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于山风景名胜公园驳岸挡墙改造加固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于山风景名胜公园驳岸挡墙改造加固工程项目(施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山风景名胜公园驳岸挡墙改造加固工程项目(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驳岸挡墙改造加固工程项目(施工) 已由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于山公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控制价为***元(其中暂列金额5273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驳岸挡墙改造加固工程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施工经费不超过五百万元,属于二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重力式挡土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ZS 0077一2019)《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混凝土生态砌块挡墙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及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乙 级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9日 9:00至2026年4月15日17:30通过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fzgzjy.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投标通”打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512-58188106。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0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4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zgzjy.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zgz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海路23-1号,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603室,邮编:350009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fzgzjy.com/
联系电话: 0512-581881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海路23-1号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23号中庚喜来登酒店B1层
联系电话: 0512-581881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驳岸挡墙改造加固工程项目(施工) 已由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于山公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控制价为***元(其中暂列金额5273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驳岸挡墙改造加固工程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施工经费不超过五百万元,属于二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重力式挡土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ZS 0077一2019)《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混凝土生态砌块挡墙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及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乙 级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9日 9:00至2026年4月15日17:30通过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fzgzjy.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投标通”打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512-58188106。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0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4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zgzjy.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zgz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海路23-1号,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603室,邮编:350009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fzgzjy.com/
联系电话: 0512-581881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海路23-1号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23号中庚喜来登酒店B1层
联系电话: 0512-5818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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