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中共漳州市云霄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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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其余家加油站需等待中石化省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2日至12月13日,市委联动巡察六组对云霄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开展联动巡察。并于2025年4月17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云霄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2025年4月17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分党组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动员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一是成立中共漳州市云霄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党组书记、局长郑蒲任组长,分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局纪检监察员为成员,统筹协调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梳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2025年5月29日,云霄生态环境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分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漳州市云霄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具体整改措施等,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抓。三是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统筹结合,做到既要立足“当下改”,也要着眼“长久立”。坚持逐一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坚持强化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2项,实现整改成果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扎实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更严更实更上一层楼,促进内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推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云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
局分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8次,并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推动,要求分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带头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经集体研究,制定反馈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措施等,其中,9个问题由局分党组书记牵头负责,细化制定了17项措施,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5月29日,局分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水环境保护治理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强化水环境保护意识和措施,推动公路桥省控断面等漳江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排查整治城区黑臭水体,消除中柱溪、阳下港等黑臭水体。(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监测站加强监测预警,对上游小流域及主要排口加密监测并开展溯源排查,及时将监测数据和污染源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压实责任,印发《云霄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红黄牌警示制度》,对整改不力或进展缓慢的乡镇予以红黄牌警示,发出黄牌1张,警示后属地乡镇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根据流域污染源实际情况,针对农业养殖面源污染问题,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百日攻坚”及“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冬季攻势”2轮专项整治,发现环境问题84个,已形成问题清单下发相关部门及乡镇推动整改落实并全部整改到位,2025年1-6月漳江流域国省控断面总磷均值达标,占标率有效下降。(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强化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中柱溪采取了污水管道疏通、排污口截污、清淤、河道及河岸垃圾整治、生态补水、生态浮岛布设等措施,水体水质得到一定提升;对阳下港采取河道及河岸垃圾整治、生态补水等措施,黑臭问题得到有效改观。(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空气环境质量管理不够有效。
整改情况:加大空气质量管控措施力度,推动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指标稳中向好;加大移动污染源源头管控,深入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4)加强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能,联合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指标稳中向好,截至2025年7月14日,PM2.5浓度为17μg/m³,同比下降10%,臭氧浓度为129μg/m³,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99%,已达到年度党政目标考核要求,臭氧超标天数同比少1天。(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5)深化工业锅炉专项整治,不再上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以及10蒸吨以下燃生物质锅炉,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2蒸吨以下燃生物质锅炉,目前云霄县辖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2蒸吨以下燃生物质锅炉已全部淘汰。(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加大移动污染源检查力度,云霄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警部门对云霄县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全覆盖监管执法,漳州市云霄生态环境局委托机动车尾气监测机构对15辆重型柴油货车、8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尾气监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环保宣传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强化宣传针对性,关注重点、特殊污染源企业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紧密结合环保宣传与法治宣传,提高环保宣传质效。(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推动执法普法融合。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加强宣传针对性,加大对重点、特殊污染源企业的环保宣传。2025年以来,执法人员加大入企宣传力度,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出动50余人次对20余家次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抓好重要节日期间的环保及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今年以来,云霄生态环境局结合民法典宣传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按要求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宣传总结。(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9)制定涉企宣传方案,常态化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2025年6月份,组织邀请多家企业,由执法人员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了企业对环保主体责任的认知。(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缓慢。
整改情况:加快申报工作进度,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0)2025年度云霄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自评估工作已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5〕24号),自2025年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每3年命名一次,下次申报创建工作为2028年。(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5.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云霄互惠光电科技等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积极开展非现场检查,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1)执法大队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对纳入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原则上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2025年以来,云霄生态环境局对互惠光电公司开展现场检查1次,并对其他正面清单企业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2)制定《漳州市云霄县生态环境领域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管控检查频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及时。
整改情况:认真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确保信息公示及时、全面和准确。(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3)针对云霄县万来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处罚未及时进行信息公示事项,由分管执法的局领导主持,开展漳州市云霄生态环境局全体执法人员警示教育会,加强执法人员规范行为。(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4)举一反三,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双公示”排查整改,确保信息公示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2025年以来做出的所有案件均已在信用中国进行公示。(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5)就云霄县万来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处罚未及时进行信息公示事项,由分管执法的局领导组织,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信息公示培训;派员参加市发改委组织的“双公示”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培训。(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环评审批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提高环评审核质量;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6)审核审批股制定学习计划表,积极组织和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会,有效提升环评审批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和专业素质。(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7)印发《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质量审核制度》,要求审核审批股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加强对环评文件的监督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个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快。
整改情况:强化问题整改督促力度,将巩固五板桥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列入县委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提升攻坚行动内容,持续督促县住建局联合属地乡镇巩固五板桥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8)云霄县生态环境提升攻坚行动指挥部印发《2025年云霄县生态环境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要求持续提升县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云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周边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强化巩固五板桥水体治理成效,遏制返黑返臭趋势。(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30日。)
(19)五板桥水体环境基本稳定;云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和设备安装,且已出水达标,正常运行8个月。(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9.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彻底。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协调农业农村、海渔等部门和属地乡镇,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0)行使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会同政府督查室、河长办、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开展专项督查,形成生猪养殖、牛蛙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合力;组织2轮农业面源污染交叉督查,发现环境问题84个,已形成问题清单下发相关部门及乡镇推动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1)持续加强规模养猪场污染防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规模养猪场未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养殖污水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以来,云霄生态环境局开展畜禽养殖场巡查次数63家次,发现6家养猪场存在违法行为,均以已立案处理。(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0.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节奏慢。
整改情况:扎实推进大气整治提升任务,推动企业完成锅炉淘汰、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等年度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
(22)落实《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要求,督促企业停用2蒸吨以下燃生物质锅炉,采取清洁能源代替,改用电能或天然气锅炉。目前云霄县已全部淘汰停用2蒸吨以下燃生物质锅炉。(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3)联合工信部门,督促指导辖区内加油站加快三级油气回收改造,目前云霄县16家加油站已完成11家改造,其余5家加油站需等待中石化省公司对全省三级油气回收改造项目进行统一招投标,待招投标完成后,我局将督促剩余5家加油站尽快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
11.监测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通过加强培训,提升监测站检测人员技术能力,参加上岗证考核,达到100%双人持证,配置相关仪器,保障数据异常比对需求。(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8日。)
(24)加强监测人员培训,监测站制定人员培训计划表,已参与上级组织培训3次,组织站内培训4次,有效提升监测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5)由省站组织上岗证考核评审组对监测站进行上岗证考核,经本次考核后达到资质认定项目100%持证要求。(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8日。)
(26)监测站新配置一台多功能速测仪,用于溶解氧、pH两项常用指标数据异常比对,达到数据异常比对要求。(完成时限:2025年5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30日。)
12.履行监测监管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通过培训,提升监测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强化责任担当,有资质监测项目不再委外;建章立制,加强第三方运维监管,充分履行监测监管职能。(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7)监测站制定人员培训计划表,已参与上次组织培训3次,组织站内培训4次,有效提升监测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已将农村饮用水源地、农村污水站监测两个项目改由监测站开展监测,不再委外监测。(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8)强化对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公司的监督,监测站制定《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监督表》并逐月按照要求进行监督,将监督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9)完成站房周边杂草清理工作,和运维公司制定空气自动站站房周边环境管护计划并列入《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监督表》每月开展监督。(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13.行政执法缺乏力度。
整改情况: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提高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提高自查案件比例。(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0)切实转变执法队伍作风,提高发现问题和自行查处案件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效能。2024年11月以来,办理的11件行政处罚案件均为执法人员自主发现。(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1)补齐执法人员素质短板,就行政执法检查能力存在不足事项,由分管执法的局领导组织,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培训。(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2)制定《2025年漳州市云霄生态环境局实施“双随机”抽查机制工作方案》,严格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全面深入排查排污设施运行情况,精准发现问题。今年以来开展双随机检查76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4.行政处罚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加强法律法规及执法业务学习,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提高行政处罚精准性。(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3)就漳州腾悦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因主体不适格被撤销处罚决定事项,由分管执法的局领导组织,对大队所有办案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4)补齐执法人员素质短板,就行政处罚不够精准存在不足事项,由分管执法的局领导组织,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能力培训。(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5)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在2025年新办理的案件中加入法制审核表,由法制员对案件的办理进行把关。(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5.文书制作存在纰漏。
整改情况:严格执法文书办理,完善审核把关程序,确保执法文书规范、准确。(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6)补齐执法人员素质短板,就执法文书制作存在不足事项,由分管执法的局领导组织,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文书制作培训。(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7)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在2025年新办理的案件中加入法制审核表,由法制员对案件的办理进行把关。(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6.会议记录不真实。
整改情况:强化政治担当,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分党组会议制度,特殊情况应全面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真实性。(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2日。)
(38)举一反三,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分党组会议记录进行排查,未发现类似不规范现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9)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我局和市局“三重一大”相关实施细则。(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7.工作落实打折扣。
整改情况: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督管理,及时报送抽查结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40)2025年第一季度已上报5个村庄今年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并通过国家走访评估。目前,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APP已停用,现依托国家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村庄填报的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1)县级已开展30个村庄的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调研评估。(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8.主动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扎实做好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处置工作,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减少重复投诉。(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2)2025年至今,蕊儿烧烤未再被投诉,加强对蕊儿烧烤餐饮油烟等类似问题整改复核,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反复投诉的信访事项列入特殊监管对象,加强跟踪落实。梳理出今年超过5次重复投诉的投诉件,设置为重点件,加大办理力度。(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3)制定《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实施方案》,严格把关信访办理质量,推动信访投诉件案结事了,落实信访投诉“四个第一”,加强跟踪调度和沟通交流形成闭环。(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9.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强化协调推动,确保马铺乡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一期)建设落地。(完成时限:2025年5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16日。)
(44)马铺乡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已于2025年5月16日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完成时限:2025年5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16日。)
20.专项资金执行率不高。
整改情况:局办公室加强跟踪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强化同县政府、财政局沟通交流,确保款项及时拨付。(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5)办公室已组织核查2021-2024年未支出专项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汇总并于5月向县政府报告,县长已批示同意拨付。(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46)成立专项资金使用工作专班,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每1-2月召开一次会议,负责研究专项资金用款相关事宜,确保专项资金及时使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1.岗位津贴发放不严格。
 
整改情况:积极沟通,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严格执行特岗津贴发放有关规定,强化后续监管,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7)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4200元并于4月24日上缴市财政国库。(完成时限:2025年4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24日。)
(48)组织学习《漳州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发放津贴相关规定,强化后续监管,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2.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政府采购制度相关知识学习,建章立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强化廉政风险管控。(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日。)
(49)组织学习《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文件,明确网上超市采购清单,凡是要求网上超市采购的物品不得采用线下采购的方式进行。(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日。)
(50)印发《漳州市云霄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并组织人员进行学习,要求后续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日。)
23.存在白条支付现象。
整改情况:加强报销审批制度学习,严格执行报销审批制度,完善建立规章制度,强化接待廉政风险管控。(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日。)
(51)办公室牵头,对2020年以来的报销项目进行排查,未发现“白条支付”、接待公函不规范及报支手续缺失问题。(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日。)
(52)印发《漳州市云霄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并组织人员进行学习。严格执行报销审批制度,对于接待公函不符合逻辑要及时提出。(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日。)
(53)梳理出与日常工作关系密切的经费报支相关规定,制定《日常财务规定提醒函》,印发人手一份并签名确认。(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日。)
24.项目采购违反规定。
整改情况:建章立制,规范招投标项目管理制度;监测站对照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强化项目采购业务能力培训,建立采购预审机制。(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4)监测站对照立人学校站点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项目、下城水站2023-2024年度仪器运维项目对其他项目进行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5)制定《云霄生态环境局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监测站组织站内人员就服务采购事项进行业务培训,规范采购流程和要求,如服务期延长,应用补签协议的方式进行,杜绝出现“先上车后买票”现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6)监测站建立采购预审机制,加强资质审查,建立《合格供应商》《合格分包商》及《不予邀请招投标》目录。(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5.项目验收不严实。
整改情况:建章立制,规范招投标项目管理制度;监测站对照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强化项目管理业务能力培训,严格落实项目内容变更流程规范。(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7)制定《云霄生态环境局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项目验收规定,监测站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培训,要求验收人员逐项核对验收签证和联系单等内容。(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8)监测站开展业务培训,规范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项目内容变更流程规范,按照《云霄生态环境局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要求,如变更工程量及服务内容等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防止出现类似问题。(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6.项目后期缺乏管护。
整改情况:开展云霄县火田镇火田溪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问题现场排查立行立改,完善项目后期管护。(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9)火田镇已组织专业人员对破损管网和损坏设备进行修复,设施已正常运行。(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0)火田镇已委托专人对4个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进行日常管护。(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7.议事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目标:规范议事程序,严格执行分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1)组织分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分党组会议严格遵守决策流程,分党组成员先逐一发表意见,分党组书记最后末位表态。(完成时限:2025年5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8日。)
(62)加强监督检查,由局纪检监察员对党组会议记录定期检查,未发现违反“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行为。(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8.决策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落实目标:集中研究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具体分管工作内容。强化对上沟通共同参与项目采购,推动决策能力有效提升。(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2日。)
(63)召开分党组会,重新研究班子成员具体分工内容,在分管部门的基础上,明确具体分管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2日。)
(64)加强采购前瞻性,制定《云霄生态环境局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要求在大额采购项目需经过充分论证并提交论证报告。(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9.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强化业务与党建联系,定期召开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重视党建工作,落实好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定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5)2025年上半年召开分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次,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6)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分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业务与党建“两手抓”。(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7)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制定《漳州市云霄生态环境局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按时做好1-6月份党务政务公开。(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0.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严肃政治纪律,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员教育,提高会议质量,严格落实民主评议等必要流程。(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8)严格对照反馈意见,紧扣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从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撰写发言提纲等四个方面做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彻底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9日。)
(69)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使党内生活庄重、严肃、规范。(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0)组织全局党员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流程,民主评议前确定优秀人数并告知参会党员,防止再出现全选“优秀”情况,注重评议结果运用。(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1.党员发展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强化党员发展材料审核,及时全面排查纠正党员档案材料错误及缺漏,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把关发展党员档案材料,及时排查并将未转接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党支部,加强后续入职人员组织关系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1)对张宇翔同志党员档案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并重新归档,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2)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漳州市完善发展党员全流程工作体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节选),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21日。)
(73)已将该劳务派遣人员党员关系转入局党支部,并召开支委会将该名党员编入党小组。(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2.会议记录不真实。
整改情况:及时纠正记录错误并查明原因,严格落实支部会议记录制度,坚持支部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质量。(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4)及时纠正2024年1月3日支部会议记录错误,举一反三,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排查,未发现类似不规范现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5)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基本任务、工作方法、活动形式等进行学习。(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8日。)
(76)2025年3月和6月分别对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做好会议记录和审核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3.干部队伍配备不合理。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在充实班子人员、监测人员归岗等方面主动作为、争取上级支持,合力配备干部队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7年12月31日。)
(77)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推荐优秀干部至重要岗位,争取市局支持,目前已配齐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并新增一名分党组成员。(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6年2月10日。)
(78)提高思想站位,积极主动落实监测站人员归岗制度。2025年新归岗监测人员1名,计划2026年归岗监测人员2名,2027年归岗监测人员2名,达到归岗比例大于70%要求。(完成时限:长期坚持,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7年12月31日。)  
34.干部管理较为宽松。
整改情况: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干部管理约束机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实行严格的干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9)完善规章制度,制定《考勤管理办法》,及时核实未签到人员在岗情况。(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0)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求干部职工请假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和时限,经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5.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1)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任用前按照条例要求对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2)制定《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廉政谈话计划,要求分党组成员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分党组书记对分党组成员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分党组成员每半年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1次以上。(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6.巡视整改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投用,改善城区生活污水纳管问题。(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3)云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和设备安装,已出水达标正常运行8个月,当前日均进水量约2000吨。污水收集范围中的下河片区(上窖村、世坂村、新坡村)的收集管网及其配套泵站基本完成,片区生活污水完成收集并输送至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下坂片区污水收集主干管已建设完成,片区污水可输送至第二污水处理厂。(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政方针要求还有差距。
(一)深化思想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县委及市局党组的要求,以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二)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三)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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