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黄潭镇将溪村邹州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黄潭镇将溪村邹州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将乐县黄潭镇将溪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黄潭镇将溪村邹州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潭镇将溪村邹州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将乐县黄潭镇将溪村民委员会以相关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黄潭镇将溪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黄潭镇将溪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黄潭镇将溪村邹州;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黄潭镇将溪村邹州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9日8:00:00 至 2026年5月8日17:30:00 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缴纳50元/项目的平台运营维护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开标解密时长:45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5月13日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上发布。
8.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9.其他
9.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标准以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9.2根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福沙农产交[2026]1号)文件和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中标人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黄潭镇将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将乐县黄潭镇将溪村16号,邮编:3533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溪南村银华路3号二单元205,邮编:3533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http://ztb.fncjys.cn/
联系电话:0512-58188106、18965023657
服务机构:福建两山生态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玉华巷3号(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三楼)原物资公司
联系电话:0598-2982666
本招标项目黄潭镇将溪村邹州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将乐县黄潭镇将溪村民委员会以相关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黄潭镇将溪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黄潭镇将溪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黄潭镇将溪村邹州;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黄潭镇将溪村邹州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9日8:00:00 至 2026年5月8日17:30:00 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缴纳50元/项目的平台运营维护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开标解密时长:45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5月13日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上发布。
8.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9.其他
9.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标准以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9.2根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福沙农产交[2026]1号)文件和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中标人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黄潭镇将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将乐县黄潭镇将溪村16号,邮编:3533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溪南村银华路3号二单元205,邮编:3533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http://ztb.fncjys.cn/
联系电话:0512-58188106、18965023657
服务机构:福建两山生态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玉华巷3号(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三楼)原物资公司
联系电话:0598-298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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