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2026学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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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2026学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年度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比选邀请公示
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拟对2026学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2026学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
3.服务期限:2026学年度(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期限1学年)
二、采购项目简介
1.本次比选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为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提供2026学年度全方位法律顾问服务,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营、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合法合规开展。
2.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考核要求等详细内容,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元/年,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比选申请将作无效处理。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通过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主体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服务团队及办公保障条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凭证;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具备合法、有效且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服务律师需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具备丰富的教育行业法律服务经验。
(二)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分包、转包服务内容。
(三)比选材料清单(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1.比选申请函:明确申请参与本项目比选,承诺遵守比选各项要求,报价及服务期限等核心信息;
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及能力证明材料
·服务团队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注明执业年限、擅长领域;
·近三年教育行业(幼儿园/学校)法律服务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服务案例);
·履行合同所需专业能力、服务保障方案说明;
4.信誉及合规证明材料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良好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
5.服务方案及报价文件
·针对幼儿园法律顾问服务的专项方案,包含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培训、纠纷处理、合规指导等具体服务内容、服务频次、响应时限;
·分项报价表及总报价,报价包含服务期内所有费用,无额外收费;
6. 其他补充材料:供应商认为可提升竞争力的相关荣誉、资质、服务承诺等证明材料。
六、递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请将报名材料邮寄或送到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
邮寄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山社区桂园路南378号桂华中心幼儿园(邮编362200)
2.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比选流程
1.采购人在报名截止后,组织比选小组对递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
2.评审依据资质合规性、服务方案可行性、报价合理性、行业业绩、服务承诺等维度综合打分,确定中选候选供应商;
3.中选结果将通过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供应商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
联系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所递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采购人对材料严格保密;
2.供应商需保证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比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所有。
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
2026.5.18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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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比选邀请公示
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拟对2026学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2026学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
3.服务期限:2026学年度(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期限1学年)
二、采购项目简介
1.本次比选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为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提供2026学年度全方位法律顾问服务,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营、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合法合规开展。
2.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考核要求等详细内容,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元/年,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比选申请将作无效处理。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通过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主体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服务团队及办公保障条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凭证;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具备合法、有效且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服务律师需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具备丰富的教育行业法律服务经验。
(二)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分包、转包服务内容。
(三)比选材料清单(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1.比选申请函:明确申请参与本项目比选,承诺遵守比选各项要求,报价及服务期限等核心信息;
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及能力证明材料
·服务团队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注明执业年限、擅长领域;
·近三年教育行业(幼儿园/学校)法律服务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服务案例);
·履行合同所需专业能力、服务保障方案说明;
4.信誉及合规证明材料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良好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
5.服务方案及报价文件
·针对幼儿园法律顾问服务的专项方案,包含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培训、纠纷处理、合规指导等具体服务内容、服务频次、响应时限;
·分项报价表及总报价,报价包含服务期内所有费用,无额外收费;
6. 其他补充材料:供应商认为可提升竞争力的相关荣誉、资质、服务承诺等证明材料。
六、递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请将报名材料邮寄或送到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
邮寄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山社区桂园路南378号桂华中心幼儿园(邮编362200)
2.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比选流程
1.采购人在报名截止后,组织比选小组对递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
2.评审依据资质合规性、服务方案可行性、报价合理性、行业业绩、服务承诺等维度综合打分,确定中选候选供应商;
3.中选结果将通过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供应商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
联系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所递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采购人对材料严格保密;
2.供应商需保证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比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所有。
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中心幼儿园
202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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