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平潭县海坛街道城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州市煜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城南村溪南庄005号整幢商业招租项目(第三次招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SZB2026003-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平潭县海坛街道城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煜晟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产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 件的竞租人参与投标。
2. 项⽬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城南村溪南庄005号整幢商业招租项目(第三次招租)。2.2、项目地点:平潭县潭城镇城南村溪南庄005号(福胜路以南,溪南巷以北)。
2.3、项目规模:本次招租房产总面积700平方米,房屋以现状交接,投标人应自行现场踏勘确认房 屋现状、权属及配套情况。
2.4、招租期限:此次招租期限为十年。
2.5、租金底价与递增规则:
本项目起租底价根据广东均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租金估价报告确定。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积(平⽅⽶) | 最低投标底 价(元/年) | 租赁期限 | 租⾦递增⽅式 | 投标保证⾦(元) |
| 1 | 福州市平潭县 潭城镇城南村 溪南庄005号 整幢商业招租 项目(第三 次) | 700 | 226800 | 10年 | 1、第一年至 第五年租金按 中标价执行;第六年至第八 年租金按第五 年租金标准至 少上浮3%执 行;第九年至 第十年租金按 第八年租金标 准至少上浮3% 执行。 2、租金测算 示例(以底价 226800元/年 计): 1—5年:2268 00元/年; 6—8年:2268 00元×(1+3%) | 10000.00 |
| | | | | =233604元/ 年; 9—10年:233 604元×(1+ 3%)=240612. 12元/年 | |
3. 竞租⼈(承租⽅)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承租人中标后可自由转租、分租、转借房屋,无需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或经招标人同意;转租、分租、转借期限不得超过本项目剩余租赁期限,且承租人仍需对全部租赁行为及次承租人的经营、房屋使用行为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4. 招投标⼈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参与投标。
4.3本项目实行资格承诺制,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供一般资格证明材料;承诺 函不合格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合格后,有效最高报价者中标(密封报价);若最高报价相 同,则以该报价为底价进行现场公开竞价,直至决出最高价。
6. 投标保证⾦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4日15时30分(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企业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汇入指定账户;②自然人投标人:从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以转账汇入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平潭县海坛街道城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潭城支行。
银行账号:9010811010010000030306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务必核对账户信息,因汇错账户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转账、电汇凭证请注明:项目编号YSZB2026003-2投标保证金,便于核对。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标准为首年中标租金的15%。中标人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补足;履约保证金用于 房屋损坏维修、违约赔偿等,合同期满且房屋验收无损坏、无未结清费用后,无息退还。
4、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中标人未在中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招标人有权与次高报价人签约或重新招租,若重新招租产生租金损失高于保证金金额的,原 中标人应赔偿差额部分。
7. 投标⽂件的获取与递交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至平潭县鑫鑫名苑E区1幢2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 件,报名费0元,投标材料300元(仅限工本费),售后不退。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6月24日15时30分;递交地点:平潭县鑫鑫名苑E区1幢209室(会议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现场公开开标,按有效最高报价中标原则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相同的,以该报价为底价进行新一轮现场竞价,直至决出最高价。
7.4.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7.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提出
8. 租⾦⽀付⽅式
开标工作结束且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先付后用、每年一付原则支付租金:
1.签订合同当日支付第一年租金及不足部分的履约保证金;
2.后续每个租赁年度结束前1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3.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应按退租当年度年租金标准的月租金金额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优先 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全部违约金的,承租方应在退租交接当日补足差额部 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工采通电子招投 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平潭县海坛街道城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上同步发布。
10. 联系⽅式
招标人:平潭县海坛街道城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平潭县海坛街道城南村
邮编:350400
电话: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煜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鑫鑫名苑E区1幢209室
邮编:350400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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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县海坛街道城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平潭县海坛街道城南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陈美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