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泰宁县县直机关食堂生鲜购买及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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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泰宁县县直机关食堂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泰宁县县直机关食堂生鲜购买及配送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泰宁县县直机关食堂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6年泰宁县县直机关食堂生鲜购买及配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6年泰宁县县直机关食堂生鲜购买及配送项目。
2.项目编号:YA(TN)-20261016#。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主要要求 |
| 1 | 2026年泰宁县县直机关食堂生鲜购买及配送项目 | 1.00 | 年 | ***.00 | 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6年4月8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磋商文件。逾期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2获取地点: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3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5.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会议室(泰宁县归化路4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会议室(泰宁县归化路4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泰宁县县直机关食堂
地址:泰宁县和平中街29号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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