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来城·砚溪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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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建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未来城·砚溪施工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未来城·砚溪施工监理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4,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49,69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未来城·砚溪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网上提问部分: 疑问一: 1、问题:本项目层数多少?共几幢? 2、问题:招标文件第6页2.3、第7页2.6、第10页项号6、第11页项号11、第68页五、第69页六、第80页2.1.1、第88页5.3.2包含“勘察阶段、保修阶段、设计阶段、相关监测、检测监理”。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施工监理阶段不含“勘察阶段、保修阶段、设计阶段、相关监测、检测监理”。 建议:删除“勘察阶段、保修阶段、设计阶段、相关监测、检测监理”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勘察阶段、保修阶段、设计阶段、相关监测、检测监理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此外,第88页5.3.2的1(2)“...支付至调整后的项目监理服务费的97%”,建议修改为“...支付至调整后的项目监理服务费的100%”,同时删除5.3.2(3)。 3、问题:招标文件第6页2.3、第80页2.1.1“安全文明”,第83页2.1.1.4“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要求”。 理由:按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应为“安全生产管理”。 建议:调整为“安全生产管理”。 4、问题: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9人,太多了。 理由: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住宅小区建设工程60000平方米(含)-120000平方米以下配备5人即可。 建议:删减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员、造价工程师可由项目监理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5、问题:招标文件第24页项号48的20、第69页五、3“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不因工期变化等原因调整监理服务费,监理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延期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的相关费用”,第89页5.3.2的1(5)(6),第89页6.2.2、6.2.3、6.2.4、6.2.6,及第94页9.15(6)“监理人因监理不力造成施工工期延误达到3个月以上的,应向委托人支付监理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未支付的监理费用中扣除,如有不足部分,委托人有权按照规定要求监理人进行赔偿”不合理,建议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的合同专用条款“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有奖有罚才公平。 6、问题:招标文件第88页4.2.3、第95页9.29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7、问题: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而招标文件第88页5.3.1“本工程施工监理不预付工程监理酬金”,不合理。 理由: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 建议:能否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8、问题:招标文件第13页项号13的注(2)“...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第94页9.16“...若因项目需求,委托人有权要求增加人员配备,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委托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建议增加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9、问题:招标文件第24页项号48中19“《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而投标文件格式后无“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请确认。 10、问题:招标文件第22页项号48的中9“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每延后一天招标人有权按每天伍仟元整(¥5000.00)对中标人处以违约金...”,建议修改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若因监理人原因每延后一天招标人有权按每天伍仟元整(¥5000.00)对中标人处以违约金...”。 答:1、本项目规划共有8幢住宅楼(层数分别有9层、10层、26层)、1栋幼儿园、1幢3层商业楼,具体按审查合格后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本项目为工程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工程监理费用为固定费率包干(含不可预见费),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安全文明”、“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要求”统一修改为:“安全生产管理”。 4、根据闽建建〔2018〕36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的通知》、闽建建〔2018〕37号《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规定,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为最低配备标准。鉴于本招标项目规模较大、涉及专业较多、工期较紧,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人员,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本工程监理费用为固定费率包干(含不可预见费),是招标人基于项目预算控制和市场竞争原则确定的定价模式,符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工程延期、造价变化等风险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投标,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设置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8、本工程监理费用为固定费率包干(含不可预见费),投标人应在报价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9、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10、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名称“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9点内容修改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若因中标人原因每延后一天招标人有权按每天伍仟元整(¥5000.00)对中标人处以违约金,超过5日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利息,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且不限于重新招标费用、中标合同价款差价、工期延误等)。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疑问二: 1. 请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附件: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注: 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不一致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建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6年5月13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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