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2026年度采购需求市场调研公告(第12批)
【招标预告】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2026年度采购需求市场调研公告(第12批):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泉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检测试剂市场调研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供应商:
我中心(所)近期拟采购一批检测试剂,根据中心(所)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开展市场调研工作,诚邀具有合格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市场调研试剂按项目(包)划分,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项目提交调研资料。各项目试剂清单及参数详情可见附件1。
二、市场调研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潜在供应商具有的相关资质、供货及服务能力、货物价格等。
三、市场调研方式
问卷调查。
四、市场调研对象
具备相应供货及服务能力和资质的供应商。
五、质量保障要求
为了让本中心实验室的工作质量更有保障,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对供应的检测试剂在首次供货时进行现场性能验证,具体要求如下:
1.验证所用质控品:应使用具有可溯源报告或国家认可证书的质控品。
2.验证时间:在提出性能验证需求后两周内完成。
3.验证批次:提供三个批次的试剂进行验证。
4.验证方法:依据《WS/T 408—2024 定量检验程序分析性能验证指南》《WS/T 807—2022 临床微生物培养、鉴定和药敏检测系统的性能验证》执行。
5.验证范围及要求:验证靶标数量不低于该项目总靶标的90%,且验证结果必须符合该试剂的本次招标参数要求及试剂使用说明书中的参数要求。
6.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依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且又无法提供等效货物时,视为验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为保障检测结果的连贯性、可追溯性及后续毒力基因与分型检测结果的有效复核,针对本项目1中除肝炎病毒(甲、戊型)双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流感病毒(甲、乙型)、新型冠状病毒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蚊媒病毒7种病原体多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登革病毒(I、Ⅱ、Ⅲ、Ⅳ型)四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13重发热伴出疹症候群核酸检测试剂、病原核酸质控品外,其余所有试剂须由同一品牌(厂家)供应。供应商需在质量保障书中承诺可满足此要求。
六、报送要求
请各供应商于截止日期5月29日17:30前,按附件2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需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备注项目名称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递交至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1号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801室。
七、其他说明
1.本次采购需求市场调研工作不是正式采购活动,仅为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和供采购工作具体实施时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选择附件1中的一个或多个项目提交调研资料。选定项目后,须完整响应该项目内的全部试剂,不得拆分或仅响应其中部分试剂。提交资料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序号及名称。
3.项目中的检测试剂,供应商须在附件2中书面确认是否接受本公告第五条的质量保证要求。
4.如需进一步了解细则,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来电咨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采购试剂参数列表
附件2:项目采购需求调查材料(试剂)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泉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2026年5月25日
供稿:微检科 黄诗媛
图文编辑:涂梦晗
一审:林满芳
二审:陈小平
三审:郑友限
我中心(所)近期拟采购一批检测试剂,根据中心(所)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开展市场调研工作,诚邀具有合格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市场调研试剂按项目(包)划分,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项目提交调研资料。各项目试剂清单及参数详情可见附件1。
二、市场调研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潜在供应商具有的相关资质、供货及服务能力、货物价格等。
三、市场调研方式
问卷调查。
四、市场调研对象
具备相应供货及服务能力和资质的供应商。
五、质量保障要求
为了让本中心实验室的工作质量更有保障,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对供应的检测试剂在首次供货时进行现场性能验证,具体要求如下:
1.验证所用质控品:应使用具有可溯源报告或国家认可证书的质控品。
2.验证时间:在提出性能验证需求后两周内完成。
3.验证批次:提供三个批次的试剂进行验证。
4.验证方法:依据《WS/T 408—2024 定量检验程序分析性能验证指南》《WS/T 807—2022 临床微生物培养、鉴定和药敏检测系统的性能验证》执行。
5.验证范围及要求:验证靶标数量不低于该项目总靶标的90%,且验证结果必须符合该试剂的本次招标参数要求及试剂使用说明书中的参数要求。
6.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依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且又无法提供等效货物时,视为验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为保障检测结果的连贯性、可追溯性及后续毒力基因与分型检测结果的有效复核,针对本项目1中除肝炎病毒(甲、戊型)双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流感病毒(甲、乙型)、新型冠状病毒三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蚊媒病毒7种病原体多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登革病毒(I、Ⅱ、Ⅲ、Ⅳ型)四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13重发热伴出疹症候群核酸检测试剂、病原核酸质控品外,其余所有试剂须由同一品牌(厂家)供应。供应商需在质量保障书中承诺可满足此要求。
六、报送要求
请各供应商于截止日期5月29日17:30前,按附件2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需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备注项目名称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递交至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1号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801室。
七、其他说明
1.本次采购需求市场调研工作不是正式采购活动,仅为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和供采购工作具体实施时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选择附件1中的一个或多个项目提交调研资料。选定项目后,须完整响应该项目内的全部试剂,不得拆分或仅响应其中部分试剂。提交资料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序号及名称。
3.项目中的检测试剂,供应商须在附件2中书面确认是否接受本公告第五条的质量保证要求。
4.如需进一步了解细则,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来电咨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采购试剂参数列表
附件2:项目采购需求调查材料(试剂)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泉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2026年5月25日
供稿:微检科 黄诗媛
图文编辑:涂梦晗
一审:林满芳
二审:陈小平
三审:郑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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