略优化、攻击监测分析、应急事件处置和攻击溯源分析等安全服务内容,需安排至少1名原厂工程师远程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
7、结算要求
7.1、货到验收合格并移交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及其他结算文件(如有),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十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二个月内支付货物金额的95%。
7.2、尾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将在保修期满且保修期内无质量问题及双方无遗留争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收款收据作为结算依据。
8、采购订单求
8.1、采购人在采购平台发布的电子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纸质原件或传真件均是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的采购数量和交货时间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订单约定的数量和时间交货。
8.3、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应于48小时内进行书面确认,并确保实际订单的数量和发货时间与平台一致。
8.4、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下达的订单即使实际交付货物时间超出合同有效期,成交供应商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违约责任
9.1、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除应按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有)外,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应的货款,成交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已付的全部相应货款(如有)。同时,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不能履行部分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继续予以补足。
9.2、成交供应商交货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选择下述条款执行:
(1)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在3天内完成更换。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处理;
(2)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处理。
9.3、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的,按下述条款执行:
(1)成交供应商应就该批次交货违约行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天(单笔违约金上限5万元)。
(2)如果逾期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取消当期采购订单直至解除合同。
9.4、因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致采购人取消当期采购订单或解除合同的,按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处理。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本合同时,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供货之外的其它违约行为的,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更新产品资质、违反安全质量要求、不服从现场人员管理、未依约响应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需求】等,成交供应商须按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5、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存在意见分歧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机构由采购人选择,检测机构的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检测机构与合同双方之间应无任何经济、行政等隶属关系,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6、采购人在使用时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项目需求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采购人损失。采购人视该事件为质量事件,每出现一次,成交供应商还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质量事件发生次数累计达五次(含)且时间跨度不足一个日历年(含)的,采购人有权视情与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供货商资格和未来该供应商在采购人其他项目的投标(响应或报价等)资格。
9.7、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且未完成整改及违约赔偿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所有应付款项。
9.8、采购人暂停付款不构成逾期付款,且成交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因采购人原因逾期付款的,除应支付订单约定的金额外,还须按逾期付款金额的0.1‰/天向成交供应商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因采购人未及时付款致使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采购人承担。
10、合同解除情形
10.1、除合同另有约定,成交供应商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书面一致认可方可解除。
10.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采购人书面通知到达成交供应商时合同解除,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全部损失:
(1)成交供应商违反本项目需求中“2、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约定,经采购人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产品与提供样品或技术文件不符,致使产品要求、性能发生改变;
(3)成交供应商服务承诺不能兑现,经采购人书面函告后,仍不能兑现的;
(4)成交供应商出现除产品供货、产品质量外的违约行为,经采购人书面函告,仍未整改、纠正的;
(5)采购人根椐生产及实际需要有权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随时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11、其他要求
11.1、成交供应商库存备货量不得超过采购人合同期内采购需求。合同终止前三个月,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书面确认剩余库存量及合同期限内的采购人剩余采购需求数量,由双方共同确认库存备货量,采购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备货量的订单下达。合同终止后,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下达订单,也无义务协助成交供应商处理库存产品。
11.2、如采购人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有采购需求,可直接向成交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成交供应商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货物。
11.3、合同期间如遇产品型号升级,可视情签订补充协议。
11.4、本项目需求以及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2、采购需求一览表
12.1、表1
| 产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预估数量(台) | 含税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 元) |
| 深信服下一代防火墙 | 详见本项目需求“12.2、表2:” | 4 | 65000 |
12.2、表2:【以下技术参数均为必需项,不允许负偏离。供应商必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响应表,如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佐证。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本项目需求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无效】
| 序号 | 分类 | 技术参数 |
| 1 | 硬件要求 | 1.1 支持热插拔冗余电源,支持冗余风扇,符合标准网络机柜。1.2 支持防火墙吞吐量≥10Gbps。(需提供性能指标承诺并加盖公章)1.3 支持威胁防护功能(访问控制、入侵防御、病毒防护)开启后吞吐量≥800Mbps。(需提供性能指标承诺并加盖公章)1.4 最大并发连接数≥4000000;每秒新建连接数≥80000;支持内存大小≥8G。1.5 支持SSD硬盘容量≥240G或支持SATA硬盘容量≥480G。1.6 支持端口情况:≥4个10GE SFP+光端口;≥2个GE电端口;配备4个万兆多模光模块。 |
| 2 | 基本功能 | 2.1 支持路由模式、透明模式、旁路镜像模式等多种部署方式。2.2 产品支持链路聚合功能,可以将多个物理链路组合成一个性能更高的逻辑链路接口。2.3 支持静态路由、策略路由、RIP、OSPF、BGP等路由协议。2.4 支持NAT44、NAT64、NAT66地址转换方式。2.5 支持IPv6协议栈、IPV6穿越技术、IPV6路由协议;支持IPv6 over IPv4隧道。2.6 支持过载保护机制,设备达到阈值时,自动切换Bypass功能。2.7 支持虚拟防火墙的创建和删除,虚拟防火墙具备独立的接口、会话管理、应用控制策略、NAT等资源;实配虚拟防火墙数量≥10。2.8 支持IPSec、SSL、GRE、L2TP等VPN功能,其中IPSecVPN不需要额外授权。2.9 支持应用识别和控制。 |
| 3 | 安全防护 | 3.1 支持通过防火墙主动请求域名解析方式和DNS报文识别方式;支持查看已缓存的域名对应IP,实现对域名的识别及访问控制功能。3.2 支持对TCP/UDP报文的应用层包过滤(ASPF)和应用层网关(ALG)等功能。3.3 支持Web攻击识别和防护,如跨站脚本攻击、SQL注入攻击等;支持针对入侵行为防御、内容安全的高危行为进行联动封锁。3.4 可对HTTP、SMTP、POP3、IMAP、FTP、SMB等多种协议类型的病毒进行查杀,包括僵尸、木马、蠕虫、挖矿、宏病毒、脚本病毒、勒索病毒等;能够对恶意代码进行检测和清除。3.5 支持DDOS攻击防护、防范SYN flood、UDP flood等常见DDOS攻击。(需提供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
| 4 | 管理要求 | 4.1 支持开放标准API接口,支持第三方平台通过产品API接口实现基于应用IP/域名的一键封堵。(需提供防火墙API接口能力证明截图作为佐证材料)4.2 支持基于RADIUS、TACACS等协议的设备登录认证。4.3 支持基于syslog协议将日志导出至第三方日志平台;支持内置日志保存至少180天;支持内置和外置存储功能。4.4 支持应用控制策略失效策略检查功能,检测策略可能失效的情况,如规则内容存在冲突、规则生效时间过期、规则超长时间未有匹配等情况(需提供“检测策略因规则内容存在冲突而导致失效的情况”同等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
13、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1)本项目在竞价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实质性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进入报价评审环节。
(2)本项目对通过审核的合格供应商,按照各供应商提供的最低一轮的所有产品(标的)的有效含税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总报价并列时,则由采购人决定。
(3)本项目最终决定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14、补充说明:
(1)因系统格式原因,供应商所填各产品(标的)的报价为“需求数量*所报单价”的总价,应注意所报的单价不得超过本项目“12.1、表1”中“含税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 元)”的要求。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凡参与本次竞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视为已充分理解、自愿接受本项目各项竞价需求及全部采购约定。
(3)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成交合计金额的千分之八,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成交供应商须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迟应于合同签订前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4)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账户: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建发大厦支行
账 号:418276512494
特别提醒:
一、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供应商须办理并绑定CA后,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进行线上报价。
二、各供应商在本平台进行线上报价时,每次所填报的各项“竞价标的”的价格应是各项标的的合计金额(即所报单价*数量),并自行核对每次报价的“报价总金额”是否正确,否则自行承担因报价错误等情况导致不利评审后果。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2)项目经办联系人:***,电话:***,邮箱:ying_lin@jianxinzb.com。
(3)注册、开票、CA绑定:联系人:***,电话:***,邮箱:wuan@cnduc.com。
(4)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客服电话:4009955011。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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