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玉湖环湖公园服务管理用房公开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玉湖环湖公园服务管理用房公开租赁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建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玉湖环湖公园服务管理用房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湖环湖公园服务管理用房公开租赁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建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位于玉湖环湖公园游客服务中心及两旁服务管理用房;
2.2招租内容、规模:
每个合同包单独出租,租金内涵为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租金,现状空置。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通讯费、水电费及在出租经营过程中应由承租方负担的费用。
2.3租赁期限:伍年(5年),筹备期按2个月计免收租金。
3、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意向承租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意向承租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2 意向承租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5 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重大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 意向承租人在与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建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往来中发生过违约情况的,不得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6年6月8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意向承租人需要书面招租文件的,请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 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租文件。招租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合同包1: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合同包2: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3300.00);合同包3:人民币壹万玖仟叁佰柒拾元整(¥19370.00)。
6.1.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意向承租人以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保证金以投标单位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至指定账户或通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意向承租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2)意向承租人以经营者参加投标的,保证金必须以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意向承租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个体工商户的账户缴纳,不得以经营者个人的名称缴纳。
(3)意向承租人以自然人参加投标的,保证金必须以自然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
备注:转账须注明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序号,投标保证金以款到账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意向承租人如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则需按合同包序号及金额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不能参与报价。
6.1.2投标保证金转账账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账号—3500163620705250732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和成天下1号楼8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建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
电 话: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 ;
电 话:*** ;
联系人:***。
本招标项目玉湖环湖公园服务管理用房公开租赁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建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位于玉湖环湖公园游客服务中心及两旁服务管理用房;
2.2招租内容、规模:
| 合同包序号 | 招租标的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底价(元) |
| 合同包1 | 管理用房A1-A2 | 251(A1约108㎡,A2约143㎡) | 121344 |
| 合同包2 | 管理用房B | 130 | 66552 |
| 合同包3 | 管理用房C(游客服务中心) | 742 | 387408 |
每个合同包单独出租,租金内涵为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租金,现状空置。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通讯费、水电费及在出租经营过程中应由承租方负担的费用。
2.3租赁期限:伍年(5年),筹备期按2个月计免收租金。
3、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意向承租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意向承租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2 意向承租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5 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重大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 意向承租人在与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建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往来中发生过违约情况的,不得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6年6月8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意向承租人需要书面招租文件的,请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 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租文件。招租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合同包1: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合同包2: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3300.00);合同包3:人民币壹万玖仟叁佰柒拾元整(¥19370.00)。
6.1.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意向承租人以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保证金以投标单位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至指定账户或通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意向承租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2)意向承租人以经营者参加投标的,保证金必须以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意向承租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个体工商户的账户缴纳,不得以经营者个人的名称缴纳。
(3)意向承租人以自然人参加投标的,保证金必须以自然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
备注:转账须注明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序号,投标保证金以款到账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意向承租人如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则需按合同包序号及金额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不能参与报价。
6.1.2投标保证金转账账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账号—3500163620705250732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和成天下1号楼8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建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
电 话: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 ;
电 话:***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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