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校园公告】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升降桩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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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升降桩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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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
升降桩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升降桩采购项目
1.2 控制价金额:11.6626万元(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控制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1.3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1.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报价供应商提供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文件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2.2 法人本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供应商代表参加的(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报价供应商为报价供应商代表缴纳社保的凭据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2.3 附件中采购需求的“采购内容及主要规格要求”中所有规格条款均为基本要求,各报价供应商可提出更优的规格参数,并按采购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进行佐证,报价供应商所报产品的规格响应存在不满足的,均视为与本次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未实质性响应比价要求,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2.4 报价供应商将以上(2.1、2.2、2.3)材料密封后提交,否则不予接收,收到的报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5 报价供应商未完整提供(2.1、2.2、2.3)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比价材料。
2.6 比价原则: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实质到场报价供应商至少需3家,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比价。
2.7 学校不向报价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三、提交报价的时间与地点
3.1 提交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3.2报价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博爱楼5楼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现场踏勘说明
5.1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采购人对报价供应商实地踏勘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风险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方式:王老师0592-7768060
5.2 报价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时应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六、售后服务要求
6.1 供应商对此次采购的货物应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货物质保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售后维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质保服务的响应时间:货物若发生非人为故障,供应商应上门检修维护,更换零部件。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解决方案(若逾期,采购人有权根据相应违约条款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一般故障应在24个小时内修复。若48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需备有同等档次备用设备。
6.2 质保期限:3年
七、其它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报价均视为包括货物(含货物主体、辅助材料、配件)供应、运输、搬运费、装卸费、安装费(包含电源线、网线施工等)、专用工具费、保险费、采购保管费、安装调试费、产品检验检测费、操作人员培训费、人工费、行政规费、验收费、税费、企业管理费、售后服务费用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7.2 附件文件中若有要求提供证书、证明、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须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7.3交付条件:符合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在签订协议后、施工前提供完整施工方案与电路设计图纸,并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1个月,运行顺畅且未发生故障、失灵、松动、异响等情况,同时完善所有电路图纸、检测报告、合格证明、验收说明等项目材料后,方可通过验收。在验收合格前,所发生的一切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来往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一: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升降桩采购项目要求与报价表
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
2026年4月13日
文|总务科
一审|总务科
二审|办公室
三审|校长室
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
升降桩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升降桩采购项目
1.2 控制价金额:11.6626万元(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控制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1.3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1.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报价供应商提供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文件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2.2 法人本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供应商代表参加的(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报价供应商为报价供应商代表缴纳社保的凭据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2.3 附件中采购需求的“采购内容及主要规格要求”中所有规格条款均为基本要求,各报价供应商可提出更优的规格参数,并按采购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进行佐证,报价供应商所报产品的规格响应存在不满足的,均视为与本次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未实质性响应比价要求,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2.4 报价供应商将以上(2.1、2.2、2.3)材料密封后提交,否则不予接收,收到的报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5 报价供应商未完整提供(2.1、2.2、2.3)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比价材料。
2.6 比价原则: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实质到场报价供应商至少需3家,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比价。
2.7 学校不向报价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三、提交报价的时间与地点
3.1 提交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3.2报价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博爱楼5楼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现场踏勘说明
5.1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采购人对报价供应商实地踏勘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风险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方式:王老师0592-7768060
5.2 报价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时应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六、售后服务要求
6.1 供应商对此次采购的货物应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货物质保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售后维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质保服务的响应时间:货物若发生非人为故障,供应商应上门检修维护,更换零部件。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解决方案(若逾期,采购人有权根据相应违约条款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一般故障应在24个小时内修复。若48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需备有同等档次备用设备。
6.2 质保期限:3年
七、其它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报价均视为包括货物(含货物主体、辅助材料、配件)供应、运输、搬运费、装卸费、安装费(包含电源线、网线施工等)、专用工具费、保险费、采购保管费、安装调试费、产品检验检测费、操作人员培训费、人工费、行政规费、验收费、税费、企业管理费、售后服务费用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7.2 附件文件中若有要求提供证书、证明、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须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7.3交付条件:符合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在签订协议后、施工前提供完整施工方案与电路设计图纸,并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1个月,运行顺畅且未发生故障、失灵、松动、异响等情况,同时完善所有电路图纸、检测报告、合格证明、验收说明等项目材料后,方可通过验收。在验收合格前,所发生的一切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来往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一: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升降桩采购项目要求与报价表
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
2026年4月13日
文|总务科
一审|总务科
二审|办公室
三审|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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