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泉州: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定向申报的通知泉科综〔2026〕8号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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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爆破器材全生命周期智能管控技术协同创新平台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推荐2026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闽科高函〔2025〕37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6〕26号)要求,由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定向申报工作,请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确定支持泉州片区的“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爆破器材全生命周期智能管控技术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等6项协同创新平台项目(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以平台依托单位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合作单位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二)申报指南代码:2026QZFX。
  (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起始时间为2026年8月-2028年8月。
  (四)协同创新平台资助资金合作双方平均分配,资金使用按照自创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平台的协同建设及运营补贴等。
  (五)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申报单位应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1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合作单位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如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三、申报材料
  (一)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合作协议书,应包括协同创新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分配)、合作期限、签署日期等内容;
  (三)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四)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应原件扫描上传。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单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进行注册(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管理账号及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17:30前(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
  (三)推荐。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申报单位应用系统进行申报,并负责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市属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审核推荐;属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理的,由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后网上推荐。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17:30前。
  (四)受理。市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17:30前。
  五、其他事项
  (一)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委托市科技局为主管理,合作单位所在设区市科技局配合,共同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项目应在实施期内取得实实在在成果,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平台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收到补助资金一个月内按合作协议约定将资金拨付合作单位,项目签订任务书后需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  林菊花
  电话:***   邮箱:645125666@qq.com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南门厅911室
  附件:1.2026年度福厦泉自创区泉州片区协同创新平台支持项目清单
  2.2026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5日
附件1:
2026年度福厦泉自创区泉州片区协同创新平台支持项目清单
附件2:
2026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南代码
指南代码:2026QZFX  管理单位:***  
二、申报对象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确定支持泉州片区的“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爆破器材全生命周期智能管控技术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等6项协同创新平台项目(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按照“2026年度福厦泉自创区泉州片区协同创新平台支持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所规定的选题方向范围和以下几点要求申报:
(一)项目建设指标
自创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将要开展的协同项目、协同服务、共同培养人才和技术、经济、辐射带动效益等。现有基础主要包括:创新平台已开展的协同项目、协同服务、共同培养人才和技术、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成效。有可量化考核、评价指标作为签订任务书的主要依据。在签订任务书时,协同创新的内容不得调整,协同开展的服务、技术、经济和辐射带动效益等指标不得低于征集时的要求。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二)项目资助方式
申请资助资金不超过附件规定的申请资助资金额度。资助资金由合作双方平均分配,主要用于支持上述创新平台项目的协同创新、科研开发及平台运营补贴等。资助资金的使用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和自创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实际资助资金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三)合作协议签订
自创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提交与合作方的合作协议。协议应包括:协同创新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分配)、合作期限、签订时间和签约人等内容。
(四)项目实施起始时间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起始时间为2026年8月-2028年8月。平台运行情况按自创区平台“一季一台账”进行推进。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单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进行注册(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管理账号及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17:30前(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
(三)推荐。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申报单位应用新系统进行申报,并负责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市属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审核推荐;属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理的,由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后网上推荐。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17:30前。
(四)受理。市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17: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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