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安市城市道路照明LED路灯节能改照能源管理项目道路照明检测

所属地区:福建三明市 发布日期: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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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三明市 采购单位 永安市城市道路照明
招标代理机构 永安市城市道路照明路灯节能改照能源管 项目名称 永安市城市道路照明LED路灯节能改照能源管理项目道路照明检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用于报价文件封面) 永安市城市道路照明LED路灯节能改照能源管理项目道路照明检测项目 报 价 文 件 报价文件内容:永安市城市道路照明LED路灯节能改照能源管理项目道路照明检测 报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永安市诚景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永安市城市道路照明LED路灯节能改照能源管理项目道路照明检测项目竞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作为此次投标报价人,同意竞价项目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完成过程项目检测报告并经审核后结算。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中标,我方承诺: (1)将派出 (姓名及身份证号)为本项目的现场代表,并按照相关部门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本投标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6)按“竞价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 4.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我方同意采购人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采购人企业“黑名单”的处理决定。 5.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采购人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采购人企业“黑名单”的处理决定。 6. / (其他补充说明)。 报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报价书 永安市诚景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永安市城市道路照明LED路灯节能改照能源管理项目道路照明检测竞价文件,我方愿意以下报价(见下表)承担完成竞价文件规定的工作。 报价表
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下浮率最终报价备注
1永安市城市道路照明LED路灯节能改照能源管理项目道路照明检测 ---- 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总计
报价人: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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