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涵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一期)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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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涵洁市容环卫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羲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涵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一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涵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一期)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涵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一期)答疑纪要
疑问1:请提供投标函附录。
答:已补充。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
疑问2:需要提供预算招标控制价没有找到?
答:暂按***元,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将以项目通知的方式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中“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
c.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做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更正为“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
c.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莆建管[2025]48号要求的:莆田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在参与我市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投标时,视同符合闽建〔2023〕16号文件中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情形。(投标人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做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37.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履约担保金额:/,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更正为:“履约担保金额:/,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对龙头企业等诚信企业按合同价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并鼓励以保函形式提交。(按莆建管[2025]48号执行)”
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6年05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容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涵洁市容环卫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福建羲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6年05月08日
附件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莆建管[2025]48号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18.3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涵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一期)答疑纪要
疑问1:请提供投标函附录。
答:已补充。
二、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 1 | 缺陷责任期 | | 从工程通过竣工(交工、完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 |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 中标合同价的10%,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对龙头企业等诚信企业按合同价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并鼓励以保函形式提交。(按莆建管[2025]48号执行) | |
| 3 | 分包 | |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3000元 。 |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 。 | |
| 6 | 预付款额度 | |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 3%的工程结算款 | |
| … | …… | …… | ……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
疑问2:需要提供预算招标控制价没有找到?
答:暂按***元,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将以项目通知的方式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中“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
c.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做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更正为“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
c.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莆建管[2025]48号要求的:莆田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在参与我市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投标时,视同符合闽建〔2023〕16号文件中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情形。(投标人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做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37.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履约担保金额:/,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更正为:“履约担保金额:/,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对龙头企业等诚信企业按合同价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并鼓励以保函形式提交。(按莆建管[2025]48号执行)”
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6年05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容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涵洁市容环卫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福建羲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6年05月08日
附件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莆建管[2025]48号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18.3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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