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大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福建大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2.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
3.项目编号:DDZB2026008
4.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626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5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 1.00 | ***.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④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满足以上第①点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采购标的一览表》规定准确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项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填写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5月0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A区—6福建大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报名获取;或将所需获取的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ddzbdl@163.com。
8.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9.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地点:福建大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A区—6)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5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地点:福建大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A区—6)
1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
地址:长乐区金峰镇星光路666号
邮编:35021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大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A区—6
邮编:3500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1:账户信息
| 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大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 银行账号:4273 7898 1500 |
| 特别提示 |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应保证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以对公形式到达福建大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采购包号)发送我司邮箱,我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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