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中共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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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共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市委联动巡察三组对中共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5年4月17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分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联动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局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一是深化政治自觉,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分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责任传导体系。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系统推进整改攻坚。建立动态调度机制,召开整改专题推进会5次,通过周总结跟踪调度4次,有序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时序进度与质量要求双达标,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推动效能转化,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将问题破解转化为治理效能跃升。强化制度治本功能,重新修订《分党组会议议题管理办法》、廉政风险防控、考勤管理办法等基础性制度,推动整改成果深度嵌入治理架构。
局主要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政治职责,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核心标尺。一是强化政治担当,高位部署整改任务。主持召开分党组会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带头学习上级关于巡察整改的会议精神,确立“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的攻坚原则。亲自牵头制定整改总体方案,将巡察整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构建起“书记主抓、层层压责”的闭环责任体系。二是全程领战攻坚,破解关键瓶颈问题。践行“一线工作法”,直接牵头攻坚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主动认领牵头问题,均已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严把整改质量关口,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三是深化制度建构,筑牢长效治理根基。将整改成果转化作为治本之策,主导构建系统性制度防护网,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推动修订公车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方案、文稿审核工作机制等基础制度框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具体管理办法。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完成辖区污染点位落图,制定2025年度空气质量提升方案及2025年下半年空气质量提升细化方案,全面完成上级大气办通报扬尘、露天焚烧等问题整改99个,区大气办自查通报大气问题56个,整改率100%,指导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每周一报。策划两个大气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获批1060.2万项目补助资金。(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完成辖区工业源、道路源及工地源等涉气污染源梳理并落图;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区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方案》(龙环委办〔2025〕4号)、《漳州市龙海区2025年下半年空气质量提升细化方案》(龙环委办〔2025〕7号),并抓好落实。(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3月14日)
(2)策划燃煤和燃生物质锅炉淘汰项目两个,一是榜山镇燃生物质锅炉淘汰项目(一期),共涉及16家企业17台锅炉,计划淘汰锅炉64.8蒸吨;二是绿新及华发燃煤锅炉淘汰项目,计划淘汰3台燃煤锅炉共计53蒸吨;已全面完成淘汰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不定期开展露天焚烧和扬尘问题巡查整改;上级通报问题均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立行立改)
(4)指导各乡(镇、街道、场)按要求梳理汇总辖区涉气污染源落实“一镇一台账”,定期更新、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及大气监督员落实管控情况。(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立行立改)
2.辖区水环境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2025年,南溪浮宫桥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达标月份同比增加1个月,主要数据指标全面改善,其中溶解氧均值同比改善9.2%;氨氮均值同比改善18.1%;总磷均值同比改善7.8%。(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制作龙海区南溪流域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分布图,包括工业企业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农村(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等。(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12日)
(6)实施九龙江南溪低溶解氧成因与对策研究项目和九龙江流域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提升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签订采购合同,正在有序开展。(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19日)
(7)印发实施《深化九龙江流域(龙海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龙委办明电〔2025〕13号)并抓好落实。(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3.辖区农村水环境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港尾镇上午村辽里溪农村黑臭水体已消除水体黑臭现象,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策划实施港尾镇汤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A标段工程,以控源截污为根本,通过系统治理,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同时,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长效管护机制,不定期对列入国家监管清单的3条黑臭水体进行巡查,巩固治理成效,确保水体不反黑反臭。(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策划实施港尾镇汤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A标段工程,于2025年1月通过竣工验收。(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30日)
(9)以控源截污为根本,通过系统治理,消除水体黑臭现象。2025年3月已对列入国家监管清单的3条黑臭水体进行“回头看”现场核查及水质检测,督促乡镇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10)与属地乡镇进一步沟通,针对不同水体的主要污染源等,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长效管护机制。(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突出区域生态环境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压实监管责任,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市河长办通报紫泥关于黑臭水体问题中涉及工业污染的9个问题开展后督查工作,均未发现反弹;结合日常信访处理、双随机等工作,加强规范化企业巡查监管和“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加强相关岸段海漂垃圾巡查监管,督促漳州环境集团持续抓好紫泥相关岸段海漂垃圾的常态化清理。城内村2座污水处理站已完成建设并投运,有效满足紫泥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需求。2025年入海沟渠监测达标率100%,紫泥全岛生态环境得到巩固提升。(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1)联合紫泥镇对9个工业污染问题进行后督查,均未发现反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12)督促区住建局加快推进紫泥镇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目前紫泥镇镇区城内村2座污水处理站已完成建设并投运,有效满足紫泥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需求。(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17日)
(13)持续强化相关岸段海漂垃圾巡查监管工作,保持高频次、全覆盖的巡查态势,确保监管无死角。同时,积极督促漳州环境集团严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紫泥相关岸段海漂垃圾常态化清理工作,保障了该岸段海漂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4)紫泥镇共140个入海排口,其中入海沟渠61条,每季度监测1次,达标率100%(不具备采样条件的除外)。(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推动考核任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动态更新排污权政府储备项目库企业257个,完成收储2个,待收储6个;全面完成2蒸吨以下燃生物质锅炉淘汰38台;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6起;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3个个性问题整改率及130件信访件销号率均达100%;持续跟踪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单,确保序时推进。(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5)动态更新排污权政府储备项目库企业257个,完成收储2个,待收储6个。向中沙古雷、福建科宝出让排污权指标,预计可为省、市、区三级财政创造约0.38亿元的财政收入,有力保障工业项目落地。(完成时限:2025年5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3月30日)
(16)组织开展6起符合条件的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集中磋商,由涉事企业自行确认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共25000元并直接用于生态修复。(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0日)
(17)全面完成38台2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锅炉淘汰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8)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3个个性问题整改率及130件信访件销号率均达100%;结合实际,以区环委办名义点对点督促指导相关区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场)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持续跟踪各类问题整改清单,确保序时推进。(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15日)
6.蓝天保卫战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上级大气办通报扬尘、露天焚烧等问题整改99个,区大气办自查通报大气问题56个,整改率100%,指导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每周一报。将7家汽车年检站纳入双随机重点监管并加强帮扶检查,发现问题13个,整改率100%。核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保留锅炉49台,淘汰2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锅炉38台,完成率均达100%。(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9)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2025年,上级累计通报扬尘、露天焚烧问题99个,均已完成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20)核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保留锅炉49台,淘汰2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锅炉38台,完成率均达100%。(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1)将辖区内在营机动车检测站纳入双随机重点管理,联合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加强对机动车检测站的指导帮扶,发现问题13个,整改率100%。(完成时限:2025年5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7.净土保卫战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制定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风险地块联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提前介入指导用地单位做好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海澄镇豆巷村西小区支渠、浮宫镇溪山村陂仔顶至后高港仔、港尾镇上午村辽里溪等3条农村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治理,并建立健全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治理成效,确保水体不反黑反臭。(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2)建立工作专班,16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均已完成并上传土壤调查系统平台。(完成时限:2025年5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23)于5月下旬完成16个地块的“回头看”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5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24)溪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营,对村庄内的日常洗涤废水排口进行接管,做到应接尽接。目前,溪山村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25)策划实施港尾镇汤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A标段工程,于2025年1月通过竣工验收。(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30日)
(26)与属地乡镇进一步沟通,针对不同水体的主要污染源等,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长效管护机制。(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碧水保卫战韧性不足。
整改情况:2025年,南溪浮宫桥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主要数据指标全面改善,达标月份同比增加1个月;累计检查南溪涉水企业272家次,采水监测31家次,下达处罚决定书6家、处罚金额87.5万元,已行政移送3起,拟行政移送2起;持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取缔违法违规生猪养殖场16家,减少生猪存栏1664头;取缔违法违规家禽养殖场(户)19家,减少家禽存栏9763只。(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日)
(27)加大流域污染源排查力度,2025年1月6日,对南溪流域单日氨氮超标进行排查,7月1日对南溪浮宫桥国控断面6月下旬溶解氧指标异常情况进行排查,每月调度南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进展情况清单。持续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力度,2025年累计检查南溪涉水企业272家次,采水监测31家次,下达处罚决定书6家、处罚金额87.5万元,已行政移送3起,拟行政移送2起。(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日)
(28)强化畜禽养殖隐患查处力度,对南溪流域涉及乡镇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检查,2025年处罚1起,处罚金额13.81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29)结合双随机、日常检查等,加强涉水企业测管联动,2025年共检查涉水企业449家次,立案处罚11家,处罚金额146.8万元,其中4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9.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有差距。
整改情况:2025年上半年,根据省厅无人机航拍情况,我区海漂垃圾密度约为213.46m2/km,优于250m2/km的整改目标。54条黑劣沟渠均已消黑。(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30)严格依照《漳州市龙海区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方位加强海漂垃圾巡查监管,通过高频次、全覆盖巡查筑牢监管防线,2025年累计清理海漂垃圾和岸上垃圾2160.3吨,省无人机航拍发现问题13个,均已完成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1)每季度开展入海沟渠水质监测工作并进行现场核查,13条反弹的入海沟渠水质均达标。(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32)我区入海排污口及入海沟渠共304个,包含非排口10个,需检测的共294个(其中,每季度监测175个,每半年监测119个),2025年共监测884次,达标率100%。建立完善入海沟渠监管清单,并对纳入整治的35个入海排污口,54条黑劣沟渠建立“一口一档”台账。(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0.执法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组织执法工作培训会,学习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调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规范笔录填写、案件办理和卷宗归档,2024年12月以来,共组织、参加专题培训会19次;持续强化执法练兵,“以老带新”,加强对年轻骨干力量的培养。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内部规范,制定印发《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及档案管理制度(试行)》《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2025年执法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执法干部业务能力水平。(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33)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于2025年6月9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表》《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表》《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9日)
(34)使用执法记录仪对重要证据拍摄取证,规范现场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填写。(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35)于2025年7月7日同法律顾问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要求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2025年出具《法律顾问审核意见表》9份;严格落实案件事前沟通、事后审核机制,行政处罚等案件需经督查股(法制)、执法大队联合讨论,局执法会研究同意后,才能做出处罚决定;2025年,督查股(法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表》15份。(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7日)
(36)持续强化执法练兵,“以老带新”,通过加强日常执法、专项检查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技能;积极派员参加中央、省、市监督帮扶行动共13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37)组织全体执法干部学习《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生态环境行政文书制作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提高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规范性。(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38)就巡察反馈及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规范案件办理及卷宗归档培训。(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30日)
(39)全面梳理已办案件过程存在的问题并立行立改,新办案件按规范执行到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集体谈话11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0)组织全体执法干部学习《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全面收集佐证材料,严格按要求进行裁量计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1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1)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及档案管理制度(试行)》《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2025年执法培训计划》。(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次,局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1次,谈心谈话2次;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次;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引导,班子成员带队包段开展考勤抽查,组织廉政风险防控自查2轮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2)2025年,局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1次,谈心谈话2次;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集体谈话2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3)2025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次,及时通报上级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召开党员大会3次、专题交流研讨4次、年轻干部(95后)专题学习教育1次、专题党课1次,结合8名受处分干部违规违纪事实,制作剖析材料予以警示。(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4)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考勤管理办法》,由班子成员带队包段开展考勤抽查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谈话2人次;2025年检查发现违规人员2人次,按要求扣除绩效奖金。(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5)2024年12月,结合我局实际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清单》;2025年,完成各股室(单位)自查2轮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12.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持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参观谷文昌纪念馆,分享谷文昌先进事迹,围绕作风建设进行专题研讨交流;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专题培训48人次;组建文稿审核工作组,完成文稿审核57份;印发实施《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双随机”检查47家次,结合检查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切实改进文风,力戒形式主义。(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6)2025年4月27日,组织全体党员到谷文昌纪念馆开展“学习弘扬谷文昌先进事迹”主题党日活动;5月21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专题研讨交流;10月30日开展谷文昌先进事迹分享会,让红色精神在交流中扎根;持续严格机关考勤、规范公文办理等工作事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27日)
(47)印发实施《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双随机”检查47家次,结合检查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谈话1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8)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专题培训会,从公文种类、公文格式、公文文种选择常见错误例析、公文语法错误以及常见语病等5个方面进行学习,参训人员48人。(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9)印发实施《文稿审核工作机制》,组建工作组,审稿员14人,2025年完成文稿审核57份。(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13.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督促加快推进重点问题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我区个性问题3个,均已完成整改;130件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率达100%。2020年省督反馈的家具行业整治问题已通过市级验收。(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50)通报的九龙江口特殊利用区禁养区内610多亩养殖池塘,经核实为651.3亩,已于2024年12月底全部完成退养并清除养殖设施,恢复湿地纳潮。九龙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460亩海上养殖已于2023年12月清退完成,累计清退894.5亩(含通报外自查清退面积),其中龙海区清退786.6亩、台商投资区清退107.9亩。该问题已于2025年4月23日完成市级验收,待其他地市相同问题合并销号。(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23日)
(51)家具企业退城入园新园区选址于程溪下庄工业园区,2025年12月31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验收销号。(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52)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区信访件共130件(含共办4件),已全部办结销号。(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53)对工地噪声及河道黑臭问题加强后督查,目前两处房地产工地已竣工;2025年5月对浮宫中联河道后督查,至今再未收到相关信访件;持续推行领导包案,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54)持续推进联防联控联治,联合漳浦生态环境局检查南溪流域畜禽养殖场6个及汤溪流域水产养殖场3个。联合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西溪流域联防联控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55)建立建设用地部门联动监管机制,2025年共反馈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储备计划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征询函3份。(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4.“放管服”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通过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切实提升服务效能,2025年共完成57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依法依规履行环评审批职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56)持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表。(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16日)
(57)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58)对《福建省锦江日用品化工有限公司应急预案》进行认真复核,指导该公司重新修订应急预案,重新组织专家评审,经专家复审意见通过后提交系统备案。(完成时限:2025年4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2月28日)
15.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工会会议费、医疗互助金缴纳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清单》,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暂行)》《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方案》等,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表单》《合同签订审批登记表》,不折不扣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规范报账,挽回经济损失1.47万元。(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59)责令参加疗休养活动的14名干部职工退还出差补贴2240元,并于2025年5月20日上缴国库;相关材料购买清单、出差审批单、会议预算单及结算单、机房改造验收手续等报支附件均已补齐;核查《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系统》购置质保金情况,确认仅为合同规定并未执行,相关费用均已付清;盐度计、净水器等已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60)召开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工会委员会会议,商定个人和单位承担比例,确定漳州市职工医疗互助金缴纳60元,其中个人承担10元,单位承担50元,梳理形成2022年至2024年补缴清单,共涉及人员74人(因人员进出,补缴3年61人,补缴2年8人,补缴1年5人),合计***元,足额收取,并于2024年12月4日汇入工会帐户。(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已完成,立行立改)
(61)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暂行)》,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表单》,涵盖新购资产申请单、报告单、跨部门调整申请单等,设置部门资产管理人9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2)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方案》,明确预算金额在叁万元(不含)以上拾万元(含)以下项目,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后执行。预算金额在拾万元(不含)以上项目,经局分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执行。2025年,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开展招标采购项目7个。(完成时限:2025年5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3日)
(63)制定《合同签订审批登记表》,由股室负责人、财务部门、法制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逐级审批;2025年审批合同46个。(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6日)
(64)邀请漳州市金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漳州市统一委托记账单位)专业人员到我局进行《财务制度》专题培训;组织全员签订《财务规定提醒函》57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2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谈话提醒2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16.公车管理存在疏漏。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清单》,厘清公车管理各项费用支出,规范用车流程及车辆运行登记等,2025年车辆运行费8.56万元,同比下降50%;2025年12月5日,经分党组研究通过,续签3年期定点维修合同。(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65)经核实,补充明确定点维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2025年12月5日,经分党组研究通过,续签3年期合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1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66)2025年1月,对用车审批问题立行立改,要求各股室(单位)公务用车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车辆管理员进行车辆调度;2025年6月30日,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公车管理制度》;2025年累计审批用车1706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7)2025年3月,制定《2025年车辆费用支出情况表》《2025年度车辆运行明细表》,由驾驶员根据车辆实际,登记送修日期及维修费用、年检日期及金额、车辆保险日期及金额,于每月底登记累计行驶里程;由车辆管理员根据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登记。(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3月19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7.分党组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进展:研究制定《分党组会议议题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分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2025年召开分党组会19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相关材料44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召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研讨交流5次,其中,开展“厦门发展战略启示录”活动“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等专题研讨2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8)制定《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呈批单》,于2025年5月14日印发实施。(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14日)
(69)2025年5月20日,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龙海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依据工作方案于6月12日起对辖区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25家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12日)
(70)印发实施《分党组会议议题管理办法》;2025年召开分党组会19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相关材料44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研究事项的相关记录均体现议事过程。(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0日)
(71)2025年1月15日,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25年召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研讨交流5次,其中,开展“厦门发展战略启示录”活动“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等专题研讨2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2月17日)
18.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坚持党建引领,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完成党费补缴184人次215元。印发实施《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丰富主题党日活动方式,积极开展现场教学,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创新开展谷文昌事迹分享会,与区住建局等4家单位联合共建开展污水治理,推动“党建+平安+生态环保”同频共振,以“宣传+服务”双线并进模式开展送法上门;推动思想教育入脑入心,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效。(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7月14日)
(72)印发实施《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2025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巡察整改及党建等工作议题9个;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创新开展谷文昌事迹分享会,与区住建局等4家单位联合共建开展污水治理,推动“党建+平安+生态环保”同频共振,以“宣传+服务”双线并进模式开展送法上门。(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2日)
(7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谈话5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74)于2025年3月重新测算全体党员党费金额,按月足额缴纳;并于2025年6月完成党费补缴184人次215元。(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75)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梳理形成《党务重点工作清单》并严格执行到位。(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5日)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9.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分党组会议记录,由分党组成员进行审核把关,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党务工作实行“AB岗”,在党务人员调离的情况下,由办公室负责人顶岗承担。不定期听取或调度相关股室(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后,由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事项进行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76)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1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77)指定办公室2位同志负责做好分党组会议记录,由分党组成员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日)
(78)党务工作实行“AB岗”,每月党费收缴清单由分管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监督并签字确认;在党务人员调离的情况下,由办公室负责人顶岗承担。(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14日)
(79)通过分党组会议及周总结跟踪调度巡察反馈各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6次;全部完成整改后,由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事项进行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成果运用与制度固化。对整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将整改成果融入日常管理、业务流程和干部教育,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与跟踪问效。将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和检查重点内容。对整改成效进行“回头看”,重点核查同类问题是否反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制度执行是否严格。对发现反弹苗头或执行不力的,及时预警、严肃纠偏。
三是深化警示教育与风险防控。以巡察整改发现的案例为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洁风险点排查和动态监控,前移监督关口,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从源头上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522055;通信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人民东路26号(办公室);电子邮箱lhshbj22055@163.com。
一、分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联动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局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一是深化政治自觉,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分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责任传导体系。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系统推进整改攻坚。建立动态调度机制,召开整改专题推进会5次,通过周总结跟踪调度4次,有序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时序进度与质量要求双达标,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推动效能转化,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将问题破解转化为治理效能跃升。强化制度治本功能,重新修订《分党组会议议题管理办法》、廉政风险防控、考勤管理办法等基础性制度,推动整改成果深度嵌入治理架构。
局主要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政治职责,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核心标尺。一是强化政治担当,高位部署整改任务。主持召开分党组会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带头学习上级关于巡察整改的会议精神,确立“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的攻坚原则。亲自牵头制定整改总体方案,将巡察整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构建起“书记主抓、层层压责”的闭环责任体系。二是全程领战攻坚,破解关键瓶颈问题。践行“一线工作法”,直接牵头攻坚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主动认领牵头问题,均已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严把整改质量关口,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三是深化制度建构,筑牢长效治理根基。将整改成果转化作为治本之策,主导构建系统性制度防护网,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推动修订公车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方案、文稿审核工作机制等基础制度框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具体管理办法。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完成辖区污染点位落图,制定2025年度空气质量提升方案及2025年下半年空气质量提升细化方案,全面完成上级大气办通报扬尘、露天焚烧等问题整改99个,区大气办自查通报大气问题56个,整改率100%,指导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每周一报。策划两个大气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获批1060.2万项目补助资金。(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完成辖区工业源、道路源及工地源等涉气污染源梳理并落图;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区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方案》(龙环委办〔2025〕4号)、《漳州市龙海区2025年下半年空气质量提升细化方案》(龙环委办〔2025〕7号),并抓好落实。(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3月14日)
(2)策划燃煤和燃生物质锅炉淘汰项目两个,一是榜山镇燃生物质锅炉淘汰项目(一期),共涉及16家企业17台锅炉,计划淘汰锅炉64.8蒸吨;二是绿新及华发燃煤锅炉淘汰项目,计划淘汰3台燃煤锅炉共计53蒸吨;已全面完成淘汰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不定期开展露天焚烧和扬尘问题巡查整改;上级通报问题均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立行立改)
(4)指导各乡(镇、街道、场)按要求梳理汇总辖区涉气污染源落实“一镇一台账”,定期更新、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及大气监督员落实管控情况。(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立行立改)
2.辖区水环境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2025年,南溪浮宫桥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达标月份同比增加1个月,主要数据指标全面改善,其中溶解氧均值同比改善9.2%;氨氮均值同比改善18.1%;总磷均值同比改善7.8%。(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制作龙海区南溪流域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分布图,包括工业企业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农村(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等。(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12日)
(6)实施九龙江南溪低溶解氧成因与对策研究项目和九龙江流域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提升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签订采购合同,正在有序开展。(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19日)
(7)印发实施《深化九龙江流域(龙海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龙委办明电〔2025〕13号)并抓好落实。(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3.辖区农村水环境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港尾镇上午村辽里溪农村黑臭水体已消除水体黑臭现象,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策划实施港尾镇汤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A标段工程,以控源截污为根本,通过系统治理,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同时,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长效管护机制,不定期对列入国家监管清单的3条黑臭水体进行巡查,巩固治理成效,确保水体不反黑反臭。(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策划实施港尾镇汤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A标段工程,于2025年1月通过竣工验收。(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30日)
(9)以控源截污为根本,通过系统治理,消除水体黑臭现象。2025年3月已对列入国家监管清单的3条黑臭水体进行“回头看”现场核查及水质检测,督促乡镇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10)与属地乡镇进一步沟通,针对不同水体的主要污染源等,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长效管护机制。(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突出区域生态环境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压实监管责任,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市河长办通报紫泥关于黑臭水体问题中涉及工业污染的9个问题开展后督查工作,均未发现反弹;结合日常信访处理、双随机等工作,加强规范化企业巡查监管和“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加强相关岸段海漂垃圾巡查监管,督促漳州环境集团持续抓好紫泥相关岸段海漂垃圾的常态化清理。城内村2座污水处理站已完成建设并投运,有效满足紫泥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需求。2025年入海沟渠监测达标率100%,紫泥全岛生态环境得到巩固提升。(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1)联合紫泥镇对9个工业污染问题进行后督查,均未发现反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12)督促区住建局加快推进紫泥镇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目前紫泥镇镇区城内村2座污水处理站已完成建设并投运,有效满足紫泥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需求。(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17日)
(13)持续强化相关岸段海漂垃圾巡查监管工作,保持高频次、全覆盖的巡查态势,确保监管无死角。同时,积极督促漳州环境集团严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紫泥相关岸段海漂垃圾常态化清理工作,保障了该岸段海漂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4)紫泥镇共140个入海排口,其中入海沟渠61条,每季度监测1次,达标率100%(不具备采样条件的除外)。(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推动考核任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动态更新排污权政府储备项目库企业257个,完成收储2个,待收储6个;全面完成2蒸吨以下燃生物质锅炉淘汰38台;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6起;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3个个性问题整改率及130件信访件销号率均达100%;持续跟踪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单,确保序时推进。(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5)动态更新排污权政府储备项目库企业257个,完成收储2个,待收储6个。向中沙古雷、福建科宝出让排污权指标,预计可为省、市、区三级财政创造约0.38亿元的财政收入,有力保障工业项目落地。(完成时限:2025年5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3月30日)
(16)组织开展6起符合条件的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集中磋商,由涉事企业自行确认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共25000元并直接用于生态修复。(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0日)
(17)全面完成38台2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锅炉淘汰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8)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3个个性问题整改率及130件信访件销号率均达100%;结合实际,以区环委办名义点对点督促指导相关区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场)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持续跟踪各类问题整改清单,确保序时推进。(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15日)
6.蓝天保卫战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上级大气办通报扬尘、露天焚烧等问题整改99个,区大气办自查通报大气问题56个,整改率100%,指导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每周一报。将7家汽车年检站纳入双随机重点监管并加强帮扶检查,发现问题13个,整改率100%。核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保留锅炉49台,淘汰2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锅炉38台,完成率均达100%。(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9)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2025年,上级累计通报扬尘、露天焚烧问题99个,均已完成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20)核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保留锅炉49台,淘汰2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锅炉38台,完成率均达100%。(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1)将辖区内在营机动车检测站纳入双随机重点管理,联合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加强对机动车检测站的指导帮扶,发现问题13个,整改率100%。(完成时限:2025年5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7.净土保卫战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制定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风险地块联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提前介入指导用地单位做好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海澄镇豆巷村西小区支渠、浮宫镇溪山村陂仔顶至后高港仔、港尾镇上午村辽里溪等3条农村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治理,并建立健全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治理成效,确保水体不反黑反臭。(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2)建立工作专班,16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均已完成并上传土壤调查系统平台。(完成时限:2025年5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23)于5月下旬完成16个地块的“回头看”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5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24)溪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营,对村庄内的日常洗涤废水排口进行接管,做到应接尽接。目前,溪山村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25)策划实施港尾镇汤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A标段工程,于2025年1月通过竣工验收。(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30日)
(26)与属地乡镇进一步沟通,针对不同水体的主要污染源等,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长效管护机制。(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碧水保卫战韧性不足。
整改情况:2025年,南溪浮宫桥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主要数据指标全面改善,达标月份同比增加1个月;累计检查南溪涉水企业272家次,采水监测31家次,下达处罚决定书6家、处罚金额87.5万元,已行政移送3起,拟行政移送2起;持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取缔违法违规生猪养殖场16家,减少生猪存栏1664头;取缔违法违规家禽养殖场(户)19家,减少家禽存栏9763只。(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日)
(27)加大流域污染源排查力度,2025年1月6日,对南溪流域单日氨氮超标进行排查,7月1日对南溪浮宫桥国控断面6月下旬溶解氧指标异常情况进行排查,每月调度南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进展情况清单。持续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力度,2025年累计检查南溪涉水企业272家次,采水监测31家次,下达处罚决定书6家、处罚金额87.5万元,已行政移送3起,拟行政移送2起。(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日)
(28)强化畜禽养殖隐患查处力度,对南溪流域涉及乡镇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检查,2025年处罚1起,处罚金额13.81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29)结合双随机、日常检查等,加强涉水企业测管联动,2025年共检查涉水企业449家次,立案处罚11家,处罚金额146.8万元,其中4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9.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有差距。
整改情况:2025年上半年,根据省厅无人机航拍情况,我区海漂垃圾密度约为213.46m2/km,优于250m2/km的整改目标。54条黑劣沟渠均已消黑。(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30)严格依照《漳州市龙海区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方位加强海漂垃圾巡查监管,通过高频次、全覆盖巡查筑牢监管防线,2025年累计清理海漂垃圾和岸上垃圾2160.3吨,省无人机航拍发现问题13个,均已完成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1)每季度开展入海沟渠水质监测工作并进行现场核查,13条反弹的入海沟渠水质均达标。(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32)我区入海排污口及入海沟渠共304个,包含非排口10个,需检测的共294个(其中,每季度监测175个,每半年监测119个),2025年共监测884次,达标率100%。建立完善入海沟渠监管清单,并对纳入整治的35个入海排污口,54条黑劣沟渠建立“一口一档”台账。(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0.执法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组织执法工作培训会,学习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调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规范笔录填写、案件办理和卷宗归档,2024年12月以来,共组织、参加专题培训会19次;持续强化执法练兵,“以老带新”,加强对年轻骨干力量的培养。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内部规范,制定印发《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及档案管理制度(试行)》《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2025年执法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执法干部业务能力水平。(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33)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于2025年6月9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表》《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表》《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9日)
(34)使用执法记录仪对重要证据拍摄取证,规范现场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填写。(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35)于2025年7月7日同法律顾问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要求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2025年出具《法律顾问审核意见表》9份;严格落实案件事前沟通、事后审核机制,行政处罚等案件需经督查股(法制)、执法大队联合讨论,局执法会研究同意后,才能做出处罚决定;2025年,督查股(法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表》15份。(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7日)
(36)持续强化执法练兵,“以老带新”,通过加强日常执法、专项检查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技能;积极派员参加中央、省、市监督帮扶行动共13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37)组织全体执法干部学习《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生态环境行政文书制作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提高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规范性。(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38)就巡察反馈及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规范案件办理及卷宗归档培训。(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30日)
(39)全面梳理已办案件过程存在的问题并立行立改,新办案件按规范执行到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集体谈话11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0)组织全体执法干部学习《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全面收集佐证材料,严格按要求进行裁量计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1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1)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及档案管理制度(试行)》《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2025年执法培训计划》。(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次,局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1次,谈心谈话2次;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次;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引导,班子成员带队包段开展考勤抽查,组织廉政风险防控自查2轮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2)2025年,局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1次,谈心谈话2次;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集体谈话2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3)2025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次,及时通报上级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召开党员大会3次、专题交流研讨4次、年轻干部(95后)专题学习教育1次、专题党课1次,结合8名受处分干部违规违纪事实,制作剖析材料予以警示。(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4)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考勤管理办法》,由班子成员带队包段开展考勤抽查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谈话2人次;2025年检查发现违规人员2人次,按要求扣除绩效奖金。(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5)2024年12月,结合我局实际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清单》;2025年,完成各股室(单位)自查2轮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12.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持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参观谷文昌纪念馆,分享谷文昌先进事迹,围绕作风建设进行专题研讨交流;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专题培训48人次;组建文稿审核工作组,完成文稿审核57份;印发实施《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双随机”检查47家次,结合检查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切实改进文风,力戒形式主义。(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6)2025年4月27日,组织全体党员到谷文昌纪念馆开展“学习弘扬谷文昌先进事迹”主题党日活动;5月21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专题研讨交流;10月30日开展谷文昌先进事迹分享会,让红色精神在交流中扎根;持续严格机关考勤、规范公文办理等工作事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27日)
(47)印发实施《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双随机”检查47家次,结合检查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谈话1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8)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专题培训会,从公文种类、公文格式、公文文种选择常见错误例析、公文语法错误以及常见语病等5个方面进行学习,参训人员48人。(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9)印发实施《文稿审核工作机制》,组建工作组,审稿员14人,2025年完成文稿审核57份。(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13.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督促加快推进重点问题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我区个性问题3个,均已完成整改;130件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率达100%。2020年省督反馈的家具行业整治问题已通过市级验收。(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50)通报的九龙江口特殊利用区禁养区内610多亩养殖池塘,经核实为651.3亩,已于2024年12月底全部完成退养并清除养殖设施,恢复湿地纳潮。九龙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460亩海上养殖已于2023年12月清退完成,累计清退894.5亩(含通报外自查清退面积),其中龙海区清退786.6亩、台商投资区清退107.9亩。该问题已于2025年4月23日完成市级验收,待其他地市相同问题合并销号。(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23日)
(51)家具企业退城入园新园区选址于程溪下庄工业园区,2025年12月31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验收销号。(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52)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区信访件共130件(含共办4件),已全部办结销号。(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53)对工地噪声及河道黑臭问题加强后督查,目前两处房地产工地已竣工;2025年5月对浮宫中联河道后督查,至今再未收到相关信访件;持续推行领导包案,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54)持续推进联防联控联治,联合漳浦生态环境局检查南溪流域畜禽养殖场6个及汤溪流域水产养殖场3个。联合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西溪流域联防联控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55)建立建设用地部门联动监管机制,2025年共反馈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储备计划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征询函3份。(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4.“放管服”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通过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切实提升服务效能,2025年共完成57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依法依规履行环评审批职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56)持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表。(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16日)
(57)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58)对《福建省锦江日用品化工有限公司应急预案》进行认真复核,指导该公司重新修订应急预案,重新组织专家评审,经专家复审意见通过后提交系统备案。(完成时限:2025年4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2月28日)
15.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工会会议费、医疗互助金缴纳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清单》,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暂行)》《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方案》等,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表单》《合同签订审批登记表》,不折不扣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规范报账,挽回经济损失1.47万元。(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59)责令参加疗休养活动的14名干部职工退还出差补贴2240元,并于2025年5月20日上缴国库;相关材料购买清单、出差审批单、会议预算单及结算单、机房改造验收手续等报支附件均已补齐;核查《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系统》购置质保金情况,确认仅为合同规定并未执行,相关费用均已付清;盐度计、净水器等已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60)召开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工会委员会会议,商定个人和单位承担比例,确定漳州市职工医疗互助金缴纳60元,其中个人承担10元,单位承担50元,梳理形成2022年至2024年补缴清单,共涉及人员74人(因人员进出,补缴3年61人,补缴2年8人,补缴1年5人),合计***元,足额收取,并于2024年12月4日汇入工会帐户。(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已完成,立行立改)
(61)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暂行)》,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表单》,涵盖新购资产申请单、报告单、跨部门调整申请单等,设置部门资产管理人9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2)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方案》,明确预算金额在叁万元(不含)以上拾万元(含)以下项目,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后执行。预算金额在拾万元(不含)以上项目,经局分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执行。2025年,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开展招标采购项目7个。(完成时限:2025年5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3日)
(63)制定《合同签订审批登记表》,由股室负责人、财务部门、法制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逐级审批;2025年审批合同46个。(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6日)
(64)邀请漳州市金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漳州市统一委托记账单位)专业人员到我局进行《财务制度》专题培训;组织全员签订《财务规定提醒函》57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2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谈话提醒2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16.公车管理存在疏漏。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清单》,厘清公车管理各项费用支出,规范用车流程及车辆运行登记等,2025年车辆运行费8.56万元,同比下降50%;2025年12月5日,经分党组研究通过,续签3年期定点维修合同。(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65)经核实,补充明确定点维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2025年12月5日,经分党组研究通过,续签3年期合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1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66)2025年1月,对用车审批问题立行立改,要求各股室(单位)公务用车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车辆管理员进行车辆调度;2025年6月30日,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公车管理制度》;2025年累计审批用车1706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7)2025年3月,制定《2025年车辆费用支出情况表》《2025年度车辆运行明细表》,由驾驶员根据车辆实际,登记送修日期及维修费用、年检日期及金额、车辆保险日期及金额,于每月底登记累计行驶里程;由车辆管理员根据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登记。(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3月19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7.分党组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进展:研究制定《分党组会议议题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分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2025年召开分党组会19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相关材料44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召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研讨交流5次,其中,开展“厦门发展战略启示录”活动“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等专题研讨2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8)制定《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呈批单》,于2025年5月14日印发实施。(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14日)
(69)2025年5月20日,印发实施《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龙海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依据工作方案于6月12日起对辖区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25家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12日)
(70)印发实施《分党组会议议题管理办法》;2025年召开分党组会19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相关材料44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研究事项的相关记录均体现议事过程。(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0日)
(71)2025年1月15日,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25年召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研讨交流5次,其中,开展“厦门发展战略启示录”活动“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等专题研讨2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2月17日)
18.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坚持党建引领,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完成党费补缴184人次215元。印发实施《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丰富主题党日活动方式,积极开展现场教学,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创新开展谷文昌事迹分享会,与区住建局等4家单位联合共建开展污水治理,推动“党建+平安+生态环保”同频共振,以“宣传+服务”双线并进模式开展送法上门;推动思想教育入脑入心,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效。(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7月14日)
(72)印发实施《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2025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巡察整改及党建等工作议题9个;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创新开展谷文昌事迹分享会,与区住建局等4家单位联合共建开展污水治理,推动“党建+平安+生态环保”同频共振,以“宣传+服务”双线并进模式开展送法上门。(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2日)
(7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谈话5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74)于2025年3月重新测算全体党员党费金额,按月足额缴纳;并于2025年6月完成党费补缴184人次215元。(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7日)
(75)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梳理形成《党务重点工作清单》并严格执行到位。(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5日)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9.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分党组会议记录,由分党组成员进行审核把关,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党务工作实行“AB岗”,在党务人员调离的情况下,由办公室负责人顶岗承担。不定期听取或调度相关股室(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后,由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事项进行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76)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1人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77)指定办公室2位同志负责做好分党组会议记录,由分党组成员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日)
(78)党务工作实行“AB岗”,每月党费收缴清单由分管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监督并签字确认;在党务人员调离的情况下,由办公室负责人顶岗承担。(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14日)
(79)通过分党组会议及周总结跟踪调度巡察反馈各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6次;全部完成整改后,由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事项进行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成果运用与制度固化。对整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将整改成果融入日常管理、业务流程和干部教育,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与跟踪问效。将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和检查重点内容。对整改成效进行“回头看”,重点核查同类问题是否反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制度执行是否严格。对发现反弹苗头或执行不力的,及时预警、严肃纠偏。
三是深化警示教育与风险防控。以巡察整改发现的案例为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洁风险点排查和动态监控,前移监督关口,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从源头上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522055;通信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人民东路26号(办公室);电子邮箱lhshbj220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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