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标的2:浦县绥安镇金霞路14号后潭贸易有限公司厂房11-13号店面
【招标结果】标的2:浦县绥安镇金霞路14号后潭贸易有限公司厂房11-13号店面: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浦县绥安镇金霞路号后潭贸易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浦县绥安镇金霞路14号后潭贸易有限公司厂房11-13号店面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 标的2:浦县绥安镇金霞路14号后潭贸易有限公司厂房11-13号店面 |
| 标的名称 | 标的2:浦县绥安镇金霞路14号后潭贸易有限公司厂房11-13号店面 | ||||||
|---|---|---|---|---|---|---|---|
| 项目编码 | DSCQ202636BF1415242 | 挂牌价格 | 120 元/㎡·年 | ||||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为租赁标的每平方米年租金底价。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7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4-13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4-21 | ||||
| 转出方式 | —— | 是否再次流转 | 否 | ||||
| 出让方信息 | |||||
|---|---|---|---|---|---|
| 委托方 | —— | ||||
| 标的信息 | |||||
| 资产名称 | 浦县绥安镇金霞路14号后潭贸易有限公司厂房11-13号店面 | 地块编码 | —— | ||
| 地块类型 | 商铺 | 建筑面积 | 164 | ||
| 租期 | 5 | ||||
| 标的描述 | —— | ||||
| 坐落 | 漳浦县绥安镇后潭村金霞路14号 | ||||
| 流转用途 | 不得违法经营 | ||||
| 土地利用现状 | —— | ||||
| 流转期限 | 5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120 元/㎡·年 | |||
| 价款支付方式 | —— |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否则承租方须恢复原状并赔偿出租方损失。 2、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需足额缴纳约定的承租款。同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总额(中标总价)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时,待承租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否则保证金可用于偿还承租方应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违约赔偿金。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租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等费用;自主开展正当经营活动并自担风险、依法纳税;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发生亏损与出租方无关。 4、在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房屋。 5、合同期满,承租方承租的房屋(店面)连同各类装修设施由出租方无偿收回。 6、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场所不得开办赌场等违法经营活动。 7、因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8、其他条件详见《房屋(厂房)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厂房)租赁合同》。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仅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意向承租方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交易标的质量和状况请意向承租方自行现场看样,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质量和状况,竞价成交后意向承租方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交易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意向承租方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递交了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方式,完全了解本次交易标的质量和状况等全部情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自愿承担由于对交易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交易中心不对交易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挂牌价竞租,并愿意以挂牌价为起价,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必须充分了解并审慎评估自身对报价的承受能力,谨慎进行报价,一旦报价即为不可撤销的报价。 3.租赁标的未取得产权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店面)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店面)租赁合同》。 4.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1)未成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2)租赁标的移交后,交易中心在收到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签署的《房屋(店面)租赁合同》原件和《出租资产移交完毕确认函》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出租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交易中心和出租方将取消其竞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笔交易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及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实施的任何行为给交易中心、出租方造成损失或造成交易中心、出租方被第三人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应无条件全额赔偿或补偿交易中心、出租方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罚款(金)、诉讼(仲裁)案件受理费、诉讼(仲裁)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①相应租赁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但均不报(应)价; ②意向承租方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报价的; ③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④不论是在竞价前还是竞价后,发现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交易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 ⑤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承租、公开交易活动过程中做出承诺的; ⑥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或交易保证金的; ⑦承租方未按要求与出租方签署《房屋(店面)租赁合同》的; ⑧承租方未按照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或租金的; ⑨本项目完整公告及其附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4)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5.资格审核: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才有资格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6.标的设有挂牌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7.标的1、标的2以“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优先(过程行权)”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标的3以“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优先(过程行权)”原则指:当租赁标的经公开征集产生1名合格意向承租方(含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户)时,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应当通过报价系统在规定的报价期内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当租赁标的经公开征集产生2名或2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时,租赁标的的非优先权人报出当前最高价格,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户(优先权人)可以通过报价系统选择跟进(通过网络行使优先权)、加价或放弃;若非优先权人再行加价,优先权人可继续选择跟进、加价或放弃,若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则报价最高的非优先权人即成为本次租赁标的的承租方;若优先权人报出最高报价或以最高报价行使优先权,且非优先权人均放弃加价时,则该优先权人即成为本次租赁标的的承租方。 8.加价幅度。本次网络竞价的标的的加价幅度须是人民币100元或其整数倍。 9.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本次标的首次公告限时报价期为2026年4月22日上午9:00-10:00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上午10:00时,若首次公告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则标的进入延牌,延牌期间限时报价期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上午9:00-10:00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时。标的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60秒钟。 10.报价结果通知:竞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竞价结果提示,经交易中心审核无误后交易系统确认为最高有效报价的报价人为最终承租方。如果意向承租方报价成交,系统会有短信通知,同时系统自动将《竞价结果通知单》发送到意向承租方注册账户中的,可在我的订单里查询成交信息。该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且租赁标的视为正式竞价成交。 11.成交结果公示:交易中心在竞价结束当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告日期以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交易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2.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0.8 万元 | |||
| 保证金说明 | 1.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在“交易系统-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https://biz.fjcqjy.com/#/project”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意向承租方的账户。意向承租方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2.特别提示:办理交易保证金转账或存入时,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付款人(转出方)名称必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在备注或附言栏内填写汇款识别码(汇款识别码为意向承租方完成第四产权报名工作后自动生成,意向承租方在汇款时务必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意向承租方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6-04-21 17:00:00 |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7个工作日 |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9个周期 |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 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蔡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15506966668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陈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 | ||
| 项目融资联系人 | *** |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 *** | ||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