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樟城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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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目前县住建局已入场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巡察整改情况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樟城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8月18日至9月30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樟城镇党委开展巡察。2026年2月9日,县委巡察三组向樟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镇党委于2026年3月9日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教育引导全体班子成员从思想上正本清源、从政治上对标看齐、从行动上坚决落实,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清单》,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镇党委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刀刃向内”,主动认领最难、最重、最复杂的整改任务,牵头领办了“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平安建设不够扎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等22个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将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通过高频次、严要求的调度推动整改落实,在集中整改期初,亲自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并于3月30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听取各责任分管关于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在会上,对已完成事项逐项“过筛子”验效,对未达序时进度的工作现场分析堵点、重新明确时限、增派攻坚力量,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问题1:执行“第一议题”打折扣。
整改完成情况:坚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6年以来党委及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均已做到“第一议题”全覆盖。
问题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文物保护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已对世科里用电线路安全隐患、黄龟年故居周边风貌及违占耕地等问题完成整改,并于2026年3月26日和3月31日分别在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上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思想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
2.针对“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发力不够”的问题
问题3: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贡献不显。
整改完成情况:锚定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努力克服规上工业产值、社零等指标高基数下带来的增长难题,商贸业稳中有进,其中2025年度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长2.59%;社零总额同比增长5.09%,新增入库企业8家,财政收入按序时推进,近3年各项经济指标综合考核均位居全县前列。
问题4:重点项目谋划不足、推进乏力。
整改完成情况:樟城镇社区党建文化便民综合服务场所项目已于2026年1月19日竣工。樟城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西大道沿溪立面改造、东鹤皋立面改造等2026年樟城镇重大在建项目均已明确一名科级领导干部跟踪服务,按序推动项目建设进度。
3.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5: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2026年1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全省、全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以及《我县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文件精神,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提出贯彻意见。已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樟城镇2026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和2026年度社区(村)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时任分管领导已在2023年度对林某等3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于2026年1月19日、4月7日和4月13日通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保密案例、保密管理等文件精神,同时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全镇保密工作专题会议,强调保密工作纪律。
问题6:安全生产防线筑得不牢。
整改完成情况:日出东方小区消防系统改造项目目前已由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项目预算编制审核,后续将按序时进度推进项目建设;违规租赁在城隍庙的服装厂已于2026年4月前整治搬离;县住建局已将吉祥温泉小区列入县级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包含小区消防改造、充电桩建设、自来水和污水管网改造、路面白改黑等,目前县住建局已入场对该项目开展设计工作;已组织镇社区(村)两级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巡查,2023年以来辖区均未发生森林火灾;入户开展沿街商铺等“九小场所”、宗教信仰场所和烟花爆竹场所等消防安全检查55家,消防演练1场次,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问题7:平安建设不够扎实。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元宵节、拗九节、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反诈宣传活动,累计开展12场次,有效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并于2026年3月26日邀请城关派出所民警开展反诈预警专题培训讲座,深入剖析、以案释法,用真实案例敲响警钟,帮助辖区群众“划重点、讲难点”。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四步十调”机制,截至目前,已化解矛盾纠纷91件,纠纷数同比下降11.7%;办理并化解信访件1件,信访量同比下降67%,辖区未发生影响安定稳定的极端案事件。
问题8:生态环境保护压得不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对建筑垃圾倾倒河岸、侵占河道种菜、污水直排等问题整改到位,并将家禽禁养与河道环境巡查纳入各社区(村)网格员日常巡查内容。2026年已开展“护河爱水 清洁家园”环境整治行动2场次,对污水直排口溯源排查,确保污水“零直排”。
4.针对“城区治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9:“两违”治理不够坚决有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健全“两违”动态巡查机制,建立樟城镇“两违”网格化巡查责任人清单以及樟城镇“两违”巡查制度,将全镇划分为36个网格,由37名网格员与2名镇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联合县清违办借助“两违”图斑影像图强化排查,规范线索处置闭环。聚焦违建多发区域加密巡查次数,世茂云樽小区剩余3处违建已于2026年3月30日前全部拆除到位。
问题10:环境卫生整治不够彻底。
整改完成情况:2026年期间,已结合文明创城工作,开展辖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配合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容中心和县城投荣华物业,对南门、北门市场加强卫生管理监督,同时联合执法部门加强外围占道经营管理;对东街路店外店行为,均已完成至少一轮督导整治,后续将加强日常巡查劝导;针对日出东方、状元首府门口夜市摊贩,实施编号、定点管理,已由镇食安办督办食品摊贩经营信息公示卡11户。
问题11: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完善。
整改完成情况:已对接登高历史文化街区业主单位文投公司,文投公司拟向上申请专债,把夜间路灯和景观灯分线路管理。县府路、东街路步行道地砖破损问题已由县市容中心修缮;西门新村2026年至今未有群众反映自来水管生锈破损问题;北门片区和世茂小区水压低问题均由县住建局和海峡水业公司妥善解决;吉祥温泉小区已列入县级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包含小区自来水和污水管网改造等,目前县住建局已入场对该项目开展设计工作。
5.针对“民生保障监管不严”的问题
问题12:低保、特困动态核查不精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杨梅社区鲍某某兄弟及樟树坂社区陈某某等人低保审批,2025年9月前已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加强镇、社区(村)两级主动摸排,联动医保、残联、卫健等部门共享数据信息,精准识别困难群体,实现“应报尽报、应纳尽纳”。依托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数据支撑,结合网格员入户走访、实地核查,重点排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人员结构、就业就学、养老保障等动态变化。对排查发现的雷某某(已毕业)、谢某某(已领取养老金)、张某某(劳动能力恢复、女儿成年出嫁)等不符合条件对象,已按程序完成退保手续,并于2026年4月10日已全额追回多发的低保金。已建立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专项管理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变动情况,确保救助政策精准执行。
问题13:社会临时救助超频次补助。
整改完成情况:2026年3月12日组织镇、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开展救助政策专题培训,邀请县民政局相关专家开展专题辅导和现场指导,重点解读临时救助的适用范围、救助频次、材料审核等核心条款,现场解答基层办理疑难问题,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政策理解精度和业务实操能力。根据县民政局2026年2月最新下发的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表,明确了社会救助审批具体流程,确保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救助程序合规合法,救助资金规范发放。
问题14:长者食堂运营成效不佳。
整改完成情况:2026年3月30日已与福建吉友餐饮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健全配送餐制度,强化社区长者食堂配餐送餐指导扩大助餐服务覆盖面,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运营服务质效。已完成樟树坂、北门社区长者食堂未登记设备盘点登记,建立电子台账,明晰资产归属与使用状态。已制定长者食堂运营商变更资产交接制度,明确运营商更换时需开展资产全面盘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主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社区规范设备采购流程,明确今后采购项目必须执行“三家比价”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加强对各社区长者食堂运营指导,规范水电费、租金减免及社会化运营管理,推动食堂规范可持续运营。
问题15:公益性公墓监管缺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善《樟城镇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公开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及监督电话,主动接收群众监督。对未缴费占用墓穴对象家属开展追缴,目前1户已完成补缴一户,剩余4户对象整改追缴工作持续推进。严控不按规定售卖行为,2025年5月公墓收归我镇管理以来,全面停止预售活人墓、向非本镇村、居民出售墓位等行为。明确公墓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对公墓运营管理人员日常管理,成立镇级公墓运营监管小组,落实日常监管及每半年运营复核检查。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严防墓位违规占用、擅自减免费用等问题再次发生。
6.针对“整治形式主义不够彻底”的问题
问题16:近年来,镇党委为强化镇、村干部工作考核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先后制定《樟城镇(社区)工作季度点评制度》《樟城镇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樟城镇“党建攻坚年”行动方案》等文件,但部分工作要求存在重形式多于内容、重数量忽视质量,加重基层负担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取消“每季度制作PPT”“拍摄电教片”的硬性要求,改为年底一次性集中报送重点工作影像素材;确需宣讲的,将每月交叉宣讲整合为每季度1次联合宣讲,由镇里统一组织、各社区(村)轮流承办,切实压减频次、归并事项。加强调研报告和活动把关,狠刹弄虚作假不良作风,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
7.针对“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
问题17:作为城区中心镇,与县直部门工作职能紧密交织,部分干部未能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南湖花园路灯修缮、东街95号小区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安福小区污水管网堵塞问题均已解决到位。现已压实首接负责制,明确首办人员及科室为第一责任主体,统筹全程跟踪督办,2026年12345诉求件均未出现杜绝推诿扯皮被通报的情况,其中诉求编号(FZ26012222297)的诉求件因高效办理被县“智慧永泰”管理服务中心评定为1月份优秀案例。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8.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的问题
问题18:超标准发放工资和津补贴。
整改完成情况:围绕政策依据逐人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违规发放资金清退台账,明确时限及责任人,确保超标准部分全额退缴。截至目前,已全部清退超标准发放的工资和津补贴96171.32元。
问题19:招商接待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于2026年4月1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等相关人员学习《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闽商务财务〔2018〕3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原则,确保接待报销材料齐全、接待费用合规可控;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及时做好餐费报销工作,杜绝集中报销行为。
问题20:部分用工重复记工取酬、单价偏高。
整改完成情况:经我镇与永阳保安公司进一步核对,确认永阳保安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2日期间按照协议安排了包含赖某在内的144人次参与信访安保维稳工作;同期也按照协议每天安排2名安保人员到南门市场执勤,其中赖某参与了2022年10月13日和10月20日南门市场执勤工作,这两天未参与安保维稳工作。结合两项工作,保安公司均按协议约定提供了服务,我镇也按照实际服务人次支付费用,因此不存在重复记工问题,但存在永阳保安公司未按规定在报销凭证中准确附上实际出工人员安排表,导致两份报销材料中出现相同人员记工的情况,鉴于永阳保安公司确有出工,故不再清退相关服务费用。后续我镇将严格规范报销凭证和临聘人员用工安排表,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涉及环境卫生重复计算务工天数,多支付劳务报酬已于2025年10月11日清退到位。南门社区2020年11月因创城任务紧急,且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群众外出务工意愿大幅下降,劳务市场务工人员极度紧缺,经市场询价,保洁类临时用工行情价格普遍偏高,为保障创城工作按时落地,故南门社区按300元/人/天标准临时聘用人员。自2021年起,南门社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工管理,统一制定并执行150元—200元/人/天的临聘保洁类用工薪资标准,此后严格按标准执行,再无高价用工情况发生。
9.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问题21:白条、现金支付依然存在。
整改完成情况:已于2026年4月1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报销规定,规范报销流程。今后财务部门将严把报销审核职能,对不符合规范、内容不完整的报销材料不予支付,坚决杜绝白条支付行为。
问题22: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实验小学土墙拆除工程多支付400元已于2026年4月30日退款至樟城镇人民政府账户;并于2026年4月1日组织财务、经办等相关工作人员重温《樟城镇人民政府财务报销制度》(樟城政〔2021〕111号)文件规定,规范报销流程。今后财务部门将加强报销审核,对不符合规范、内容不完整的报销材料不予报销。
问题23:设备采购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镇纪委已于4月10日对樟树坂社区、登高社区财务工作人员和鹤皋公司工作人员共计开展谈话提醒3人次,督促镇社区(村)两级严格规范设备采购流程,杜绝“人情标”和“关联标”。
问题24: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依托2025年度全镇固定资产清产工作,对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程、社区民兵营综合库室工程等项目采购设备、各社区漏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资产验收并上系统登记管理,已同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今后将加强后勤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及管理工作。
10.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25:个别工程涉嫌违规拆分。
整改完成情况:石林坑山场停车场排水系统工程一期实际建设于2022年5月,同年6月底竣工,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石林坑树葬区停车坪排水管安装、挡土墙修建,由于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报销所需内页资料、填报规范、附件要求不熟悉,未按规定流程梳理报销材料,导致提交的报销材料未按工程实际时间归集整理资料,存在往返补资料问题;二期项目建设实施是因一期工程实际投用时,发现一期建设的排水沟无法满足汛期排水需求,故于2023年11月实施石林坑山场停车场排水系统工程二期工程,加长补高挡土墙、增设排水管;同时在项目移交财务报销环节中,财务人员对相关项目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石林坑山场停车场排水系统工程报销材料中一期与二期建设时间间隔过近,造成项目有分包嫌疑。村部一楼便民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建设于2024年5月,主要服务于城关中心村党委建设一楼便民大厅使用;2024年6月,为了满足村部日常办公环境优化要求,对办公大楼另外增设“纱窗”(含一层大厅外其他区域),后因报销时对“纱窗”工程报销封面表述不规范,导致错误表述为村部一楼便民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针对上述两个问题,城关村党委书记于2026年4月30日对上述两个项目负责人慎某某、徐某某和财务人员俞某某开展批评教育,督促后续加强村部各类工程规范报销流程。
问题26:项目内业资料不齐全。
整改完成情况:强化项目意识和项目能力,已建立健全项目资料管理、移交和归档制度。
问题27:部分工程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对24个涉及项目建立责任清单,截至2026年4月16日,多结算的工程款406304元已全额清退到位;对退款金额比例较高的樟城镇社区服务中心修缮工程、樟城镇长者食堂建设工程、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程三个工程项目涉及的两名经办由镇党委对其开展批评教育,督促今后规范招投标流程。今后将完善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材料验收、隐蔽工程等关键环节的现场复核与审计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党组织建设方面
11.针对“党委核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的问题
问题28: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规范党委会记录,使用统一制式记录本,翔实记录议题讨论、表决等全过程,确保可追溯;严格厘清议事边界,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会研究,杜绝以班子会、党委扩大会等替代;现已同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2026年已规范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9场次。
问题29:凝心聚力干事创业氛围不够浓厚。
整改完成情况:已重新梳理细化班子成员及干部分工,根据岗位职责、能力特长和工作经历,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定任务、压担子”,明确其具体负责或协助参与镇征迁任务、包社区(村)、镇仙佛路公共停车场等重点项目,合理安排任务梯度,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
12.针对“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问题30: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已于1月12日党委(扩大)会上研究部署2026年度樟城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于3月9日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印发《樟城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樟城镇党委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负责草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的经办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加强内容审核。
问题31:部分干部违规出国(境)和经商办企业。
整改完成情况:2025年12月2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镇科级以下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通知》(樟城委〔2025〕128号),同时对全镇干部职工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出国境证件使用台账,实行“审批—登记—归还”闭环管理,确保持证有据、用证有痕、归还有期。2026年1月27日,由镇纪委联合镇组织口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传达学习关于党员干部禁止违规经商办企业、民间借贷及因私出国(境)等方面文件精神,重申文件规定要求。2026年2月25日,由镇党委对分管领导、出国境管理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于2026年3月底对全镇在职干部2019年以来出国境记录、证件持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逾期滞留、证件未交等问题,建立“一人一档”。胡某某于2025年10月被镇监察组予以政务记过处分;何某某和刘某某分别于2025年10月和11月被镇纪委予以党纪警告处分。
13.针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问题3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完成情况:2026年4月8日,由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集体约谈会,对在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述责述廉材料中出现内容雷同问题的6名领导班子开展谈心谈话,提升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与实效性。由镇党建办对2026年度民主生活材料实行严格审核把关,通过纵向比对近三年内容,坚决杜绝敷衍应付、抄袭套用等现象,确保发言材料体现真实思想、反映实际问题,不断提升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与实效性。已于2026年3月底前指导各社区(村)完成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规范全体党员规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人人参与、逐一发言,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覆盖、落到实处。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于2026年4月9日由镇纪委联合镇组织口,对各社区(村)党建工作者开展谈话提醒,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提升基层党组织生活质量。4月份,已随机抽查南门社区南湖路党支部和上坪路党支部、北门社区瞻京党支部和永乐苑党支部等4个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暂未发现内容抄袭、事实错乱等问题出现,后续将坚持定期抽检,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问题34: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针对村居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已对社区工作人员党费基数进行统一标准核定,并制作下发《关于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重点注意事项》工作提醒。实行按月收缴制度,固定每月收缴日,由支部专人负责、逐笔登记,杜绝按年、按季或年底集中补缴。后续将定期抽查社区(村)党费收缴台账,对基数核定不准、收缴不及时、记录不规范的支部当场反馈、限期纠正,确保党费收缴工作严肃规范。
问题35: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已制作下发《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注意事项》工作提醒,明确社区(村)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必须经本级党委(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审批;相关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统一使用“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记载,不得混记于工作笔记本或其他临时簿册;外单位转入的发展党员,接收支部须在收到组织关系后15日内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重新确定入党介绍人,明确培养教育责任;将各社区(村)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共性突出问题纳入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重点内容,从操作层面防止程序空转,已于2026年4月9日组织召开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会。
14.针对“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36: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案后警示教育开展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强化问题线索发现能力,2025年至今已办理自办案件数11件。2026年已开展案后警示教育3场次,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作用充分彰显,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方面
15.针对“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37:沙浮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完全签订转化协议。
整改完成情况:沙浮棚改区改造项目剩余3户均已于2026年4月底前签订转化协议,沙浮安置房办证正在有序推进,已完成整改;沙浮棚户区改造项目较场路店面已全部完成安置,沙浮路主街店面28户1412.82㎡和次街15户806.42平方米因没有足量店面房源未安置,已报县政府统筹安置店面房源。
问题38: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按照闽委组通﹝2016﹞89号、闽委组通﹝2022﹞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发放城关村干部工资,即“村主干基本报酬应不低于所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和“一肩挑人员、副职和其他村两委成员的基本报酬可分别按不低于该标准的120%、80%、60%予以确定”,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对比城关村干部实发基本报酬,2026年4月22日前已全部退款33104元。2026年4月20日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榕委组通〔2022〕30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樟城镇城关村干部薪酬方案(试行)》,自2026年5月起试行。
问题39: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处置。
整改完成情况:巡察期间城关村已对长期挂账未处理项进行冲账和盘亏处理。举一反三对照巡察、审计整改事项逐一核实,确保整改落到实处。登高社区、沙浮社区对长期挂账未处理项已收回欠款存入社区账户,对于北门社区长期挂账未处理项将通过法律手段以追讨该笔欠款。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健全常态化“回头看”机制,定期复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回潮”苗头。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日常管理规范,对违反制度行为严肃追责。坚持举一反三,类比排查同类风险,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整改成果维护情况纳入日常考核,确保责任不松、力度不减。
二是对长期整改任务,坚持常态长效、久久为功。制定分阶段推进计划,明确各时期目标举措,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将整改融入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时优化整改策略。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从体制机制和源头治理上解决问题,并确保整改责任无缝衔接、持续发力,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力。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樟城镇党委期间,巡察组共移交干部问题线索4件4人,截至5月9日,已办结4件4人,正在办理0件0人;共移交信访件2件,截至5月9日,已办结2件2人,正在办理0件0人。
截至5月9日,樟城镇党委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办结11件30人次,正在办理0件0人次,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11件30人次。樟城镇纪委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对7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科级及以下干部7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0人,其他处理4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8793;通信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15号;电子邮箱ytxzcz@163.com。
中国共产党永泰县樟城镇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向社会公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8月18日至9月30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樟城镇党委开展巡察。2026年2月9日,县委巡察三组向樟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镇党委于2026年3月9日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教育引导全体班子成员从思想上正本清源、从政治上对标看齐、从行动上坚决落实,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清单》,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镇党委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刀刃向内”,主动认领最难、最重、最复杂的整改任务,牵头领办了“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平安建设不够扎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等22个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将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通过高频次、严要求的调度推动整改落实,在集中整改期初,亲自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并于3月30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听取各责任分管关于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在会上,对已完成事项逐项“过筛子”验效,对未达序时进度的工作现场分析堵点、重新明确时限、增派攻坚力量,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问题1:执行“第一议题”打折扣。
整改完成情况:坚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6年以来党委及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均已做到“第一议题”全覆盖。
问题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文物保护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已对世科里用电线路安全隐患、黄龟年故居周边风貌及违占耕地等问题完成整改,并于2026年3月26日和3月31日分别在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上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思想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
2.针对“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发力不够”的问题
问题3: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贡献不显。
整改完成情况:锚定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努力克服规上工业产值、社零等指标高基数下带来的增长难题,商贸业稳中有进,其中2025年度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长2.59%;社零总额同比增长5.09%,新增入库企业8家,财政收入按序时推进,近3年各项经济指标综合考核均位居全县前列。
问题4:重点项目谋划不足、推进乏力。
整改完成情况:樟城镇社区党建文化便民综合服务场所项目已于2026年1月19日竣工。樟城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西大道沿溪立面改造、东鹤皋立面改造等2026年樟城镇重大在建项目均已明确一名科级领导干部跟踪服务,按序推动项目建设进度。
3.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5: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2026年1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全省、全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以及《我县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文件精神,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提出贯彻意见。已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樟城镇2026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和2026年度社区(村)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时任分管领导已在2023年度对林某等3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于2026年1月19日、4月7日和4月13日通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保密案例、保密管理等文件精神,同时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全镇保密工作专题会议,强调保密工作纪律。
问题6:安全生产防线筑得不牢。
整改完成情况:日出东方小区消防系统改造项目目前已由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项目预算编制审核,后续将按序时进度推进项目建设;违规租赁在城隍庙的服装厂已于2026年4月前整治搬离;县住建局已将吉祥温泉小区列入县级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包含小区消防改造、充电桩建设、自来水和污水管网改造、路面白改黑等,目前县住建局已入场对该项目开展设计工作;已组织镇社区(村)两级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巡查,2023年以来辖区均未发生森林火灾;入户开展沿街商铺等“九小场所”、宗教信仰场所和烟花爆竹场所等消防安全检查55家,消防演练1场次,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问题7:平安建设不够扎实。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元宵节、拗九节、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反诈宣传活动,累计开展12场次,有效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并于2026年3月26日邀请城关派出所民警开展反诈预警专题培训讲座,深入剖析、以案释法,用真实案例敲响警钟,帮助辖区群众“划重点、讲难点”。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四步十调”机制,截至目前,已化解矛盾纠纷91件,纠纷数同比下降11.7%;办理并化解信访件1件,信访量同比下降67%,辖区未发生影响安定稳定的极端案事件。
问题8:生态环境保护压得不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对建筑垃圾倾倒河岸、侵占河道种菜、污水直排等问题整改到位,并将家禽禁养与河道环境巡查纳入各社区(村)网格员日常巡查内容。2026年已开展“护河爱水 清洁家园”环境整治行动2场次,对污水直排口溯源排查,确保污水“零直排”。
4.针对“城区治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9:“两违”治理不够坚决有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健全“两违”动态巡查机制,建立樟城镇“两违”网格化巡查责任人清单以及樟城镇“两违”巡查制度,将全镇划分为36个网格,由37名网格员与2名镇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联合县清违办借助“两违”图斑影像图强化排查,规范线索处置闭环。聚焦违建多发区域加密巡查次数,世茂云樽小区剩余3处违建已于2026年3月30日前全部拆除到位。
问题10:环境卫生整治不够彻底。
整改完成情况:2026年期间,已结合文明创城工作,开展辖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配合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容中心和县城投荣华物业,对南门、北门市场加强卫生管理监督,同时联合执法部门加强外围占道经营管理;对东街路店外店行为,均已完成至少一轮督导整治,后续将加强日常巡查劝导;针对日出东方、状元首府门口夜市摊贩,实施编号、定点管理,已由镇食安办督办食品摊贩经营信息公示卡11户。
问题11: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完善。
整改完成情况:已对接登高历史文化街区业主单位文投公司,文投公司拟向上申请专债,把夜间路灯和景观灯分线路管理。县府路、东街路步行道地砖破损问题已由县市容中心修缮;西门新村2026年至今未有群众反映自来水管生锈破损问题;北门片区和世茂小区水压低问题均由县住建局和海峡水业公司妥善解决;吉祥温泉小区已列入县级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包含小区自来水和污水管网改造等,目前县住建局已入场对该项目开展设计工作。
5.针对“民生保障监管不严”的问题
问题12:低保、特困动态核查不精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杨梅社区鲍某某兄弟及樟树坂社区陈某某等人低保审批,2025年9月前已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加强镇、社区(村)两级主动摸排,联动医保、残联、卫健等部门共享数据信息,精准识别困难群体,实现“应报尽报、应纳尽纳”。依托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数据支撑,结合网格员入户走访、实地核查,重点排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人员结构、就业就学、养老保障等动态变化。对排查发现的雷某某(已毕业)、谢某某(已领取养老金)、张某某(劳动能力恢复、女儿成年出嫁)等不符合条件对象,已按程序完成退保手续,并于2026年4月10日已全额追回多发的低保金。已建立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专项管理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变动情况,确保救助政策精准执行。
问题13:社会临时救助超频次补助。
整改完成情况:2026年3月12日组织镇、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开展救助政策专题培训,邀请县民政局相关专家开展专题辅导和现场指导,重点解读临时救助的适用范围、救助频次、材料审核等核心条款,现场解答基层办理疑难问题,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政策理解精度和业务实操能力。根据县民政局2026年2月最新下发的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表,明确了社会救助审批具体流程,确保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救助程序合规合法,救助资金规范发放。
问题14:长者食堂运营成效不佳。
整改完成情况:2026年3月30日已与福建吉友餐饮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健全配送餐制度,强化社区长者食堂配餐送餐指导扩大助餐服务覆盖面,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运营服务质效。已完成樟树坂、北门社区长者食堂未登记设备盘点登记,建立电子台账,明晰资产归属与使用状态。已制定长者食堂运营商变更资产交接制度,明确运营商更换时需开展资产全面盘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主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社区规范设备采购流程,明确今后采购项目必须执行“三家比价”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加强对各社区长者食堂运营指导,规范水电费、租金减免及社会化运营管理,推动食堂规范可持续运营。
问题15:公益性公墓监管缺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善《樟城镇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公开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及监督电话,主动接收群众监督。对未缴费占用墓穴对象家属开展追缴,目前1户已完成补缴一户,剩余4户对象整改追缴工作持续推进。严控不按规定售卖行为,2025年5月公墓收归我镇管理以来,全面停止预售活人墓、向非本镇村、居民出售墓位等行为。明确公墓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对公墓运营管理人员日常管理,成立镇级公墓运营监管小组,落实日常监管及每半年运营复核检查。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严防墓位违规占用、擅自减免费用等问题再次发生。
6.针对“整治形式主义不够彻底”的问题
问题16:近年来,镇党委为强化镇、村干部工作考核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先后制定《樟城镇(社区)工作季度点评制度》《樟城镇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樟城镇“党建攻坚年”行动方案》等文件,但部分工作要求存在重形式多于内容、重数量忽视质量,加重基层负担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取消“每季度制作PPT”“拍摄电教片”的硬性要求,改为年底一次性集中报送重点工作影像素材;确需宣讲的,将每月交叉宣讲整合为每季度1次联合宣讲,由镇里统一组织、各社区(村)轮流承办,切实压减频次、归并事项。加强调研报告和活动把关,狠刹弄虚作假不良作风,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
7.针对“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
问题17:作为城区中心镇,与县直部门工作职能紧密交织,部分干部未能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南湖花园路灯修缮、东街95号小区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安福小区污水管网堵塞问题均已解决到位。现已压实首接负责制,明确首办人员及科室为第一责任主体,统筹全程跟踪督办,2026年12345诉求件均未出现杜绝推诿扯皮被通报的情况,其中诉求编号(FZ26012222297)的诉求件因高效办理被县“智慧永泰”管理服务中心评定为1月份优秀案例。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8.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的问题
问题18:超标准发放工资和津补贴。
整改完成情况:围绕政策依据逐人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违规发放资金清退台账,明确时限及责任人,确保超标准部分全额退缴。截至目前,已全部清退超标准发放的工资和津补贴96171.32元。
问题19:招商接待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于2026年4月1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等相关人员学习《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闽商务财务〔2018〕3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原则,确保接待报销材料齐全、接待费用合规可控;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及时做好餐费报销工作,杜绝集中报销行为。
问题20:部分用工重复记工取酬、单价偏高。
整改完成情况:经我镇与永阳保安公司进一步核对,确认永阳保安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2日期间按照协议安排了包含赖某在内的144人次参与信访安保维稳工作;同期也按照协议每天安排2名安保人员到南门市场执勤,其中赖某参与了2022年10月13日和10月20日南门市场执勤工作,这两天未参与安保维稳工作。结合两项工作,保安公司均按协议约定提供了服务,我镇也按照实际服务人次支付费用,因此不存在重复记工问题,但存在永阳保安公司未按规定在报销凭证中准确附上实际出工人员安排表,导致两份报销材料中出现相同人员记工的情况,鉴于永阳保安公司确有出工,故不再清退相关服务费用。后续我镇将严格规范报销凭证和临聘人员用工安排表,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涉及环境卫生重复计算务工天数,多支付劳务报酬已于2025年10月11日清退到位。南门社区2020年11月因创城任务紧急,且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群众外出务工意愿大幅下降,劳务市场务工人员极度紧缺,经市场询价,保洁类临时用工行情价格普遍偏高,为保障创城工作按时落地,故南门社区按300元/人/天标准临时聘用人员。自2021年起,南门社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工管理,统一制定并执行150元—200元/人/天的临聘保洁类用工薪资标准,此后严格按标准执行,再无高价用工情况发生。
9.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问题21:白条、现金支付依然存在。
整改完成情况:已于2026年4月1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报销规定,规范报销流程。今后财务部门将严把报销审核职能,对不符合规范、内容不完整的报销材料不予支付,坚决杜绝白条支付行为。
问题22: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实验小学土墙拆除工程多支付400元已于2026年4月30日退款至樟城镇人民政府账户;并于2026年4月1日组织财务、经办等相关工作人员重温《樟城镇人民政府财务报销制度》(樟城政〔2021〕111号)文件规定,规范报销流程。今后财务部门将加强报销审核,对不符合规范、内容不完整的报销材料不予报销。
问题23:设备采购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镇纪委已于4月10日对樟树坂社区、登高社区财务工作人员和鹤皋公司工作人员共计开展谈话提醒3人次,督促镇社区(村)两级严格规范设备采购流程,杜绝“人情标”和“关联标”。
问题24: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依托2025年度全镇固定资产清产工作,对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程、社区民兵营综合库室工程等项目采购设备、各社区漏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资产验收并上系统登记管理,已同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今后将加强后勤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及管理工作。
10.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25:个别工程涉嫌违规拆分。
整改完成情况:石林坑山场停车场排水系统工程一期实际建设于2022年5月,同年6月底竣工,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石林坑树葬区停车坪排水管安装、挡土墙修建,由于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报销所需内页资料、填报规范、附件要求不熟悉,未按规定流程梳理报销材料,导致提交的报销材料未按工程实际时间归集整理资料,存在往返补资料问题;二期项目建设实施是因一期工程实际投用时,发现一期建设的排水沟无法满足汛期排水需求,故于2023年11月实施石林坑山场停车场排水系统工程二期工程,加长补高挡土墙、增设排水管;同时在项目移交财务报销环节中,财务人员对相关项目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石林坑山场停车场排水系统工程报销材料中一期与二期建设时间间隔过近,造成项目有分包嫌疑。村部一楼便民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建设于2024年5月,主要服务于城关中心村党委建设一楼便民大厅使用;2024年6月,为了满足村部日常办公环境优化要求,对办公大楼另外增设“纱窗”(含一层大厅外其他区域),后因报销时对“纱窗”工程报销封面表述不规范,导致错误表述为村部一楼便民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针对上述两个问题,城关村党委书记于2026年4月30日对上述两个项目负责人慎某某、徐某某和财务人员俞某某开展批评教育,督促后续加强村部各类工程规范报销流程。
问题26:项目内业资料不齐全。
整改完成情况:强化项目意识和项目能力,已建立健全项目资料管理、移交和归档制度。
问题27:部分工程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对24个涉及项目建立责任清单,截至2026年4月16日,多结算的工程款406304元已全额清退到位;对退款金额比例较高的樟城镇社区服务中心修缮工程、樟城镇长者食堂建设工程、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程三个工程项目涉及的两名经办由镇党委对其开展批评教育,督促今后规范招投标流程。今后将完善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材料验收、隐蔽工程等关键环节的现场复核与审计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党组织建设方面
11.针对“党委核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的问题
问题28: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规范党委会记录,使用统一制式记录本,翔实记录议题讨论、表决等全过程,确保可追溯;严格厘清议事边界,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会研究,杜绝以班子会、党委扩大会等替代;现已同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2026年已规范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9场次。
问题29:凝心聚力干事创业氛围不够浓厚。
整改完成情况:已重新梳理细化班子成员及干部分工,根据岗位职责、能力特长和工作经历,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定任务、压担子”,明确其具体负责或协助参与镇征迁任务、包社区(村)、镇仙佛路公共停车场等重点项目,合理安排任务梯度,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
12.针对“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问题30: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已于1月12日党委(扩大)会上研究部署2026年度樟城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于3月9日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印发《樟城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樟城镇党委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负责草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的经办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加强内容审核。
问题31:部分干部违规出国(境)和经商办企业。
整改完成情况:2025年12月2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镇科级以下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通知》(樟城委〔2025〕128号),同时对全镇干部职工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出国境证件使用台账,实行“审批—登记—归还”闭环管理,确保持证有据、用证有痕、归还有期。2026年1月27日,由镇纪委联合镇组织口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传达学习关于党员干部禁止违规经商办企业、民间借贷及因私出国(境)等方面文件精神,重申文件规定要求。2026年2月25日,由镇党委对分管领导、出国境管理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于2026年3月底对全镇在职干部2019年以来出国境记录、证件持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逾期滞留、证件未交等问题,建立“一人一档”。胡某某于2025年10月被镇监察组予以政务记过处分;何某某和刘某某分别于2025年10月和11月被镇纪委予以党纪警告处分。
13.针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问题3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完成情况:2026年4月8日,由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集体约谈会,对在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述责述廉材料中出现内容雷同问题的6名领导班子开展谈心谈话,提升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与实效性。由镇党建办对2026年度民主生活材料实行严格审核把关,通过纵向比对近三年内容,坚决杜绝敷衍应付、抄袭套用等现象,确保发言材料体现真实思想、反映实际问题,不断提升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与实效性。已于2026年3月底前指导各社区(村)完成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规范全体党员规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人人参与、逐一发言,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覆盖、落到实处。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于2026年4月9日由镇纪委联合镇组织口,对各社区(村)党建工作者开展谈话提醒,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提升基层党组织生活质量。4月份,已随机抽查南门社区南湖路党支部和上坪路党支部、北门社区瞻京党支部和永乐苑党支部等4个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暂未发现内容抄袭、事实错乱等问题出现,后续将坚持定期抽检,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问题34: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针对村居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已对社区工作人员党费基数进行统一标准核定,并制作下发《关于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重点注意事项》工作提醒。实行按月收缴制度,固定每月收缴日,由支部专人负责、逐笔登记,杜绝按年、按季或年底集中补缴。后续将定期抽查社区(村)党费收缴台账,对基数核定不准、收缴不及时、记录不规范的支部当场反馈、限期纠正,确保党费收缴工作严肃规范。
问题35: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已制作下发《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注意事项》工作提醒,明确社区(村)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必须经本级党委(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审批;相关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统一使用“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记载,不得混记于工作笔记本或其他临时簿册;外单位转入的发展党员,接收支部须在收到组织关系后15日内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重新确定入党介绍人,明确培养教育责任;将各社区(村)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共性突出问题纳入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重点内容,从操作层面防止程序空转,已于2026年4月9日组织召开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会。
14.针对“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36: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案后警示教育开展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强化问题线索发现能力,2025年至今已办理自办案件数11件。2026年已开展案后警示教育3场次,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作用充分彰显,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方面
15.针对“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37:沙浮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完全签订转化协议。
整改完成情况:沙浮棚改区改造项目剩余3户均已于2026年4月底前签订转化协议,沙浮安置房办证正在有序推进,已完成整改;沙浮棚户区改造项目较场路店面已全部完成安置,沙浮路主街店面28户1412.82㎡和次街15户806.42平方米因没有足量店面房源未安置,已报县政府统筹安置店面房源。
问题38: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按照闽委组通﹝2016﹞89号、闽委组通﹝2022﹞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发放城关村干部工资,即“村主干基本报酬应不低于所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和“一肩挑人员、副职和其他村两委成员的基本报酬可分别按不低于该标准的120%、80%、60%予以确定”,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对比城关村干部实发基本报酬,2026年4月22日前已全部退款33104元。2026年4月20日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榕委组通〔2022〕30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樟城镇城关村干部薪酬方案(试行)》,自2026年5月起试行。
问题39: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处置。
整改完成情况:巡察期间城关村已对长期挂账未处理项进行冲账和盘亏处理。举一反三对照巡察、审计整改事项逐一核实,确保整改落到实处。登高社区、沙浮社区对长期挂账未处理项已收回欠款存入社区账户,对于北门社区长期挂账未处理项将通过法律手段以追讨该笔欠款。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健全常态化“回头看”机制,定期复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回潮”苗头。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日常管理规范,对违反制度行为严肃追责。坚持举一反三,类比排查同类风险,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整改成果维护情况纳入日常考核,确保责任不松、力度不减。
二是对长期整改任务,坚持常态长效、久久为功。制定分阶段推进计划,明确各时期目标举措,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将整改融入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时优化整改策略。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从体制机制和源头治理上解决问题,并确保整改责任无缝衔接、持续发力,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力。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樟城镇党委期间,巡察组共移交干部问题线索4件4人,截至5月9日,已办结4件4人,正在办理0件0人;共移交信访件2件,截至5月9日,已办结2件2人,正在办理0件0人。
截至5月9日,樟城镇党委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办结11件30人次,正在办理0件0人次,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11件30人次。樟城镇纪委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对7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科级及以下干部7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0人,其他处理4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8793;通信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15号;电子邮箱ytxzcz@163.com。
中国共产党永泰县樟城镇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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