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二期屋面增设光伏发电设备承载能力可行性评估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10

【招标公告】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二期屋面增设光伏发电设备承载能力可行性评估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晋江晋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二期屋面增设光伏发电设备承载能力可行性评估服务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二期屋面增设光伏发电设备承载能力可行性评估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MCG-QZ-2025084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同时满足:①具有a.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b.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同时包含:地基基础、建筑材料(或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②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2)项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须提供①资质证书复印件、证书有效或继续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或提供②项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410日起至2026416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6410日起至2026416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至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海归E谷E5B号楼3层)购买招标文件,可以电话预约报名,报名联系方式:17750891973。不接受未按规定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箱)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202643009:3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同时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密封,如投标文件在递交时出现遗失、破损情况,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递交无效。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43009:3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海归E谷E5B号楼3层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9.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0、质疑:本次采购活动不属于政府采购行为,但因采购资金国有性和采购行为的政府主导性,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釆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采购人:晋江晋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崇德路267号1幢1401室
联系人:***
联系方法:***
12、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海归E谷E5B号楼3层
联系人:***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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