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漳州市融媒体中心电子类耗材(硒鼓、粉盒)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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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融媒体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漳州市融媒体中心电子类耗材(硒鼓、粉盒)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年漳州市融媒体中⼼电⼦类耗材(硒⿎、粉盒)年度供应商采购项⽬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漳州市融媒体中⼼ 的委托,对 2026年漳州市融媒体中⼼电⼦类耗材(硒⿎、粉盒)年度供应 商采购项⽬ 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1、项目编号:KTZBJ-2026083
2、谈判项目名称:2026年漳州市融媒体中⼼电⼦类耗材(硒⿎、粉盒)年度供应商采购项⽬3.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谈判项目一览表
4.采购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
(2)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4)绿色建材: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 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
资格承诺函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 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 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 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 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 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竞 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件第五章。
6、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6.1购买时间:2026年5⽉28⽇起⾄2026年6 ⽉2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到 12:00,14:30到17:3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6.2购买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6.3可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 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谈判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 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至本公司电子信箱
(1623009936@qq.com)。
6.4潜在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 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7、谈判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自付邮寄费,售后不退。
8、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6月4日10 :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康泰招标 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融信澜园8栋2903),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9、谈判时间、地点
9.1谈判时间:2026年6⽉ 4 ⽇10 :00(北京时间);
9.2谈判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融信澜园8栋2903)。
10、质疑与投诉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 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 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
12、采购人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
采购人:漳州市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 ***
电 话:***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52号新闻大楼
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 ***
传 真: 0591-87112226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 ***转818
项目咨询联系方式:李慧、陈东英、闵清华 ***转 820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洪女士 ***转807
电子信箱: 1623009936@qq.com
11、报名费及谈判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5050101100100000019
1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 761211018260001847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陈细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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