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市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厦门市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政环保新材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厦门市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厦门市政-公开招标-SZJJ2025-945-1
厦门市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
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J2025-945-1
2.项目名称:厦门市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第二次)
3.控制价:本项目预估总金额约人民币
75
万元,
含税控制价(不可竞争)为早餐
5
元
/人/餐;午餐
25
元/人/餐;晚餐
15
元/人/餐
。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或低于控制价,否则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需求:厦门市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食堂外包服务一项,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一节第
3
条“合格的投标人”。
其中针对
3.4
条款,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前对关联企业是
否参与投标进行核实,开标环节各投标人应确认与其他投标人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有,应在开标环节异议时间内主动提出。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事业
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
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
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他投标
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
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
司名义参与投标)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
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
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
2025
年的
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
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
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
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
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
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
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
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
收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
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
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
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
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
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
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
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以上序号
2、3、4
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
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
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
诺)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仍在
期限内)或者被列入政府采购官方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网站等
3
个网站无失信违法记录查询结果页
面截图。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
面承诺)
9.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代表
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必须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对该代表的单位授权
书原件扫描件及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其他资格要求
10.投标人必须为餐饮企业,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须包含“热食类
食品制售”),并书面承诺中标后第一次供餐前为本项目食堂办
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须包含“热食
类食品制售”)。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
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三、公告发布平台信息
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将在以上平台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四、查阅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
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止
2.查阅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
2777
号
714
室
3.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
元,售后不退。通过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
(https://www.xmszzc.com/)进行线上报名、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可在
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首页-【办事指南】-【办事服务】处
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企业采购】,按手册指引操作)。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通过厦
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线上提交,逾期将不再接受。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通过厦门市政招标采购
平台(https://www.xmszzc.com/)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逾期提交的将无法参与本次
投标。上传投标文件时
扫码支付
的平台服务费(本项目按
400
元收取),缴交后不予退还。
具体操作方法:登录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首页【办事指南】-【办事服务】处下载【投
标人操作手册-企业采购】,按手册指引操作。
3.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4.解密方式:通过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线上解密,解
密时间
60
分钟,未在解密时限内按规定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后
30
个日历日内通过平台线上申请报名费、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具体操作方法:登录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首页-【办事指
南】-【办事服务】处下载【投标人开票申请步骤-企业采购】,按手册指引操作。
2.本项目全程线上开评标
(需使用
CA)
,相关报名、文件提交的操作可在厦门市政招
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首页-【办事指南】-【办事服务】处下载【投标
人操作手册-企业采购】进行学习,相关
CA
控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在平台首页【下载
中心】进行下载。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解决(技术电话:0592-6026030,QQ
群:489758768)。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厦门市政环保新材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南大道
402
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
2777
号市政大厦
714
室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公告日期:2026
年
5
月
26
日
厦门市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
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J2025-945-1
2.项目名称:厦门市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第二次)
3.控制价:本项目预估总金额约人民币
75
万元,
含税控制价(不可竞争)为早餐
5
元
/人/餐;午餐
25
元/人/餐;晚餐
15
元/人/餐
。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或低于控制价,否则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需求:厦门市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食堂外包服务一项,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一节第
3
条“合格的投标人”。
其中针对
3.4
条款,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前对关联企业是
否参与投标进行核实,开标环节各投标人应确认与其他投标人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有,应在开标环节异议时间内主动提出。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事业
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
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
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他投标
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
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
司名义参与投标)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
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
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
2025
年的
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
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
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
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
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
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
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
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
收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
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
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
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
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
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
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
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以上序号
2、3、4
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
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
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
诺)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仍在
期限内)或者被列入政府采购官方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网站等
3
个网站无失信违法记录查询结果页
面截图。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
面承诺)
9.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代表
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必须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对该代表的单位授权
书原件扫描件及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其他资格要求
10.投标人必须为餐饮企业,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须包含“热食类
食品制售”),并书面承诺中标后第一次供餐前为本项目食堂办
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须包含“热食
类食品制售”)。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
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三、公告发布平台信息
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将在以上平台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四、查阅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
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止
2.查阅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
2777
号
714
室
3.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
元,售后不退。通过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
(https://www.xmszzc.com/)进行线上报名、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可在
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首页-【办事指南】-【办事服务】处
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企业采购】,按手册指引操作)。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通过厦
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线上提交,逾期将不再接受。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通过厦门市政招标采购
平台(https://www.xmszzc.com/)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逾期提交的将无法参与本次
投标。上传投标文件时
扫码支付
的平台服务费(本项目按
400
元收取),缴交后不予退还。
具体操作方法:登录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首页【办事指南】-【办事服务】处下载【投
标人操作手册-企业采购】,按手册指引操作。
3.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4.解密方式:通过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线上解密,解
密时间
60
分钟,未在解密时限内按规定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后
30
个日历日内通过平台线上申请报名费、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具体操作方法:登录厦门市政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首页-【办事指
南】-【办事服务】处下载【投标人开票申请步骤-企业采购】,按手册指引操作。
2.本项目全程线上开评标
(需使用
CA)
,相关报名、文件提交的操作可在厦门市政招
标采购平台(https://www.xmszzc.com/)首页-【办事指南】-【办事服务】处下载【投标
人操作手册-企业采购】进行学习,相关
CA
控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在平台首页【下载
中心】进行下载。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解决(技术电话:0592-6026030,QQ
群:489758768)。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厦门市政环保新材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南大道
402
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
2777
号市政大厦
714
室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公告日期:2026
年
5
月
26
日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