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海坛1号”游轮二次消费经营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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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福建平潭海上观光游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6“海坛1号”游轮二次消费经营承包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关于2026“海坛1号”游轮二次消费
经营承包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为提升“海坛1号”游轮配套服务品质,丰富船上二次消费业态,完善游轮服务功能,满足游客多样化消费需求,就“海坛1号”游轮一楼海上茶餐厅、二楼小商店及二楼水吧联合运营项目,现拟公开征集具备经营承包能力的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6“海坛1号”游轮二次消费经营承包项目
(二)项目合作范围与经营要求
1.承包范围:“海坛1号”游轮一楼海上茶餐厅、二楼小商店,并与二楼水吧原承包方联合运营二楼水吧。
2.经营品类:经营品类包括但不限于热食、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小吃、零食等零售业务,所有经营品类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海上航行相关规定及甲方游轮管理要求,不得经营违禁品、危险品及与约定品类无关的商品。
3.场地与设施:我方提供承包范围内的场地,经营方负责场地内经营所需的设备、耗材、食材等的采购、安装、维护及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三)合作模式
采用“项目保底+阶梯抽成+业绩奖励”模式。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年度承包金保底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具体要求详见二、报价单位须接受的条件)

年度总营收(含税)

抽成比例

年度总营业额30万元(含)以内部分

X%

年度总营业额超出30万元的部分

Y%

注:X%、Y%由报价单位填报,抽成比例>10%,且须满足 Y% > X%。
报价单位填报的抽成比例将作为评审依据。

业绩奖励:无论客流量是否达标,若2026年度总营业额累计超过50万元(含),则按年度总营业额的3%给予业绩奖励。
(五)评审办法
1.采用最高抽成比例中标法。满足资格与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抽成比例最高者中标
(六)合作期限
2026年“海坛1号”运营周期,具体期限由双方在合同中确定。
(七)服务地点
“海坛1号”游轮(平潭澳前客滚码头)。 二、须接受的条件
1.本项目年度承包金保底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仅适用于2026年航班客流量达标场景(参照2025年基准客流量:2025年累计开航552个航次,游客总量46813人次)。
2.客流量达标前提下,若核算的年度抽成总额低于5万元保底金额,按5万元固定保底金额结算,运营方需补足抽成总额与保底金额的差额。
3.客流量达标前提下,若核算的年度抽成总额达到或超过5万元,按实际核算抽成总额据实结算。
4.2026年客流量未达基准标准的,取消保底政策,根据报价比例双方最终协商的抽成比例结算。
5.负责承包区域及相关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清理、餐具回收、桌面清洁,承担厨余垃圾及经营垃圾的清运工作,垃圾须全部带离游轮,相关费用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确保承包区域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游轮卫生要求。
6.负责经营所需食材、设备、耗材的采购、存储、管理,确保食材新鲜、安全,设备正常运行,杜绝销售过期、变质、伪劣商品及不合格食品,需留存食材采购凭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7.负责承包范围内从业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从业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如健康证、食品安全培训证等),遵守游轮管理规定,着装规范、服务热情,不得与游客发生争执、冲突。
8.负责承包区域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等情况。 三、具备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
3.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取消报价资格及合作资格。
四、询价文件及报价要求
报价材料(以下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报价单(附件1);
5.食品安全承诺书(附件2);
6.授权委托书(附件3);
7.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附件4);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17:30,报价文件应于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或邮寄到指定地点,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4号楼6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2.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所要求的材料、证件等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任何材料或信息不属实者,取消入选资格;
2.意向单位提交的资料一经收取,概不退回;
3.本公告为询价性质,不构成任何承诺;
4.意向单位未满3家,则进入谈判;
5.如有疑问,可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话咨询;
6.本公告解释权归福建平潭海上观光游轮有限公司所有。

福建平潭海上观光游轮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

公告附件:
  • 附件1:2026“海坛1号”游轮二次消费经营承包项目报价函.docx (md5:7b57654f465426effc9679ad85d87988)
  • 附件2.食品安全承诺书.docx (md5:dfd33e824409d5bea60c6d4d7994ae18)
  •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md5:c552cc5cb74858e70650e19ba67d5dad)
  • 附件4: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docx (md5:3986826505086addcd887c0353257c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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