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10

【招标公告】关于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晋江市益众照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因公司自办食堂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服务范围
(一)项目名称: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晋江市益众照明发展有限公司;
(三)服务内容:
1、食材类型:食材包括且不限于为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大豆及豆制品、冷冻品、禽蛋类等;
2、配送地点:采购人自办食堂。
(四)服务期限:2026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
(五)项目预算:约40万元/年。

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与本项目规模相适应的仓储配送能力:在采购人所在城市或周边 30 公里范围内设有食材专用配送中心(自有 / 租赁均可),面积≥500㎡;配备冷冻库、保鲜库,合计容积≥300m³;
3.投标人具有运输、配送能力,要求至少配置有2辆冷藏车;
4.投标人具有食品追溯能力;
5.投标人具有食品检验专业人员,要求配置至少1名高级食品检验工;
6.投标人具有食品专业检测仪器,配置有农药残留、水产品药物、病害肉瘦肉精、大肠杆菌黄曲霉菌细菌微生物等的检测设备;
7.投标人通过食品安全认证。
(二)服务标准:
1.投标人应提供质量可靠的食材;
2.投标人应按时按需求及时提供食材;
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食材均可追溯来源;
4.投标人应配置固定送货人员,送货人员具有健康证明;
5.投标人应配置固定配送车辆与司机;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情况;
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报价与结算方式
(一)食材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货物包装、装卸、保险、保存、运输(配送)、验收、检验检疫、技术服务、税金、采购人要求的不定期抽样送检费等至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完成的一切费用;
(二)本项目采用报价“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各报名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单上只需填报折扣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其投标报价的折扣率即为成交折扣率,配送的所有食材将以成交折扣率进行结算;
(三)食材结算:
1.食材按月结算,结算金额=当月配送食材金额*折扣率*考核比例;
2.考核比例按考核机制响应承诺书的考核应用执行。

报名要求
请意向供应商详细阅读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按以下规定提交材料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7:00前(以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
2.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递交地址:福建省晋江市洪山路268号国际工业设计园拓展区1号办公楼402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文件各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提供在本地配置的配送中心图片,并注明配送中心面积(以实地验证为准);
3.提供在本地配置的配置的冷冻仓库、保鲜仓库,并注明仓库体积(以实地验证为准);
4.提供购买或租赁的冷藏车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码;
6.提供高级食品检验工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在职社保证明;
7.提供农药残留、水产品药物、病害肉瘦肉精、大肠杆菌黄曲霉菌细菌微生物等的检测设备图片(以实地验证为准);
8.提供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9.提供食材质量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
10.提供食材供应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
11.提供食材配送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
12.提供送货人员名单及健康证明(格式详见附件4);
13.提供配送车辆备案表(格式详见附件5);
14.提供食品可追溯体系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6);
15.提供考核机制响应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7);
16.提供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8);
17.提供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18.提供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图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
19.提供本项目的业务联系人(格式详见附件9);
20.提供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10)。

成交方式
(一)本采购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以折扣率作为评价依据,在通过资格符合性检查后,按有效折扣率进行排序,折扣率最低的报名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折扣率最低报价若相同的,由采购人邀请折扣率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折扣率报价,以最低折扣率报价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折扣率报价不得高于初始折扣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第二轮折扣率报价仍存在最低报价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供应商应对其在本次采购过程中的所有承诺负责,在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投标承诺进行实地验证(包括针对采购文件的承诺及材料进行随机抽查检验)。验证过程中,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实际情况与所承诺或所提供材料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组织采购。若给采购人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其他规定
(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名,视同同意本采购项目的所有要求(包括合同范本,详见附件11);
(二)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方式;
(三)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四)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折扣率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触发异常低价判定及审查:
1.异常低价判定标准:满足以下任一情形,视为供应商报价明显过低:(1)供应商报价折扣率低于45%;(2)供应商报价折扣率低于全部有效响应报价折扣率平均值的50%;(3)供应商报价折扣率低于有效次低报价折扣率的50%;
2.判定为报价明显过低的供应商应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说明不成立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多部门负责人组成)可以按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处理。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附件详见二维码)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福建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