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关于购买城厢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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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城厢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关于购买城厢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项目的公告
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探索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体系,做好城厢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对城厢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性关爱服务,帮助其与在监服刑的父母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为全面推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做出示范。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将公开面向社会组织购买城厢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购买服务主体
本次购买服务主体为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
二
项目实施周期
2026年6月-2027年5月(一年)
三
购买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
拟购买城厢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项目1个,具体内容如下:
1.服务内容:
一是建档管理。建立帮扶队队伍,对全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摸底排查,分类建档管理,组织每季度家访慰问,开展重点个案服务,制定“一人一策”专属帮扶计划。
二是教育疏导。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辅导、法治教育、自我保护主题教育,促进健康成长;开展线上线下学习辅导,促进学业进步。
三是家庭关爱。开展进监亲子见面会,促进亲子沟通交流。为服刑人员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家长就业指导,帮助对接就业渠道;对困境家庭进行精准帮扶,帮助解决服务人员未成年子女大病医保、落户等问题。
四是法律援助。为服务人员家庭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监管业务咨询以及普法支持。
2.具体要求:
一是项目要求配备1名具有资质的督导、4名社会工作专业或有相关服务经验的青少年社工开展相关服务;二是完成不少于150名服务对象建档立卡;重点个案帮扶不少于5个,一人一策;三是开展关爱帮扶、普法宣传、夏令营、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2场,小组活动2个(12节);四是项目培训督导不少于3次,媒体报道不少于6次,项目总结报告1份。
3.经费预算:
城厢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项目25万元整,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四
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致力于青少年事务发展,具备提供社会工作、重点青少年(含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五
项目申请
1.有意愿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可向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项目服务方案各一式三份,盖章邮寄或送达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1001号九龙商务中心1号楼503室)。(具体项目方案可另附)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正常参与年报的记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社会组织、项目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相关服务经验佐证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3.申报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9日。
5.公开投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30
地点: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
六
项目评审
团区委组织相关工作者组成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团区委审批认定后,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七
项目验收
团区委将组织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开展评估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和标准进行验收,形成书面报告,并作为以后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接方的重要依据。
八
资金拨付
团区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按协议约定向项目承接方拨付项目款。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团区委 ***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1001号九龙商务中心1号楼503室
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关于购买城厢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项目申报表.doc
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
2026年 5月6日
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探索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体系,做好城厢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对城厢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性关爱服务,帮助其与在监服刑的父母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为全面推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做出示范。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将公开面向社会组织购买城厢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购买服务主体
本次购买服务主体为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
二
项目实施周期
2026年6月-2027年5月(一年)
三
购买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
拟购买城厢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项目1个,具体内容如下:
1.服务内容:
一是建档管理。建立帮扶队队伍,对全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摸底排查,分类建档管理,组织每季度家访慰问,开展重点个案服务,制定“一人一策”专属帮扶计划。
二是教育疏导。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辅导、法治教育、自我保护主题教育,促进健康成长;开展线上线下学习辅导,促进学业进步。
三是家庭关爱。开展进监亲子见面会,促进亲子沟通交流。为服刑人员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家长就业指导,帮助对接就业渠道;对困境家庭进行精准帮扶,帮助解决服务人员未成年子女大病医保、落户等问题。
四是法律援助。为服务人员家庭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监管业务咨询以及普法支持。
2.具体要求:
一是项目要求配备1名具有资质的督导、4名社会工作专业或有相关服务经验的青少年社工开展相关服务;二是完成不少于150名服务对象建档立卡;重点个案帮扶不少于5个,一人一策;三是开展关爱帮扶、普法宣传、夏令营、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2场,小组活动2个(12节);四是项目培训督导不少于3次,媒体报道不少于6次,项目总结报告1份。
3.经费预算:
城厢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项目25万元整,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四
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致力于青少年事务发展,具备提供社会工作、重点青少年(含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五
项目申请
1.有意愿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可向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项目服务方案各一式三份,盖章邮寄或送达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1001号九龙商务中心1号楼503室)。(具体项目方案可另附)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正常参与年报的记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社会组织、项目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相关服务经验佐证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3.申报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9日。
5.公开投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30
地点: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
六
项目评审
团区委组织相关工作者组成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团区委审批认定后,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七
项目验收
团区委将组织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开展评估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和标准进行验收,形成书面报告,并作为以后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接方的重要依据。
八
资金拨付
团区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按协议约定向项目承接方拨付项目款。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团区委 ***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1001号九龙商务中心1号楼503室
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关于购买城厢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帮扶项目申报表.doc
共青团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
2026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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