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兴恒泰-公开招标-2026-XHT-G-038-1-酒店食材物资类采购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6-05-15

【招标公告】厦门兴恒泰-公开招标-2026-XHT-G-038-1-酒店食材物资类采购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集美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公开招标-2026-XHT-G-038-1-酒店食材物资类采购供应商入围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厦门兴恒泰-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2026-XHT-G-038-1-酒店食材物资类采购 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集美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兴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对2026-XHT-G-03 8-1酒店食材物资类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其他类型资金。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酒店食材物资类采购,供货期限为1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1:项目名称:海鲜,采购预算:0万元,项目内容:一批 合同包2:项目名称:干调,采购预算:0万元,项目内容:一批 合同包3:项目名称:肉禽,采购预算:0万元,项目内容:一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 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 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 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 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 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 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 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补充说 明: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的即可参加招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 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且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 审计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 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 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 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补充说明: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的即可参加 招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 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补充说明: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的即可参加招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 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 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 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 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 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
8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食品质量问题受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书 面声明。
9信用记录查询:9.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当日;9.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9.3信用记录的 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 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 存档;9.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 情形之一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②被“信用中国(福 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资格审查时,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 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 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 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 资格审查不合格。9.5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 记录查询结果(但投标人应在参加招标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 用记录情况)。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委员会查 询结果为准。
10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若 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 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 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 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 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应从其规定。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 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 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 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 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 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 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 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补充说 明: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的即可参加招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 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且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 审计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 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 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 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补充说明: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的即可参加 招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 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补充说明: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的即可参加招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 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 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 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 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 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
8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食品质量问题受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书 面声明。
9信用记录查询:9.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当日;9.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9.3信用记录的 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 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 存档;9.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 情形之一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②被“信用中国(福 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资格审查时,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 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 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 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 资格审查不合格。9.5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 记录查询结果(但投标人应在参加招标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 用记录情况)。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委员会查 询结果为准。
10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若 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 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 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 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 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应从其规定。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 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 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 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 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 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 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 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补充说 明: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的即可参加招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 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且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 审计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 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 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 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补充说明: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的即可参加 招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 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补充说明: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的即可参加招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 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 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 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 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 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
8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食品质量问题受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书 面声明。
9信用记录查询:9.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当日;9.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9.3信用记录的 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 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 存档;9.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 情形之一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②被“信用中国(福 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资格审查时,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 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 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 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 资格审查不合格。9.5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 记录查询结果(但投标人应在参加招标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 用记录情况)。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委员会查 询结果为准。
10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若 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 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 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 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 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应从其规定。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6-05-29 18: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合同包1人民币100元;合同包2人民币100元;合同包3人民币100元;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 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 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 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 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06-04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06-04 09:3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后坑前社318号企鸣财富中心C栋505室 七、其他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 ce.com)、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www.jimei.gov.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厦门集美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集美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立功路12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后坑前社318号企鸣财富中心C栋505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陈 强 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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