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泉州国家高新区晋江片区人才公寓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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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晋江南翼高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泉州国家高新区晋江片区人才公寓项目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泉州国家高新区晋江片区人才公寓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泉州国家高新区晋江片区人才公寓项目设计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泉州国家高新区晋江片区人才公寓项目设计(招标编号:晋设招20260429004)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章 第2.6.2. 内容”、“第2章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6项 1.6招标范围和内容-内容”、“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2-工程设计范围、结算与服务内容-第1点-内容”的内容均修改为:“内容: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为38945㎡(约58.42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2363㎡。项目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栋、配套商业、社区配套等及其他附属用房。1<容积率<2.40,1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层数22-25层,楼层最高25层。规划指标均以招标人最终确定提供的指标为准。红线范围均以招标人最终确定提供的红线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含套内精装)、室外总体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主体建筑、结构、 电气、给排水、暖通 (含空调) 、供配电(属于建筑工程的配套电气工程如设备、元器件、配电柜、进线电源、配套土建等方面二次深化设计含在本次设计中)、夜景工程、管线综合、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节能、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氡检测)、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面积应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40%)、智能化设计、幕墙及门窗设计及深化、栏杆设计及深化、百叶设计及深化、标识系统、景观绿化设计(含围墙)、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通讯配套工程及其他为了满足项目使用而需要的专项工程设计(如有)。”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第五点-3.设计任务内容-中的“及其他专项工程设计配合等”修改为:“及其他为了满足项目使用而需要的专项工程设计(如有)。”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内容修改为: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4-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内容修改为:“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的40%计取,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4065万元,所有调整系数均按1.0,无其他设计收费,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459.095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147.7389万元,浮动幅度值:-60%;
(2)基本设计收费:1147.7389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0 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147.7389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附加调整系数: 1.0 。
设计费计算办法:
(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60%);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本项目最终工程设计收费以施工图预算审核总造价为计费额进行调整,但约定的设计收费浮动幅度值、相关调整系数、计算办法均不变。
本项目设计费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含税金),各项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设计费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附表已修改,具体详见附件一
6、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第3节-“二、评标办法和标准 综合评估法”内的评标办法正文内容,具体调整后内容详见附件二。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7内容修改为:
8、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8补充合同条款中的“2.其他补充条款”内容修改为:
9、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一、项目概况-3.上位规划图片已修改,具体详见附件三。
10、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第五点-11.其他要求-第(3)点内容修改为:“在设计各阶段,如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因设计人员设计错误、设计缺陷、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各专业图纸间的相互矛盾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损失、增加项目投资、引起超估算或超概算等,设计人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后果。”
1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第五点-11.其他要求-第(8)点内容修改为:“所有为了满足项目使用而需要的专项工程设计的进度控制,均应按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计划表、设计专项计划表要求执行;所有专项设计的质量、成本控制均应按招标人针对各专项设计的设计任务书、建设标准、设计标准、限额设计指标、评审 (内审) 意见等技术文件要求。”
二、关于答疑纪要
问题1:据招标文件任务书要求,本项目产品类型及面积配比为:A户型35㎡(套数占比约50%),B户型45㎡(套数占比约15%),C户型70㎡(套数占比约15%),D户型90㎡(套数占比约10%),E户型120㎡-150㎡(套数占比约10%),其中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的面积比约为8:2;请明确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各自的面积段要求。
答复:保障性住房面积严格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泉政办规[2022]4号)及《晋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规定》(晋建综[2023]16号)文件执行(文件如有更新,则按照最新文件执行),人才住房面积设计自行考虑。
问题2:1、请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2、招标文件2.6.2内容:拟建住房7栋,层数22-25层。请明确以上建筑栋数和层数是否可调整?
答复:1、本项目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2、在满足规划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建筑栋数和层数可以灵活调整。
三、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 晋江南翼高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26年 5月 12日
附件一:
投 标 函 附 表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盖章。
附件二:
二、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内容见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
附件
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估法的分值组成
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其分值组成为商务分占10%,技术分占75%,企业信用评价分占15%。
商务分包括投标人的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和信誉、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资格和业绩和保证设计质量、保证设计进度、配合工程实施措施等方面的评分。
技术分主要包括对投标人设计方案的总体规划、建筑设计以及结构设计三个方面内容的评分。
技术分评分的每个项目具体的评标办法可以按照《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按评分细则内容进行逐项计分。
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二、评分标准
(一)商务分评分标准(10分)
注:(1)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类似工程项目”是指: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同一设计合同内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2)为了证明投标申请人和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应如实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3)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 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
(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5)联合体投标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表应由牵头人单位盖章。
(二)技术分评分标准(75分)
本次评标技术标分值为75分,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文件分别按评分细则内容进行逐项计分。在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最后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小数点后取2位数,第3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分细则范围内评分,超出评分细则范围的评分将视为无效。
评 分 细 则
注:如果上述某细项在技术标中没有体现,则此细项按零分处理。
(三)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标准(15分)
本项目按《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综〔2025〕3 号文规定取消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各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均按满分计。
(四)总得分
商务分、技术分和企业信用评标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泉州国家高新区晋江片区人才公寓项目设计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泉州国家高新区晋江片区人才公寓项目设计(招标编号:晋设招20260429004)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章 第2.6.2. 内容”、“第2章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6项 1.6招标范围和内容-内容”、“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2-工程设计范围、结算与服务内容-第1点-内容”的内容均修改为:“内容: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为38945㎡(约58.42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2363㎡。项目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栋、配套商业、社区配套等及其他附属用房。1<容积率<2.40,1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层数22-25层,楼层最高25层。规划指标均以招标人最终确定提供的指标为准。红线范围均以招标人最终确定提供的红线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含套内精装)、室外总体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主体建筑、结构、 电气、给排水、暖通 (含空调) 、供配电(属于建筑工程的配套电气工程如设备、元器件、配电柜、进线电源、配套土建等方面二次深化设计含在本次设计中)、夜景工程、管线综合、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节能、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氡检测)、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面积应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40%)、智能化设计、幕墙及门窗设计及深化、栏杆设计及深化、百叶设计及深化、标识系统、景观绿化设计(含围墙)、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通讯配套工程及其他为了满足项目使用而需要的专项工程设计(如有)。”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第五点-3.设计任务内容-中的“及其他专项工程设计配合等”修改为:“及其他为了满足项目使用而需要的专项工程设计(如有)。”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内容修改为:
|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2 | 1.2 | 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 | 招标项目名称:泉州国家高新区晋江片区人才公寓项目设计 报建编号:3505822602040103 招标编号:晋设招20260429004 标段划分: /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的标段数量: / 招标人允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 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 / |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4-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内容修改为:“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的40%计取,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4065万元,所有调整系数均按1.0,无其他设计收费,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459.095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147.7389万元,浮动幅度值:-60%;
(2)基本设计收费:1147.7389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0 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147.7389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附加调整系数: 1.0 。
设计费计算办法:
(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60%);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本项目最终工程设计收费以施工图预算审核总造价为计费额进行调整,但约定的设计收费浮动幅度值、相关调整系数、计算办法均不变。
本项目设计费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含税金),各项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设计费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附表已修改,具体详见附件一
6、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第3节-“二、评标办法和标准 综合评估法”内的评标办法正文内容,具体调整后内容详见附件二。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7内容修改为:
| 序号 | 条款号 | 名称 | 信息或数据 |
| 7 | 10.3、10.4 | 定金、进度款 | 1、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设计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2、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 (1)合同签订后,方案完成并获得批准通过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暂定金额的30%; (2)施工图完成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暂定金额的65%; (3)预算编制并审核完成后,施工招标公告发布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调整后的实际设计费总额的8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设计单位完成所有设计任务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调整后的实际设计费总额的100%。 3、支付担保: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设计费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担保金额与设计人提交的履约担保金额等额对等,具体担保形式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执行。 |
8、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8补充合同条款中的“2.其他补充条款”内容修改为:
| 序号 | 条款号 | 名称 | 信息或数据 |
| 8 | 补充合同条款 | 2.其他补充条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款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 (2)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款项;发包人尚未支付任何款项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设计人每天须支付设计费0.2%的违约金;若当阶段周期延误超过15天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取消与设计人签订的设计合同,另选设计单位,且设计人不再收取其他尚未结算的相关费用;同时对具体延误的时间,设计人尚应根据实际延误的天数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4)发包人提出的有关设计方面问题及要求,设计人应在24小时内响应。若发包人要求设计人现场处理,设计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解决问题,未按时响应或到场的,视为设计人违约,每发生一次,设计人支付设计费3000元的违约金;累计超过3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5)为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设计人应在收到审查意见后5日内依据审查意见进行逐一说明修改。因设计人原因导致施工图审查结果延误的,每延误一天,设计人须支付违约金1000元;若延误超过15日历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设计人应按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在完成施工图审查、交底会审及相关技术调整后,若还存在其它设计缺陷,设计人须在发包人要求的5内完成修改或补充外,还须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须支付设计费0.2%的违约金;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须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该部分损失费用。 (7)若设计文件出现影响工程质量、安全、验收交付及使用功能等重大失误,设计人须支付设计费20%的违约金,并在发包人要求的7内提出补救措施。若超出此期限,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择设计单位;同时,对已出具的设计文件,设计人不得向发包人主张任何费用,对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设计人应予以立即退还。若出现两次及以上上述的重大失误,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择设计单位,且设计人须支付设计费50%的违约金;同时,对设计人已出具的设计文件,设计方不得向发包人主张任何费用,对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设计方应予以立即退还。该项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设计费的50%。 (8)由于设计人原因导致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增加的,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设计费。此外,根据整个工程设计变更增加工程费用与预算总金额(即工程招标控制价)的比例,设计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为:(1)0.5%≤增加费用比例<3%,违约金为设计费的1%;(2)3%≤增加费用比例<5%,违约金为设计费的5%;(3)5%≤增加费用比例<10%,违约金为设计费的10%;(4)增加费用比例≥10%,违约金为设计费的15%。 (9)由于设计人原因,工程预算总金额(即工程招标控制价)超出发包人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应在7日内无条件优化至满足要求,逾期未完成优化的,每逾期一日,中标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超限额的,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10)工程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实际需求进行驻场服务,发包人无需对该服务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设计人未按要求响应的,每次须支付设计费0.2%的违约金。 (11)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派出相应负责人参加相关会议、成果汇报、处理现场问题等配合工作。设计人未按要求参加,每次须支付设计费0.2%的违约金;累计超过3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支付相应违约金。 (12)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转包或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应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外,还须支付设计费20%的违约金。 (13)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应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外,还须支付设计费20%的违约金。 (14)设计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承接项目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扣除全部设计费作为违约金;造成违法后果的,发包人有权追究设计人法律责任。 (15)设计人应保证交付的设计资料具有原创性,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益;若因设计人侵害第三方权利造成发包人损失的,除该部分损失由设计人承担外,还须支付设计费10%的违约金。 (16)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费中直接扣减,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扣款通知后5日内予以确认并支付不足部分(如有)。 |
9、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一、项目概况-3.上位规划图片已修改,具体详见附件三。
10、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第五点-11.其他要求-第(3)点内容修改为:“在设计各阶段,如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因设计人员设计错误、设计缺陷、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各专业图纸间的相互矛盾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损失、增加项目投资、引起超估算或超概算等,设计人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后果。”
1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第五点-11.其他要求-第(8)点内容修改为:“所有为了满足项目使用而需要的专项工程设计的进度控制,均应按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计划表、设计专项计划表要求执行;所有专项设计的质量、成本控制均应按招标人针对各专项设计的设计任务书、建设标准、设计标准、限额设计指标、评审 (内审) 意见等技术文件要求。”
二、关于答疑纪要
问题1:据招标文件任务书要求,本项目产品类型及面积配比为:A户型35㎡(套数占比约50%),B户型45㎡(套数占比约15%),C户型70㎡(套数占比约15%),D户型90㎡(套数占比约10%),E户型120㎡-150㎡(套数占比约10%),其中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的面积比约为8:2;请明确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各自的面积段要求。
答复:保障性住房面积严格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泉政办规[2022]4号)及《晋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规定》(晋建综[2023]16号)文件执行(文件如有更新,则按照最新文件执行),人才住房面积设计自行考虑。
问题2:1、请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2、招标文件2.6.2内容:拟建住房7栋,层数22-25层。请明确以上建筑栋数和层数是否可调整?
答复:1、本项目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2、在满足规划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建筑栋数和层数可以灵活调整。
三、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 晋江南翼高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26年 5月 12日
附件一:
投 标 函 附 表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
| 投标人名称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 国家注册建筑师级别: 级 注册编号: | ||
| 设计费投标报价 金额 | 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的40%计取,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4065万元,所有调整系数均按1.0,无其他设计收费,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459.095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147.7389万元,浮动幅度值:-60%; (2)基本设计收费:1147.7389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0 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147.7389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附加调整系数: 1.0 。 设计费计算办法: (2)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60%);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本项目最终工程设计收费以施工图预算审核总造价为计费额进行调整,但约定的设计收费浮动幅度值、相关调整系数、计算办法均不变。 本项目设计费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含税金),各项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设计费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 ||
| 设计周期 | 方案设计优化: 15 日历日 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50 日历日 备注:具体各节点起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 ||
| 备注 | |||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盖章。
附件二:
二、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内容见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
附件
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估法的分值组成
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其分值组成为商务分占10%,技术分占75%,企业信用评价分占15%。
商务分包括投标人的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和信誉、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资格和业绩和保证设计质量、保证设计进度、配合工程实施措施等方面的评分。
技术分主要包括对投标人设计方案的总体规划、建筑设计以及结构设计三个方面内容的评分。
技术分评分的每个项目具体的评标办法可以按照《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按评分细则内容进行逐项计分。
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二、评分标准
(一)商务分评分标准(10分)
| 评分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分) |
| 企业 (3分) | 技术实力 | 1 | 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级加0.5分。 | |
| 以往业绩 | 2 | 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得1分,具有二项及以上的,加1分。 | ||
| 设计 项目组 (5分) | 项目负责人 | 3 |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2分。 | |
|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 2 | 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之一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另有2人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 | ||
| 服务 保证 (2分) | 保证设计质量、进度 | 1 | 根据投标人所提出的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计划的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
| 配合工程 实施 | 1 |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配合工程实施所派出驻工地设计工程师的人员(职称、专业、数量)、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分别进行评分。 |
注:(1)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类似工程项目”是指: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同一设计合同内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2)为了证明投标申请人和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应如实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3)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 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
(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5)联合体投标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表应由牵头人单位盖章。
(二)技术分评分标准(75分)
本次评标技术标分值为75分,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文件分别按评分细则内容进行逐项计分。在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最后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小数点后取2位数,第3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分细则范围内评分,超出评分细则范围的评分将视为无效。
评 分 细 则
| 评分内容 档次 | 总分值 | 一档(优) | 二档(良) | 三档(可) | 四档(差) |
| 一、总体规划 | 25分 | 25-21 | 20-16 | 15-11 | 10-0 |
| 1、总平布局合理性(设计指导思想、设计原则、设计策略等合理性与前瞻性,全面性):10分 2、与周边环境(含市政环境,建筑环境,景观环境)协调以及优化程度:5分 3、功能分区的合理性:5分 4、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性:3分 5、满足消防间距要求的情况:1分 6、满足日照间距要求的情况:1分 | |||||
| 二、建筑设计 | 35分 | 35-31 | 30-26 | 25-21 | 20-0 |
| 1、建筑内部功能布局和各种出入口、垂直交通运输设施(包括楼梯、电梯)的布局情况: 8分 2、建筑设计整体造型及整体美观情况,不同视角的外立面造型效果,体现建筑特征(建筑造型与建筑类型匹配、不过分追求新奇特,建筑色彩和谐,标志性建筑与周边建筑协调):8分 3、建筑与建筑之间以及建筑内部空间效果(尺度,形态,光线,颜色,材料以及人在空 间里的活动):7分 6、防火和安全疏散设计的合理性:6分 7、材料选择的合理性及科学性:3分 8、绿色节能措施的合理性及科学性:3分 | |||||
| 三、结构设计 | 15分 | 15-11 | 10-7 | 6-5 | 4-0 |
| 1、结构设计的先进性及经济合理性:4分 2、建筑结构体系,柱网布置:3分 3、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施工便利性:2分 4、软基处理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2分 5、工程投资估算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1分 6、水、暖、电、智能化等各专业说明详尽、针对性强,体现新技术的应用:2分 7、本工程建成后运营的经济性,便利性1分 | |||||
注:如果上述某细项在技术标中没有体现,则此细项按零分处理。
(三)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标准(15分)
本项目按《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综〔2025〕3 号文规定取消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各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均按满分计。
(四)总得分
商务分、技术分和企业信用评标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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