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晋江市绿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中心市区环卫保洁项目2026年公厕管道疏通、化粪池吸污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晋江市绿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中心市区环卫保洁项目2026年公厕管道疏通、化粪池吸污采购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晋江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晋江市绿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中心市区环卫保洁项目2026年管道疏通修缮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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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晋江市绿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中心市区环卫保洁项目2026年管道疏通修缮采购
2.最高控制价:9万元,详见下表;
3.采购报价表:详见(附件2);
4.报价要求:
4.1报价单位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维修费、装卸费、运输费、废弃物处置费、现场清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包括最高控制单价、总价);
4.2根据实际修缮量按每季度进行结算,投标单位自行评估风险;
5.成交后承诺:投标单位需考虑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本合同期限内成交价格不予调整;
6.响应要求:本报价投标单位响应公告所有采购单位的要求及后续合同条款要求;
二、报价须提供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3.报价表(附件2):〔需填写完整,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包括最高控制单价、总价)、“报价单价”与“报价合计”不得有出入,未按要求填写或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包括最高控制单价、总价)、“报价单价”与“报价合计”有出入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格式详见附件2〕;
4.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未盖公章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1.送达日期:截止时间2026年 5 月 14 日上午 10 :00 ;
2.送达方式:以密封的文件袋一式1份邮寄或现场送达至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金融广场1期2号楼902招标采购部,联系人:*** ***(需电话确认文件情况),逾期未送达的、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不收取费用。
四、成交方式及合同事项:
1.成交方式:供应商报价需采用不含税统一优惠率,评审以其响应的统一优惠率高低为指标,最高者中标。本项目统一优惠率(不含税)按百分比形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优惠后的投标单价金额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优惠后的单价与折扣率有出入以折扣率为准;
2.附件2采购清单作为计算单价依据,即:相应成交单价 = 最高控制价(不含税)×(1-统一优惠率)×(1+税率),最终结算价款根据实际采购数量与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3.付款方式:
3.1按季度实际供货量结算,每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且无质量争议后,成交人应于每个季度结束的7天内提交采购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清单,采购人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季度对应货款-该季度违约金(如有)(1月-3月为第一季度,4月-6月为第二季度,7月-9月为第三季度,10月-12月为第四季度);
3.2成交人未按要求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合同签订:成交人自收到成交通知书(包括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发送)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绿城环服公司签订合同;
4.5.合同金额:9万元;
5.6.合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满一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9万元,以最先达到者合同自然终止。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
1.1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指令及合同约定,对晋江市区域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公厕的排污管道、化粪池(贮粪池)、截粪池(井)等设施,提供专业的管道疏通、吸粪清掏、粪污清运及相关配套服务,确保公厕排污系统正常运行、环境卫生达标。具体服务范围明确如下:采购人指定的所有公厕(附件3);
2.核心服务内容:
2.1管道疏通服务:包括公厕内所有排污管道(含便池连接管、主排污管、支管等)的日常疏通、应急疏通,排查管道堵塞隐患并及时处理,确保管道无堵塞、排水顺畅;
2.2吸粪清掏服务:包括公厕配套化粪池吸运,确保池体不滿溢、无渗漏;
3.临时服务:采购人因突发情况(如管道严重堵塞、粪污满溢等)发出的临时服务通知,成交人应按要求及时响应并完成服务;
4.服务标准:成交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均需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具体标准如下:
4.1管道疏通服务标准:
4.1.1应急疏通:接到采购人紧急疏通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限内到达现场,快速排查堵塞原因并实施疏通,确保最短时间内恢复管道正常排水功能,避免粪污外溢污染环境;
4.1.2作业规范:疏通作业时应采用专业工具和方法,避免损坏管道及周边设施;作业过程中采取防泄漏、防遗撒措施,无二次污染;
4.2吸粪清掏及清运服务标准:
4.2.1清掏要求:吸运化粪池,池内沉淀物清除率不低于90%;
4.2.2清运要求:清掏的粪污、杂物等废弃物,必须运输至具备合法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丢弃或违规排放;成交人应留存废弃物处置凭证(如处置单位签收单、发票复印件等);
4.2.3现场清理: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包括地面、设施表面的粪污、杂物等),确保现场整洁卫生,符合公厕环境卫生要求,无异味残留;
4.3设备与人员标准:
4.3.1成交人用于服务的吸粪车、管道疏通设备等必须具备合法运营手续(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车辆状况良好,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排放标准,设备性能满足公厕服务作业需求;
4.3.2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操作技能,持证上岗,并具有丰富的维修经验,熟悉公厕管道、化粪池等设施结构及作业流程,佩戴统一标识,文明作业、安全作业,遵守采购人现场管理规定;
4.3.3成交人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及采购人设施财产安全;
4.4响应标准:响应时限:采购人发出常规服务需求通知后,成交人应在3小时内响应并到达作业现场作业;紧急情况(管道严重堵塞、粪污满溢等)下,成交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作业;
六、验收方式:
1.单次服务验收:成交人完成单次服务(含常规作业、临时应急作业)后,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组织验收(紧急情况可当场验收);
2.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及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为准,管道疏通后排水顺畅、无堵塞,吸粪清掏后池体无满溢、现场整洁,废弃物处置凭证齐全;
3.验收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应在《服务确认单》上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书面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整改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该次服务费用,并追究成交人违约责任;
4.每季度末根据该季度验收合格的作业量进行结算;
七、违约条件: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合同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成交人接到采购人下达的服务需求通知后,未在响应时限内到达指点作业区域,每逾期1小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成交人未在响应时限内到达作业现场服务累计5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无法弥补采购人损失的,应予补足;
3.成交人无法响应服务需求或拒绝提供服务的(不履约),1次支付违约金500元,2次支付支付违约金1000元;不履约次数达3次以上(含3次)每次支付违约金1500元,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采购人并可向第三方采购,产生的额外费用(如服务差价损失、紧急调度费用、材料差价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 成交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行业标准,经采购人要求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每次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5次(含)以上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罚款、声誉损失、第三方索赔等)
5.成交人每次作业服务前,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作业过程中应谨慎处理,应采取措施防止渗漏等,若因此导致污染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6.成交人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等废弃物应妥善合规处置,不可随意倾倒,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现场无残渣后方可离场,若经采购人或有关主管机关检查发现成交人残渣清理不彻底的即离场的或随意倾倒粪污等废弃物的,每次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整,若据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采购人和成交人派出的作业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作业过程中若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费用;
7.8.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成交人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8.1成交人将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转包、分包或以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享有、履行的;
8.2因成交人违约或其他成交人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采购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成交人侵害了采购人合法权益的,或成交人以实际行为表明不再履行本合同的;
8.3成交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不合格,且未按采购人要求退换货或重新修缮的;
8.4成交人违约或不履行、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且未按采购人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
8.9.情形一:成交后,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或其他客观因素等。下同),造成不能签订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签订合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个日历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能签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相关责任,本项目依法重新公告或终止。情形二:若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人为本项目已付出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按实支付;
9.10.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书后七日历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11.采购单位违约责任:若采购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采购人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逾期付款利息;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解决争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询价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4.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填报的联系邮箱、微信号,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履约相关文件、文书的有效电子送达渠道。采购人向该邮箱或微信号发送电子文件即视为完成有效送达,投标人应及时查收并反馈。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 年5 月 14日上午 10 :00 ;
2.开标地点:晋江金融广场1期2号楼910开标室。
十、结果公示时间、地点::
晋江金融广场1期2号楼10层公告栏进行公示一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
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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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购报价表
附件3:公厕清单
END
晋江市政公司
微信号|JJSSZ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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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晋江市绿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中心市区环卫保洁项目2026年管道疏通修缮采购
2.最高控制价:9万元,详见下表;
3.采购报价表:详见(附件2);
4.报价要求:
4.1报价单位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维修费、装卸费、运输费、废弃物处置费、现场清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包括最高控制单价、总价);
4.2根据实际修缮量按每季度进行结算,投标单位自行评估风险;
5.成交后承诺:投标单位需考虑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本合同期限内成交价格不予调整;
6.响应要求:本报价投标单位响应公告所有采购单位的要求及后续合同条款要求;
二、报价须提供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3.报价表(附件2):〔需填写完整,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包括最高控制单价、总价)、“报价单价”与“报价合计”不得有出入,未按要求填写或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包括最高控制单价、总价)、“报价单价”与“报价合计”有出入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格式详见附件2〕;
4.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未盖公章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1.送达日期:截止时间2026年 5 月 14 日上午 10 :00 ;
2.送达方式:以密封的文件袋一式1份邮寄或现场送达至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金融广场1期2号楼902招标采购部,联系人:*** ***(需电话确认文件情况),逾期未送达的、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不收取费用。
四、成交方式及合同事项:
1.成交方式:供应商报价需采用不含税统一优惠率,评审以其响应的统一优惠率高低为指标,最高者中标。本项目统一优惠率(不含税)按百分比形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优惠后的投标单价金额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优惠后的单价与折扣率有出入以折扣率为准;
2.附件2采购清单作为计算单价依据,即:相应成交单价 = 最高控制价(不含税)×(1-统一优惠率)×(1+税率),最终结算价款根据实际采购数量与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3.付款方式:
3.1按季度实际供货量结算,每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且无质量争议后,成交人应于每个季度结束的7天内提交采购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清单,采购人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季度对应货款-该季度违约金(如有)(1月-3月为第一季度,4月-6月为第二季度,7月-9月为第三季度,10月-12月为第四季度);
3.2成交人未按要求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合同签订:成交人自收到成交通知书(包括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发送)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绿城环服公司签订合同;
4.5.合同金额:9万元;
5.6.合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满一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9万元,以最先达到者合同自然终止。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
1.1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指令及合同约定,对晋江市区域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公厕的排污管道、化粪池(贮粪池)、截粪池(井)等设施,提供专业的管道疏通、吸粪清掏、粪污清运及相关配套服务,确保公厕排污系统正常运行、环境卫生达标。具体服务范围明确如下:采购人指定的所有公厕(附件3);
2.核心服务内容:
2.1管道疏通服务:包括公厕内所有排污管道(含便池连接管、主排污管、支管等)的日常疏通、应急疏通,排查管道堵塞隐患并及时处理,确保管道无堵塞、排水顺畅;
2.2吸粪清掏服务:包括公厕配套化粪池吸运,确保池体不滿溢、无渗漏;
3.临时服务:采购人因突发情况(如管道严重堵塞、粪污满溢等)发出的临时服务通知,成交人应按要求及时响应并完成服务;
4.服务标准:成交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均需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具体标准如下:
4.1管道疏通服务标准:
4.1.1应急疏通:接到采购人紧急疏通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限内到达现场,快速排查堵塞原因并实施疏通,确保最短时间内恢复管道正常排水功能,避免粪污外溢污染环境;
4.1.2作业规范:疏通作业时应采用专业工具和方法,避免损坏管道及周边设施;作业过程中采取防泄漏、防遗撒措施,无二次污染;
4.2吸粪清掏及清运服务标准:
4.2.1清掏要求:吸运化粪池,池内沉淀物清除率不低于90%;
4.2.2清运要求:清掏的粪污、杂物等废弃物,必须运输至具备合法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丢弃或违规排放;成交人应留存废弃物处置凭证(如处置单位签收单、发票复印件等);
4.2.3现场清理: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包括地面、设施表面的粪污、杂物等),确保现场整洁卫生,符合公厕环境卫生要求,无异味残留;
4.3设备与人员标准:
4.3.1成交人用于服务的吸粪车、管道疏通设备等必须具备合法运营手续(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车辆状况良好,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排放标准,设备性能满足公厕服务作业需求;
4.3.2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操作技能,持证上岗,并具有丰富的维修经验,熟悉公厕管道、化粪池等设施结构及作业流程,佩戴统一标识,文明作业、安全作业,遵守采购人现场管理规定;
4.3.3成交人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及采购人设施财产安全;
4.4响应标准:响应时限:采购人发出常规服务需求通知后,成交人应在3小时内响应并到达作业现场作业;紧急情况(管道严重堵塞、粪污满溢等)下,成交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作业;
六、验收方式:
1.单次服务验收:成交人完成单次服务(含常规作业、临时应急作业)后,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组织验收(紧急情况可当场验收);
2.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及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为准,管道疏通后排水顺畅、无堵塞,吸粪清掏后池体无满溢、现场整洁,废弃物处置凭证齐全;
3.验收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应在《服务确认单》上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书面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整改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该次服务费用,并追究成交人违约责任;
4.每季度末根据该季度验收合格的作业量进行结算;
七、违约条件: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合同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成交人接到采购人下达的服务需求通知后,未在响应时限内到达指点作业区域,每逾期1小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成交人未在响应时限内到达作业现场服务累计5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无法弥补采购人损失的,应予补足;
3.成交人无法响应服务需求或拒绝提供服务的(不履约),1次支付违约金500元,2次支付支付违约金1000元;不履约次数达3次以上(含3次)每次支付违约金1500元,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采购人并可向第三方采购,产生的额外费用(如服务差价损失、紧急调度费用、材料差价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 成交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行业标准,经采购人要求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每次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5次(含)以上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罚款、声誉损失、第三方索赔等)
5.成交人每次作业服务前,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作业过程中应谨慎处理,应采取措施防止渗漏等,若因此导致污染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6.成交人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等废弃物应妥善合规处置,不可随意倾倒,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现场无残渣后方可离场,若经采购人或有关主管机关检查发现成交人残渣清理不彻底的即离场的或随意倾倒粪污等废弃物的,每次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整,若据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采购人和成交人派出的作业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作业过程中若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费用;
7.8.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成交人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8.1成交人将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转包、分包或以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享有、履行的;
8.2因成交人违约或其他成交人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采购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成交人侵害了采购人合法权益的,或成交人以实际行为表明不再履行本合同的;
8.3成交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不合格,且未按采购人要求退换货或重新修缮的;
8.4成交人违约或不履行、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且未按采购人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
8.9.情形一:成交后,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或其他客观因素等。下同),造成不能签订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签订合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个日历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能签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相关责任,本项目依法重新公告或终止。情形二:若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人为本项目已付出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按实支付;
9.10.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书后七日历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11.采购单位违约责任:若采购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采购人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逾期付款利息;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解决争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询价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4.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填报的联系邮箱、微信号,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履约相关文件、文书的有效电子送达渠道。采购人向该邮箱或微信号发送电子文件即视为完成有效送达,投标人应及时查收并反馈。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 年5 月 14日上午 10 :00 ;
2.开标地点:晋江金融广场1期2号楼910开标室。
十、结果公示时间、地点::
晋江金融广场1期2号楼10层公告栏进行公示一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
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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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购报价表
附件3:公厕清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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