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晋江市安海医院医共体合理用药系统(审方中心)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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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晋江市安海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医共体合理用药系统(审方中心)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晋江市安海医院医共体合理用药系统(审方中心)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安海医院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 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XSCGJJ2026053S 二、项目名称:医共体合理用药系统(审方中心)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 件;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可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 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 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 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 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磋商公告期限: 2026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止。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间: 2026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止,每 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 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购 买磋商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并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 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6 月 1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届时 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开始时间: 2026 年 6 月 1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九、磋商文件发售: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 24层)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联系 电话:***,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晋江市安海医院(地址:晋江市安海镇海八中路92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二、标书费及服务费账⼾:中国民生银行丰泽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697422988。 十三、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和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 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 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 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 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 5 ⽉ 20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陈东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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