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古田县]东双村2025年产业振兴村项目工程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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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古田县杉洋镇东双村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东双村2025年产业振兴村项目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条件
东双村2025年产业振兴村项目工程已由古田县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古田县杉洋镇东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村级自筹+2025年超长期国债补贴,行政监督部门为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古田县
2.2 控制价(估算价):250.82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33.7495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范围为东双村2025年产业振兴村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及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本项目K值=7%,审核后招标控制价为:250.8164万元,发包价计算过程:250.8164×(1-7%)=233.7495万元;2.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保险或银行保函)形式之一提交。3.工程款支付方式:(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验收合格证书日期为准)后28天内支付至累计完成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5%;(3)工程完成结算,承包人提供发包人要求所需相关资料(按规定承包人应提供的资料),并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书面确认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4.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5.中标结果在宁德市阳光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
3.3 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身份证的扫描件,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人员,专业和注册单位均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为准)。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05月11日23时59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 交易时间:2026年05月12日 09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古田县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古田县杉洋镇东双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杉洋镇东双村东溪小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古田县杉洋镇东双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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