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泰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一期(6个排口)-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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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亿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泰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一期(6个排口)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永泰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一期(6个排口)-变更公告
永泰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一期(6个排口)
补充通知书(一)
各投标人:
现就永泰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一期(6个排口)(招标项目编号:E3501250102802148001)的有关问题修改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点“分包:不允许 ,分包内容: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 ”修改为: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②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非主体、关键性工作允许承包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分包,但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审批同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等。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应具备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并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 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永泰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一期(6个排口)
补充通知书(一)
各投标人:
现就永泰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一期(6个排口)(招标项目编号:E3501250102802148001)的有关问题修改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点“分包:不允许 ,分包内容: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 ”修改为: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②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非主体、关键性工作允许承包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分包,但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审批同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等。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应具备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并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 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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