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安市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21

【招标公告】南安市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安市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83]CXS[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安市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评技术分项中“保洁人员”描述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技术项(P2XA2)满分为81.0000分
保洁人员
2.00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保洁人员(21人),满足第五章(五)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的得1分。至少一人持有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的得1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含可扫描验证的二维码或防伪标识以及社保经办机构印章)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列表说明,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保洁人员
2.00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保洁人员(21人),满足第五章(五)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的得1分。至少一人持有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的得1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含可扫描验证的二维码或防伪标识以及社保经办机构印章)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列表说明,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5392152181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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